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元晶我已经给这位小姐了!”那瘦小的身影向后退了一步,怯怯的说道。
“你的耳朵倒是很好用。”叶信笑了笑:“你不止要把元晶交给我,还要告诉我这两颗元晶是从哪里得到的,放聪明些,这样对大家都好。”
这时,那丢失了元晶的人追进了小巷子,用凄楚的声音叫道:“喂,你们看到我的元晶了么?”
龙小仙几乎要把自己的脑袋扎入胸口里去了,她实在是不愿意面对失主,因为羞愧。东西掉在地上,生出贪念,悄悄捡起,这种她还可以承受,但失主找过来了,东西在她身上,还要当面扯谎,她就说不出口了。
“把元晶给我!”叶信的声音变得冰冷了。
“元晶?是你们拿了我的元晶?!”那丢失了元晶的人突然发出尖叫声,随后向着叶信扑来:“还给我!我一家老小就指望着元晶活命了,你们偷了我的元晶,就是杀了我一家老小!”
叶信的身形从狼王背上掠了下去,他看都没看那失主,视线始终盯着那瘦小的身影,接着飞起一脚,把那失主踢得倒飞出去。
那失主飞出数米远,正撞在墙壁上,翻倒在地,随后扯着嗓子嚎叫起来:“来人啊,抢劫了…杀人了…来人啊!!”
嚎叫声传出老远,巷子口立即围上了一群看热闹的人,片刻,几个穿着黑衣的人挤进人群,为首的正是刚才那个老者。
那老者看到是叶信,不由感到一阵头疼,但职责所在,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向前走了几步,轻声问道:“客官,这里又出了什么事?”
叶信没理会那老者,他一字一句的说道:“我再说最后一遍,把元晶给我。”
刚才叶信给老者几分面子,是因为那是无足轻重的小事,现在他看到了自己感兴趣的东西,那么一切流程必须按照他的意愿来,否则,他不惜当街杀人,就算为此与这座城市的控制者发生冲突,甚至引来了背后的修士,他也不在乎。
“宋爷,他们偷了我的元晶,还动人,您可要替我做主啊…”那失主嚎叫着,一边叫一边爬,最后试图去抱那老者的大腿。
那老者一脚把失主踢到了一边,随后对那瘦小的身影喝道:“给他!”
“宋爷,元晶不在我身上…”那瘦小的身影嗫嚅着说道。
“我让你给他!快!”那老者突然愤怒的咆哮起来。
此时此刻,那老者内心是异常紧张的,因为叶信已散发出了冰冷的杀气,他常年与各类凶徒周旋,对这种气息一点不陌生。
那瘦小的身影脸色阵青阵白,犹豫片刻,终于还是从身上取出一只布囊。
那老者探手把布囊抢了过去,接着大步走向叶信,双手捧着布囊,满脸陪笑:“客官,您看是不是这个?”
叶信接过布囊,打开来看了看,果然,里面是那两颗奇特的元晶,他点点头,声音也放得柔和了一些:“不错。”
“咦?”龙小仙感到很奇怪,她急忙拿出刚才藏起来的布囊,接着把布囊扯开,看到里面的东西,她的身形不由晃了晃,居然是两颗鹅卵石!
只是瞬间,龙小仙的心情便由羞愧变成了狂怒,接着她的身形向前扑去,从叶信身边掠过,径自冲向那瘦小的身影。
“泼猴!给我回来!”叶信大喝道。
龙小仙的身形蓦然僵住了,不管内心的世界有多么崩溃,叶信的命令还是不敢违背的,她一点点向后退去,眼眶逐渐变得湿润了,喃喃自语着:“坏人…你们都是坏人…”
“现在告诉我,这两颗元晶你是从哪里得到的?”叶信问道。
瘦小的身影犹豫一下,看向那老者,那老者喝道:“说!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一个月之前,在南坡岭有一群修士和一群怪人打了起来。”那瘦小的身影低声说道:“后来那些修士败了,那些怪人也有不小的伤亡,我亲眼看到那些怪人把战死的同伴掩埋在了南坡岭上,当时我没敢乱来,又等了十几天,见那些怪人再没回来过,就偷偷去了南坡岭,把那几个死掉的怪人挖了出来…元晶就是在他们身上找到的。”
“好你个周小二!”那老者喝道:“真是越来越出息了,以前只是坑蒙拐骗,现在连挖坟掘墓的事情也敢干了?”
“宋爷,那些可都是修士!”那瘦小的身影低声说道:“万一能找到几件他们失落的宝贝,吃喝一生都不用愁了,您以为我愿意做这种事?嘿嘿…您是没饿着过,到那时候,您或许比我的胆子更大呢。”
“你说的那些怪人,都长着什么样子?”叶信问道,他感觉自己的判断是对的。
“相貌看不清,我距离他们很远很远,不过,他们都长着翅膀,在天上飞来飞去的,有的是一对翅膀,有的是两对翅膀,其实那些修士开始的时候还是占了上风的,后来会战败,是因为耗不过那些怪人,嗯…该怎么说呢…”那瘦小的身影挠了挠头,他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去形容。
“因为那些怪人会飞,所以始终能占据主动,打不过了,他们会退往高空,抓到机会,又可以扑下去围攻落单的修士,是这样吧?”叶信说道。
“对对对…”那瘦小的身影连连点头:“那些修士越打人越少,最后好像只剩下四、五个,分头逃出去了,可我估计他们是逃不远的,靠两条腿跑路,怎么可能跑得过翅膀?”
“南坡岭在什么地方?”叶信问道。
“一直往南走就是了。”那瘦小的身影说道。
“你带我过去。”叶信说道。
“我?我还有别的事情…”那瘦小的身影连连摇头。
叶信不由分说,探手抓住对方的衣襟,接着大步向狼王走去,那瘦小的身影大骇,一边挣扎一边叫道:“我不去…宋爷,救我…”
那老者全当什么都没看到,静立不语。
叶信纵身跳到狼王的背上,示意龙小仙坐上来,随后驭动狼王,向巷子口走去。
叶信的身影消失在巷子口,那几个黑衣人有些忍不住了,凑上前低声说道:“头,周小二虽然有不是的地方,但也不能让他就这样被人带走吧?”
“是啊,头,我们没必要这般小心的,那小子应该是从极北之地的部族里走出来的,不过战兽有些吓人罢了。”
“你们都看错了,他是从东边来的。”那老者摇了摇头。
“东边是恶海啊,怎么可能?”那几个黑衣人瞪大了眼睛。
“恶海一带环境恶劣,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在那里生长,只有虎跳苔,那只战兽的爪缝中有虎跳苔的痕迹。”那老者低声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人是恶海对面蛮荒之地的修士!嘿嘿…他与我们素无瓜葛,这种人最是无法无天,真的惹火了他,我们都在遭殃!”
叶信逐渐让狼王加快速度,等离开八孔城之后,狼王已化作一支利箭,在天地之间飞射,那个周小二开始的时候还不停的哭喊,等狼王全速奔驰之后,他已被那种超越极限的速度吓得魂飞魄散,身体缩做一团,原来是在拼命挣脱,现在却努力往狼王的背上靠。
片刻间,叶信已赶到了南坡岭,又用了不长时间,在那周小二的引领下,找到了那几具暴露在荒野中的尸体。
据周小二说,从战斗发生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但那几具尸体并没有腐烂的迹象,也没有异味,叶信站在尸体旁观察了片刻,用脚尖挑了挑,感觉尸体象石头一样硬。
他果然没猜错,这些就是魔族的修士!虽然相貌、四肢、体型都和人一样,但仔细观察,还是能看出不少细微的不同。
譬如说,魔族修士的肌肤上遍布着极为细小的鳞片,小得象毛孔,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再譬如说,魔族修士的指甲又宽又厚,人类的指甲厚度还不到一毫米,而魔族修士的指甲至少有半厘米,看上去极为坚韧。
当然,最大的区别是翅膀,一根根粗壮的骨头从他们的背上伸展出来,骨头之间连着膜一样的东西,这种翅膀很象蝙蝠。
“这就是魔族么?”龙小仙好奇的问道。
“肯定是了。”叶信悠悠叹了口气,他的理解能力是很强的,以前听苍妒兵说过,天族和魔族拥有天生的优势,就是可以飞翔,那时候他已经预想到与魔族的战斗会很艰难,现在看,他还是低估了魔族,那周小二说得很清楚,战斗发生时,修士是占据了上风了,可越打情势越不妙,最后被魔族分割瓦解,不得不败逃,可他们逃亦是逃不掉的,必定要被魔族全部消灭。
“那家伙太坏了。”龙小仙的视线转向了周小二,她对魔族并不感兴趣,对欺骗玩弄自己的人,却是耿耿于怀的:“那个…让我把他干掉算了!”
“少胡闹。”叶信再次叹了口气,他来到本土,真的能起到什么作用么?对自己的前途,还有星堂的前景,他突然有些不太自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