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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七章 儒以礼乱法

北宋振兴攻略 吾谁与归 3669 2024-11-04 14:03

  

前唐武则天皇后时期,同州下邽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邽县尉的赵师韫杀害。

  

徐元庆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

  

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手刃父仇,然后投案自首。

  

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

  

当时的武则天皇后,也是如此认为。

  

而时任右拾遗的陈子昂,则上书《复仇议状》,他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要处死。

  

后来一百多年以后的柳宗元,对此则持不同意见,为了驳斥陈子昂的主张,他写下了《驳复仇议》。

  

与陈子昂进行了一场关公战秦琼的斗法。

  

这段争论在历史上,就是礼法之争的一个典型。

  

而在东汉的时候,有一名女子名为赵娥,其父被酒泉县的恶霸李寿打死。

  

赵娥的三个兄弟都想复仇,但李寿防范甚严。

  

不久兄弟三人同时死于一场瘟疫。

  

听说赵家的男丁已全部死掉,李寿甚喜,大宴宾客,认为只剩赵氏一个弱女子,不足为虑。

  

赵娥悲愤交加,买来一把刀,天天在家里磨刀,准备复仇。

  

一天赵娥看到了李寿,就地斫之。割下李寿头颅后,诣县自首。

  

以孝道治天下的汉朝的处理结果,汉灵帝亲自下旨,赦免了赵娥,以百善孝为先为名,还册封了赵娥为孝女,烈女以示褒奖。

  

但是唐朝的徐元庆,最后被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陈子昂,给砍了。

  

连武则天皇后都被陈子昂的策论,逼迫的无法下旨饶恕徐元庆。

  

这两件案子代表着从汉朝到唐朝法制的进步,奈何到了大宋,又变成了麻烦事。

  

周三畏站了出来,娓娓道来:“董承的母亲刘氏,撑起二楼的窗户的时候,叉杆掉了下去,砸到了一个青龙帮的恶霸——秦伍。”

  

“恶霸秦伍与董承的母亲刘氏起了争执,然后秦伍一怒之下,就趁着夜色,闯到了董承家中,杀死了董承的母亲刘氏。”

  

“此案发生在宣和六年。当时是开封少尹燕瑛审理。后来金人围城的时候,燕瑛南逃,之后杳无音讯了。”

  

赵桓点头,这都是两年前的事了,现在的开封府少尹已经是李若水了。

  

“李府尹,此案的卷宗可曾带来?”赵桓问道。

  

李若水站了出来,说道:“秦伍之事,我已经重新彻查过了,当时秦伍贿赂了燕瑛,随便抓了个小喽啰斩了之后,就结了案。”

  

“也就是说,确实是秦伍指示并杀死了董承的母亲刘氏?”赵桓问道。

  

李若水点头说道:“涉案之人已经羁押,青龙帮一系的人,已经被李太宰全部端掉了。敢在汴京称龙,他们莫不是疯了。”

  

周三畏看旧事已经说得足够清楚了,继续说道:“前段时间商税改制,这董承家里有个炊饼摊子,就把税交给了税稽查,这本来是合乎国法之事。”

  

“但是秦伍一项作威作福习惯了,就又收了一遍董承这摊子的税钱。”

  

“董承旧恨未平,新仇又生,是当时,董承携刀藏于袖子之中,找到了秦伍所在的瓜摊,董承以瓜不熟为由,三言两语之下激怒了秦伍。”

  

“董承共计捅了七刀,每一刀都是致命的伤口,杀死了秦伍的董承,反而端坐在摊位之前,等待捕快的缉拿。”

  

这就是让周三畏极为头疼的案子,非常的清楚和简单,按照惯例,在大宋,为父母报仇乃是天经地义之事。

  

这种事虽然在《宋刑统》中,杀人偿命是必然,但具体司法操作层面,往往又对血亲复仇者从轻发落。

  

李纲此时站了起来说道:“官家,董承本来此事可分成两部分看,第一部分就是秦伍有杀董承之母的实质,第二部分,也是董承为了响应商税改制,才与秦伍有了新的冲突。”

  

“襄王曾言,君臣皆狱,父子将狱,是无上下也,事亲有隐无犯也。”

  

“所以恳请官家,下旨特赦董承的罪名。”

  

“臣等附议。”诸位大臣们也是同时说道。

  

整个朝堂除了在废康王之事外,又在董承报仇之事上,出奇的达成了一致。

  

而这个时候,端坐在龙椅上的赵桓却默不作声的看着朝中大臣,一言不发。

  

周三畏叹气,这事难就难在这里。

  

按照宋律,杀人者偿命,董承必须被判处死刑。

  

而且董承,还是为了商税改制犯得事,还是占了为父母报仇的大义之名,怎么看,其罪孽都是可以被饶恕的。

  

只要赵桓下一道谕旨就可以赦免其罪过,但是这道谕旨,迟迟请不下来。

  

“董承自己怎么说?”赵桓没有正面回到李纲的问题,而是问到了别处。

  

周三畏想了想说道:“怨塞身死,民之明分,结罪理狱,君之常理,何敢偷生以枉公法?”

  

历史翻译机:母亲含冤而死,草民知之甚详,但是犯了罪,就该秉公处理,这事天下的最大的道理,哪里敢偷生以致使国法沦丧?

  

赵桓端坐在龙椅上,看着朝臣,这就是大宋啊。他总觉得大宋在国法一途上,在开历史倒车。

  

“周少卿以为应当如何判决?”赵桓问道。

  

本来邢狱就是大理寺负责审理,提刑司负责侦查,现在这个判决应该是周三畏做主才对。

  

“按制度应当是董承死罪,罪不可恕。”周三畏说道,不过他紧接着说道:“但是臣以为其罪可恕!有大义之名。”

  

赵桓问道:“说说饶恕他的理由。”

  

“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

  

“若董承之母,不陷于公罪,秦伍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

  

“而董承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注1

  

赵桓摇头,这个周三畏和李纲一样,认为董承无罪,别说董承有罪了,还要大宋感谢他。

  

赵桓忽然想到了一句话,儒以礼乱法,侠以武犯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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