第九十一章 我们俩没有QQ好友
郑华打开三班教室的门,走到了讲台上。
“大家都先别背了,都停一停。”郑华道。
底下的众人全都放下书向着讲台上望了过来。
而此时程行也从办公室回来走到了教室。
“报告。”程行道。
“嗯,进来吧。”郑华道。
程行回到自己座位上坐了下来。
他道:“或许是我每次都是早自习上课才来到教室的原因,以前我不知道我们班的班长竟然会五点半的时候就来到学校里,以前我们班的钥匙都是交给张环保管的,因为张环是住校生,我觉得交给张环,他能早点来教室,不至于让大家在教室门口等太久。”
“但这件事情显然老师是做错了,我没能早点发现这个问题,让我们的班长每次都得在教室外面等很久才能走进教室里学习,让我们的班长大冬天的有教室不能进,得在外面的走廊上被寒风吹了好久才能进到教室里。”
“这件事情,老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这里,老师郑重的给我们班的班长姜鹿溪同学道歉。”
郑华说完,弯腰给姜鹿溪鞠了一躬。
而此时看到郑华弯腰给姜鹿溪道歉的三班学生,却是议论纷起。
一方面佩服郑华的格局,身为一个老师,竟然主动给学生道歉,而且还是弯腰这种,这让底下的学生不由得对自己这位班主任油然起敬。
另一方面,就是姜鹿溪五点半就来到学校这件事情了。
这来的也太早了,就算是住校的学生,怎么也得将近六点的时候才会到教室,像那些五点五十或者是五点四十来教室的,都已经算是很早的了。
因为他们早自习正式上课的时间是六点二十,老师并没有要求他们非得在六点之前就得到教室,只要不迟到,不在早自习上课之后到教室就行。
因此对于走读生来说,六点到校就算是早的了。
而姜鹿溪五点半就到校了,这也就是说她五点就从家里起来了。
因为收拾收拾,再从家里往学校赶,怎么也得半个小时吧?
班里的许多人虽然不知道姜鹿溪住在哪里,但是看她骑着自行车,应该不是住在附近走路就能到家的人,每天五点起来往学校赶,这就有点恐怖了。
而像孙莹这种知道姜鹿溪家住在平湖的,那就更惊讶了。
“鹿溪,你每天四点多就从床上起来了啊?”孙莹惊讶地问道。
要是让她早上四点起,她是绝对起不来的,她每次来学校上学,都是不到六点不起来,而且还非得是她妈叫了三四遍或者是把她的被子给掀掉才行。
特别是到了冬天,被窝里那么暖和,她能睡一整天。
“为什么会是四点?”赵静闻言忍不住问道。
“你不知道吗?姜鹿溪住在平湖,平湖距离这里可远了,我上次去平湖玩,跟几个人骑电瓶车去都骑了将近半个小时,鹿溪这骑自行车,怎么也得骑一个小时。”孙莹道。
赵静闻言望了望旁边的女孩儿。
她叹了口气,本来跟姜鹿溪坐在一起,她还想着如果知道了姜鹿溪是怎么考的那么高分,说不定跟她学学,自己之后的成绩也能更高一些呢。
她现在的成绩在班里排名第五,在全校排在一百多名,基本上跟上次考试的时候一样,已经无法再前进一步了,她有个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高考前进一次全校前一百。
但如果姜鹿溪是这样学习的,那她是学不来的。
每天四点多起来,在那么冷的寒风里骑一个小时的自行车赶到学校。
除了她,整个一中,应该没几个人能做到。
一中的学生许多人家庭条件都不是很好,他们都算是很刻苦的了。
但是跟姜鹿溪比,那就小巫见大巫了。
“那为什么不住校呢?”赵静又问道。
“那我就不清楚了。”孙莹说道。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我还要感谢程行同学,要不是刚刚程行同学去办公室跟我说了这件事情,这件事情老师还不知道呢,还会继续错下去。”
众人闻言又愣了愣,原来刚刚程行离开教室竟然是跟班主任提这件事情去了。
而此时的姜鹿溪闻言,更是咬了咬早上来上学时那已经被冻得有些发紫的嘴唇。
除了每年父母的忌日和父母的生日会流泪的姜鹿溪,第一次想哭。
她也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啊,也是一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啊!
每天四点多从被窝里起来,迎着刺骨的寒风骑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
去年下雪时,她骑车时不知道因为路滑摔倒过多少次。
她只有十六七岁,但十六七岁的她,已经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风霜。
她的嘴里,吃过许多风雪,也在雨夜里喝过许多风雨。
苦吗?
怎能不苦。
但这些艰与辛酸,不足为外人道也罢了。
郑华道:“大家都应该向程行同学学习,有什么意见有什么地方是老师做的不好的地方,你们都可以来办公室里跟我说,如果伱提的意见对,那老师就去改正。”
“老师也不是全都对的,有些事情老师肯定也会出错,以后还请各位同学多多监督,老师有什么做错的地方,欢迎来办公室跟老师提出来。”
“另外我想把我们班的钥匙交给姜鹿溪去管,这样以后姜鹿溪来学校时,她有钥匙也能直接开门进来学校,而且我们班长每次都来的那么早,以后各位来教室也都不用等了。”郑华说完后对着张环道:“张环,早自习下课后你就把钥匙交给班长吧。”
“是,老师。”张环道。
还是程哥厉害,他以后终于能睡个好觉,不再管班里的钥匙了。
“那大家都继续背书吧。”解决了这个问题后,郑华走出了教室。
“程哥,我记得班长是住在平湖吧?这也太恐怖了,她得四点多就得起来啊!”班级里知道姜鹿溪住在平湖的,不只有人称一中百晓生的孙莹,还有上次程行向别人打听姜鹿溪消息时,站在程行旁边的周远。
“是的,所以她是姜鹿溪啊!”程行笑道。
后来那年校庆,安城一中新校长苏诚给她的介绍,就是安城一中百年历史上最优秀的学生,成绩最好的学生,不只是空前的,可能也是绝后的。
“是啊,所以她是姜鹿溪啊!”周远也跟着感叹了一声。
而坐在程行他们前面的孙离在听到程行他们的对话之后转身问道:“那姜鹿溪为什么不住校,而非得每天回家来回奔跑呢?”
“因为姜鹿溪奶奶的身体不好,腿脚不太方便,需要她每天回家照顾,要不是这样的话,她住在学校里,确实会少吃很多苦。”程行道。
学校里是有很多住在城里,因为距离一中太远,来回奔波不方便,而选择住校的,走读生少的原因,就是因为走读生大半都是住在一中附近的。
而以一中周围的房价,哪怕是这片地方不是安城最繁华的一块地段,只凭它是市一中附近的学区房,也绝对不是谁都能买得起的。
而这块地方,本身也是安城最繁华的一块地方。
它的周围,拥有一中和二中这两所高中,除了排名第二的四中外,安城排名前三的中学有两座都在这里。
安城市政府,以及安城最大的商业街学子街也在附近。
而最好的一初和六初这两个初中,距离这里也不算远。
当然,在2010年,哪怕是如此繁华的地段,其房价也只不过才四千多一平方米,其它地方的商品房也才两千一平方米,而十年之后,这里的房价已经涨到了两万多,其它地方的房价,也都来了六七千一平方。所以,其实要想赚钱,直接让程父在这个时候把所有巨轮超市都卖掉,然后疯狂在这里买地就好了,然后直接啥都不用干坐吃山空就行。
但对于程行来说,这样的人生也就失去了意义。
重生最大的财富,不是金钱,而是时光。
老去的时光,用多少钱都买不来的时光。
是青春,前世已经不知道被随意丢弃到哪里的青春。
岁月无情,在青春里走好每一步,过好每一天,这才是程行真正想要的。
钱自然不可以没有,但也不必被钱死死的套牢住。
如果重生把时间都花在赚钱上,那重生也就失去了意义。
唾手可得的东西,程行不稀罕。
但程行忽然又想到了一件事情,记忆里姜鹿溪高三下半学期好像是住在学校里的,程行那次帮她,就是因为她在宿舍里跟她们宿舍的寝室长孙琦发生了矛盾。
但时光太过久远,她后来有没有住在宿舍,是不是在宿舍里跟孙琦发生的矛盾,程行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她确实得罪了孙琦。
孙琦,高三理科十一班的学生。
跟程行赵龙他们一样,花钱托关系进来的学生。
算是他们学校的女混子。
如果说以前程行只是跟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争强好胜的话,那孙琦则是一中真正的女大姐大,很喜欢欺负那些看起来很老实的学生,谁软弱老实就欺负谁。
后来市里严打,孙琦就因为犯事被抓了进去。
在安城的许多学校,老师因为管不住学生的原因,会用经典的以暴制暴的方法,那就是他们会让班级里最大的那个混混当班长,然后去管理班里的学生。
孙琦用礼贿赂了一下管寝室的宿管老师,然后再加上她能管得住宿舍里的学生,因此也就成为了一中女生寝室的宿舍长。
后来欺负了姜鹿溪,姜鹿溪直接去校长室告诉了校长。
陈怀安直接把她给开除了,连高中学籍都没有发给她,不管孙琦的父亲托了多少关系花了多少钱,市一中就是不要,不只是市一中,甚至整个安城的高中都没有要她。
那时候程行从陈青那得到消息,是市教育局下达的命令。
后来姜鹿溪第一次回安城。
她还没到安城,孙琦就进去了。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姜鹿溪在安城高中三年,之所以没人敢在学校里欺负她,也没有一些小混混敢去招惹她找她的麻烦,就是因为她对于一中对于安城整个教育局都非常重要。
有时候一个人能对于一座城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
当后世各地的文旅局都在找能代表本地的名人推广自己的家乡时。
安城直接就有一个。
早自习是英语,程行手里拿着的是姜鹿溪的初中英语书。
她没有笔记本,基本上所有笔记都是记在课本上的。
程行翻到最新的一页,在整页都是英语笔记上看到了一行娟秀的小字。
内心丰盈者,独行也如众。
程行看到后反复读了几遍,最后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
内心丰盈者,独行也如众。
这一句写的可真好。
是啊,内心只要足够丰盈,即便是一个人,即便是不合群又有什么关系呢。
程行拿出钢笔,在自己的语文课本上也写下了这句话。
第一节的英语早自习,很快就结束了。
下了课后,等教室里的人都走的差不多了,姜鹿溪来到了程行面前。
她将自己手里叠好的围巾递给了程行。
“谢谢。”姜鹿溪道。
“你早上的时候已经谢过了。”程行将围巾接过来说道。
“这次谢谢是谢谢你刚刚去办公室跟老师讲的话。”姜鹿溪将钥匙拿了出来,这个钥匙是张环刚刚给她的,从这一刻,她再来教室,就不用再在教室外等了。
“不用说谢的,因为我做这件事情不只是为了你,也是为了我。张环来的太慢了,你拿着钥匙,我也能不用在门外吹冷风啊!”程行笑道。
姜鹿溪认真地看了他一眼。
“对了,有件东西忘了给你了,程行从抽屉里将他买的那支钢笔和墨水拿了出来。”程行说道:“之前我那个笔不是坏了吗?就问你借了个笔芯,当时说过要还你一支新的笔的,这是我昨天刚买的,还有一盒墨水,送给你。”
姜鹿溪摇了摇头,道:“我不能要,当时只是借给了你一支笔芯,你现在送的东西太贵重了。”
“雪中送炭比锦上添花要重要你难道不知道吗?你跟银行借钱还要给利息呢,当时我极其需要笔写字,因此肯定不能用等价来衡量的。”程行道。
“拿着吧,我不是想一直跟你当朋友吗?就算是朋友的见面礼。”程行道。
“你要是不收的话,就是到现在还不想跟我做朋友哈!”程行笑道。
“我,我没有礼物送你。”姜鹿溪道。
“没事,朋友嘛,那肯定是长久的,等你以后有钱了再送也不迟啊,难道你没有自信以后能赚到钱吗?”程行笑着问道。
“肯定有,以后肯定能赚到钱的。”姜鹿溪道。
“那还不收起来,一支钢笔而已,你以后肯定能送我更好的东西。”程行道。
“哦。”姜鹿溪将程行的钢笔和墨水收了过来。
“那以后可就是朋友了啊!”程行看着她收了钢笔后笑道。
成为朋友,以后再帮她,就没有之前那么难了。
“还不是。”姜鹿溪摇了摇头。
“为什么?反悔了?”程行问道。
“我们俩没有qq好友。”姜鹿溪看着他道。
内心丰盈者,独行也如众。
不合群又有什么关系呢?
各位,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