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天秤
1
——没错,是我刺的。菜刀是店里的,用来切三明治面包和蔬菜的菜刀。我可不能给客人看参差不齐的切面,所以每天都会认真磨菜刀。
哦,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不是要解释我平常就在磨刀,磨刀不是为了杀人。我只是想说我很清楚那是一把锐利的菜刀,我确实抱有杀意。
不,我不认识那个男人。我没打算杀他。我想杀的是立原。对,立原志史。
立原毁掉我最重要的东西。他杀了我最心爱的人。
最重要——不,唯一的。
我有个小我五岁的妹妹。
这算长子要面对的问题吧,我觉得母亲被人抢走了。
我和朋友出去玩的时候老是想跟,只要说不行就会哇哇大哭,这么一来,母亲就会训我,要我带着妹妹一起去。这一两次也就算了,老是发生这种情况的结果,就是连我朋友都嫌烦。最后我只好放弃,落得待在家里和妹妹一起玩的下场。我虽然也想过,要是没妹妹就好了,但她是我唯一的手足,唯一的妹妹。我又怎么可能不疼她呢。
我在高中时因意外失去父母,我们一度由不同亲戚家照顾。不过高中毕业之后,我在公家机关找了个工作,成功独立后,把妹妹接了回来。幸运的是父母留有一点遗产,还有保险和事故赔偿。
我们是相依为命的家人。对我来说,妹妹就像女儿一样,然后别误会,她也像新婚妻子一样。她说是我的生活意义也不为过,真的是无可取代的存在。
妹妹大专毕业后,在一家食品厂找到了工作,并在两年后嫁给同事。对方是一个认真的人,让我松了一口气。妹妹离开当然很寂寞,但她幸福就好。
她二十二岁就结婚了,算是挺早婚,但迟迟没有小孩。到第五年,妹妹辞掉工作,开始认真接受不孕治疗。虽然流产过,但是她终于怀了孩子——就是夕华。
夕华的诞生让我的想法产生了变化。我感到自己和妹妹已经是完全不同的家庭了——
当然在妹妹结婚时的时间点,就已经如此了。我也很清楚这一点,但生孩子有着决定性的不同。
妹妹的家人是丈夫和女儿,而不是我。在丧失感之中,我也感受到卸下肩上重担,决定接下来要按照自己的想法过活。
我的父母以前在车站前的商店街开了一家咖啡店。那是我祖父母开的店,战前就已经存在了。父母去世之后,我把店卖了换取现金,现在它已经都更成公寓的一部分。但是我喜欢父母的店,我的心中一直有着想要拿回咖啡店的想法。
没错,咖啡店早就没了,我也没办法向现实拿回已经不复存在的东西。所以我打算透过重现和经营我父母的店,在象征意义上重新取回咖啡店。
我一边工作,一边去上教导经营咖啡店的学校。另外,只要一有空闲时间,我就会到各家大型连锁店以外的咖啡店,进行钻研。哎这段经过不重要,总之我最后辞掉了工作,成功开了这家店。
不到两年后,最为开店感到高兴的妹妹就过世了。她得了癌症,没两三下人就走了。
妹夫带着还在上幼稚园的夕华,一起回到了他在横滨的老家。
妹夫的父母健在,妹夫在外工作时,就由他们照顾夕华。
这样的安排对夕华最好。妹夫家都是好人,我也不担心。只是我没办法像以前那样轻松见到夕华……但七五三、入学和毕业等重大日子,我还是会送礼,保持小小的联系。
夕华是一个喜欢看书的聪明女孩,她在祖父母和父亲的爱情下,茁壮长大。只是她的个性似乎太过安静,太过沉迷于在书本世界发挥想像力,导致她很难适应现实,在国中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曾经遭人欺负。
即便如此,她还是努力学习,进入想考的高中——那间学校没有同校来的学生,是全新的环境。但她本来就个性内向,加上被欺负的经历,她还是因为害怕而交不到朋友——高中好像没有被欺负过,但总之她本人上不了学,还是辍学了。实际上,虽然后来不了了之,但当时父亲有考虑再婚,所以夕华状况很不稳定。
因为她个性认真努力,她通过大学入学资格检定考试——现在好像是叫高中学历认定考试?她父亲希望她上大学,但她说不想去太多同年龄人聚集的地方,所以不想上大学。
这就是为什么她会在我的店里打工当服务生,进行精神复健。
立原是这家店的客人。夕华不可能自己主动跟男生搭讪。从我的角度来看,她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孩,但她本人似乎对外观有什么心结。
因此我很惊讶夕华和立原变得亲近,但我也很高兴。立原年纪轻轻,但不会被外貌迷惑,而是懂得看人的内在。他是喜欢上夕华的心灵。
如你所知,我们的店在映陵大学附近。立原也是映陵大学的学生,似乎很优秀,自然会被视为潜力股,被那些算计的女学生们虎视眈眈。
结果她们的目标却被既不是映陵大学的学生,也不是特别漂亮的夕华得手,让她们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
甚至有女学生每天都来店里骚扰,一群人跑来点牛蒡沙拉和凉拌牛蒡……菜单上压根没有。她们说立原喜欢像牛蒡一样黝黑干瘦的女生,因为夕华长得像牛蒡,立原才会试试味道。
夕华并不在意。我原本担心她们可能会导致夕华的社交恐惧症复发,不过大概是与立原交往给了她自信,夕华面对她们的粗暴言论,也可以面不改色了。
夕华真的变得又坚强又开朗,我很感谢立原。
然而,立原终究只是一个轻薄的男人。大概三个月过后,夕华就被抛弃了。
不可能是夕华提出分手。立原想必打从一开始就不是认真的。他看到像夕华这样身边少见的纯朴女性,觉得稀奇就交往看看,等到发生肉体关系,就随手抛弃。
夕华愈是装得若无其事,我就愈是无法原谅玩弄夕华的立原。他要是再来店里,我原本想臭骂他一顿。不过他大概也觉得尴尬,之后就不再到店里来了。
但今年早些时候,夕华再次遇到立原。为什么我会知道,是因为夕华实在太浮躁,我就跟踪了她。
她穿了新大衣,妆也画得比平常浓。明明她并不适合这样。
夕华绕去一家营业得很晚的二手书店,进了便利商店的厕所,然后又去铁轨另一侧的家庭餐厅。当我还在犹豫要不要进去的时候,发现来的人可不是立原吗。
我匆忙躲起来,立原没注意到我,迳直走进餐厅。透过窗户,能看到夕华笑着向立原示意。我看不到坐在夕华对面的立原表情。
即使吃完饭,他们还是靠饮料吧继续待着谈话。夕华看起来严肃地皱着眉头,有时又露出笑容,不知道他们到底在说什么。
约过了十一点半,两个人终于出来了。隔着一点距离走在一起的身影,可能还会被当成一对羞涩的情侣。
两人到了附近的停车场,因为那间家庭餐厅没有停车场。立原打开副驾驶座的门,夕华高兴地坐进去。
车子开往神奈川,我希望立原只是把她送回横滨。
第二天,夕华迟了两分钟进店里。当我稍微叮咛她时,她道歉说“我昨晚睡不着,对不起。”我勉强克制住自己,没问她昨晚有没有回家。
即使她试图隐藏,但我也看得出夕华心情很好。立原绝对只是一时兴起或打发时间。不过因为夕华看起来很开心,我决定再赌一次立原的诚意。
然而几周后,我碰巧看到了立原。那一天是店休日,所以是星期天的傍晚。
他正和一个女孩子从国道旁的便利商店出来,准备上一辆停在停车场的车——意外地是辆很普通的车。女孩子看起来是高中生。
别说牛蒡了!对方根本是个肌肤白得晶莹剔透的可爱女孩。立原还为她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充分表现出绅士风范。
我马上招了一辆计程车,要司机跟着立原的车。车子开上首都高速公路,不知道他们要开多远,让我有点着急。不过他们在高户交流道下去,停在类似学校的建筑物前。女孩子挥挥手,进了校门。
我也下了计程车。我搭电车回去就好了。
那里是女子高中——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是人人向往的大小姐学校——宿舍。
下一个星期天,我躲在宿舍附近监视,立原的车在傍晚时分来了。副驾驶座的车门打开,上周的女孩下车。我用准备好的数位相机,偷偷拍了几张她的照片。
过几天,我把照片印出来,询问宿舍的学生——我很客气地这么问:“有人打算和这个女生论及婚嫁,想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做背景调查”——有些学生觉得好玩,会回答我。有人说那个女孩有一个帅气的年长男友;也有人说不是男友,而是未婚夫;有人说她周末会在舍监批准下外宿,或说她其实已经结婚了。总之我搜集到这样的消息。
无论是已婚还是订婚,立原似乎在和那个女子交往,这应该没错。
下一个星期天,我成功地从正面拍到他们在车上的照片。这个年头的相机性能很好,就算是外行人,也能远远拍出清楚的照片。将照片传到电脑再放大,看起来就像在近距离拍摄。
第二天,我对来店里上班的夕华说,要她再也不要和立原见面了。就算人家邀约,也不可以跟着去。
夕华满脸通红地和我争辩。以夕华来说很少见。她说她没道理要听舅舅的话,他们之间是朋友,今后也会普通地与他见面——到底什么是普通呢?
愈早结束这件事,夕华的伤口就会愈浅。我把照片给夕华看,告诉她立原正在和这个女孩交往,还订婚了。对方是名门女子高中的学生,一等毕业就会结婚。
夕华呆呆盯着照片看了一会。
“我去一下厕所。”
她砰地一声关门,许久没出来。最后出来的夕华脸色铁青,我马上就知道夕华怀孕了。
“夕华,你是不是有事瞒着舅舅,你怀孕了吧?是立原那家伙的孩子吗?”
“不是……舅舅,你在说什么?”
“舅舅会陪着你的,我们现在就去医院吧。这种事情早点做比较好。店今天就休息,走吧。”
我抓住她的手臂,夕华却害怕似地甩开来。她什么都不用怕,不是夕华不好,不好的都是那家伙。
“舅舅会跟立原好好谈,让他为了玩弄你这件事赔罪。那种人不适合夕华。什么映陵大学的学生啊,还替人开车门,装一副绅士模样。根本就是内心肮脏的下流胚子。”
“舅舅什么都不知道,不要说志史的坏话。”
“你还为那种家伙说话,夕华真是心地善良。舅舅一定会为你找个比他好上一百倍的男生。夕华就由舅舅来保护。对了,到你身体好起来前,可以一直待在舅舅家。”
夕华解下店里的围裙,放在柜台。
“我……不做了。这边还是离家太远了,又有和志史的回忆,很难受。我会在家附近找兼职。”
夕华抓起大衣和皮包,逃跑似地冲出店。
“夕华!”
我立刻追了上夕华。
“等等,夕华!”
夕华挥动手肘,像赛跑一样加速。
“太危险了,停下来,夕华!”
震耳欲聋的紧急刹车声响起。
卡车就在我的面前将夕华……
夕华……
……啊……请别再要我讲下去了。实在太痛苦了。
啥?迁怒?夕华其实没有怀孕?
哦,是吗?即便如此,立原的罪状也不会变。他玩弄夕华的身心,夕华才会死。
你说是我的错?
你没听到我刚才说的吗?那是夕华的自杀,等于是立原下的手。
即使如此……我虽然恨他恨到想杀死他,但还不到打算杀了他的程度。直到立原出现在夕华的葬礼上。他没流一滴眼泪,脸上也没半点悔恨,只是用冰冷的侧脸,对着夕华的遗照双手合十。
他很适合穿丧服。该怎么说呢,他有一种就连我这个中年男人都会动心的吸引力。当时的立原志史……
当我看到的时候,我认为我非杀了他不可。
到底是为什么,又有谁知道呢。
我决定杀了立原之后,这次反过来,我从宿舍跟踪立原的车,查明他的住处。他住在坡道上的闲静住宅区,房子看起来是历史悠久的老式房子。
就算是替可爱的夕华报仇,杀了一个人,我的人生也会拉下布幕。善始善终——我打算好好打理身后事。店面结束营业的手续繁杂,尽管财产不多,我还是把钱捐出去,用来培育交通事故遗孤,以及父母因为交通事故而重度残障的小孩。做这些事情,让我花了不少时间。
到了今天,我终于去杀立原了。
我监视着他的房子,结果他今天骑着脚踏车出门。我招计程车,硬是要司机慢慢开。
到了目的地一看,原来是植物园。夕华死了,这家伙却悠哉赏花,真是无忧无虑。
我埋伏在离大门稍远的地方。他大概是在里面和人约好碰面,进去的时候是一个人,出来的时候却是两个人。
明明只差一点而已,没想到在这个关头,还会被人妨碍。
我会被关几年?
我不会放弃的。一旦被释放,我会找出立原在哪里。我这次绝对会杀了他。不管过多少年,我一定会为夕华报仇——
2
马路上一片嘈杂。好几辆警车和便衣警车闪红灯停了下来。四名警官压住一名男子,一把沾满鲜血的菜刀掉在男人身边。柏油路面上有滩怵目惊心的血泊。
一个担架正要被抬上救护车。志史紧跟在旁,一边说话,握着担架上的人的手。
“理都哥!”
怜奈不顾警官的制止,推开围观人群,冲向前去。志史——悠纪第一次见到志史露出这样的表情——他一脸沉痛地看着怜奈。
“这孩子是受害者的亲属。”
志史说道,怜奈也上了救护车。
“志史!”
短短一瞬,志史望向晚了几秒冲出来的悠纪。
似乎是犯人的男子被两名警官左右夹在中间,押进警车。救护车和警车同时动起来。
警官中有一张面熟的脸孔,悠纪记得他是叫做竹内的刑警,他也有出席恭吾的葬礼。
“竹内先生。”
悠纪一喊,竹内就微微转过他粗厚的脖子。
“我是去年十一月在千駄木公园遇害的立原恭吾外甥,若林悠纪。”
“哦,我记得你。”
“我碰巧在这附近。”
“我也是刚好人在附近,在警车上听到有个男的拿着菜刀,嘴里不停喊着立原志史的名字,觉得在意就过来看看。”
“发生了什么事?”
这里和恭吾的命案应该属于不同辖区,竹内特地过来一趟,究竟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工作充满热情,抑或是他个人有什么在意之处?悠纪一边思考,同时出声询问竹内。
“目前还不清楚。根据目击者的说法,那个男人的目标是志史先生,千钧一发之际,志史先生的同伴挡在他的面前。”
“伤势如何?”
“似乎被刺中肚子——伤势应该不轻。”
竹内一脸苦涩地看向暗红色的血泊。
悠纪摸向左侧腹的伤疤。那里一瞬间窜过的灼热痛楚,悠纪实在难以觉得是错觉。
“为什么,谁会对志史——”
“你有什么想法吗?”
“完全没有。”
恭吾被杀,齐木被当作犯人且坠落身亡的时日尚浅,结果恭吾孙子兼养子和齐木亲生儿子的志史就遭到袭击。尽管两起案件都已结案,但这个记得志史名字的中年刑警,心中到底作何想法呢?
悠纪问出救护车开往哪家医院,走到大马路上,招了计程车。
到了医院,只见志史刚从刑警的问话解脱。
“谢谢你过来。”
没想到志史会这么说,悠纪感到意外。
“还好吗?”
“目前紧急手术中。”
“志史没事吧?”
“我连个擦伤都没有。”
志史顶着一如往常的扑克脸,但是悠纪已经知道,那张扑克脸底下,其实有着玻璃般脆弱的一面。
……想来只要用这根手指轻轻一碰,就会碎裂一地。
“理都保护着我。站在我面前,像把腹部当成刀鞘。”
“拿刀的人是谁?认识的人吗?”
“青麦的老板。”
“青麦不就是——”
“他是夕华的舅舅。他将夕华当亲生女儿一样疼爱。”
即使悠纪试图回想在微弱灯光照映下,站在那家复古咖啡店柜台后的男人,也无法构成清晰的形象。
“我以为是你。我时常有遭到监视、被人跟踪的感觉,但我都以为是你——你或你那位经营侦探事务所的学姐。我不知道你还想再知道什么,不过既然你不是去烦理都,而是在我周围打转,那爱怎么跟就怎么跟……就是这份傲慢……要是我好好面对,我就会知道对方是青麦的老板。如此一来,我就会注意到他的疯狂,也能预见到危险。就不至于让理都……”
志史咬紧的嘴唇渗出鲜血。
“青麦老板为什么想杀你?”
“夕华是因为我而死的。”
“夕华小姐?她过世了?”
“她被卡车撞到。她的告别式就是我前往你公寓的那天。”
悠纪过于惊讶,一时说不出话。
“——她还那么年轻——真是——太遗憾了。她看起来是个好人。”
“是的,她是个好人。”
“但是,那不是意外吗?”
“她好像是因为我,才和老板吵架冲出来。”
“那也不是志史的错吧?”
“是我的错,我玩弄了夕华才导致这个结果。”
“你玩弄了她吗?”
“和夕华交谈很有趣。夕华思虑敏捷,阅读品味和我相似。我本来打算当朋友,但我注意到夕华对我抱有不同意思的好感——我当时就应该保持距离,但我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抱了夕华,利用夕华的好意,将她当作我的发泄管道。我们三个月就分手了,如果这样叫做玩弄的话,应该就是吧。”
“她说能和你交往,她很幸福。玩弄这个说法,恐怕对夕华小姐有些失礼吧。夕华小姐和你是对等的,她想这么做,所以你也这么做了。难道不是吗?”
“即使我明明不爱她?即使我明知道我不会爱上她?不只夕华,我至今为止交往过的女性——也有男性——我一个人也不爱。不论是男是女都无所谓,每个人都只是替身而已。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被对方抛弃,或是开始自我厌恶,自己主动分手……我和夕华明明已经结束了,结果你去找夕华,让夕华因此联络我的时候,我马上想到利用她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方法,并在杀害齐木爸爸的那天晚上和她见了面。”
“……是我的错。”
“怎么会。”
“我制造了契机,要是我没去找夕华小姐问话……”
“你只是回应母亲的委托。我则是为了自己的目的利用了夕华。”
“晚上碰面的时候,你和夕华小姐……?”
“我为了不在场证明的关系,和她交谈到深夜,然后将她送回横滨的家。我一根手指也没碰她。”
“如果如此的话,志史对她是真诚的。”
“说什么真诚,我只是对她没产生欲望而已。”
“不管我怎么说,你都会觉得自己有责任吧?不过鼓励夕华小姐和你联络的是我,至少我需要负一半的责任。所以你不用这样,把所有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
志史的嘴唇浮现了微笑,那抹微笑虚幻得像是在水面荡漾的繁花倒影。
“听你说得这么努力,就能知道你真是个温柔的人,悠纪。”
来到手术室前,怜奈从椅子上站起身,紧紧抱住志史。志史安抚着抽噎的怜奈,让她坐在自己身边,轻轻抱住她的肩膀。
悠纪在稍远的地方坐下来。
门上写着“手术中”的手术灯亮着红色。
走廊里没有其他人影。刑警们想来都等在一旁,但在可见范围内却不见一人。四周一片安静。
理都被推进门后,不知已经过了多少个小时。即使看表也没有概念,视线和心思都无法放在现实中,缺乏真实感。
怜奈靠在志史的肩膀上,终于沉入梦乡。
志史静静地开口。
“你可能已经注意到了,画室的火灾也是计划的一部分。我把立原爸爸不在的晚上订为执行日,是我放的火。目的是烧掉画作和杀死万里子。”
“她是在明知静人真正目的的情况下结婚。她才是把理都献给静人的人。不是吗?”
“没错,理都从她的态度就隐约察觉到了,但是静人口中明确说出来的时候,他还是不想相信。烦恼到最后,理都决定问万里子。据说万里子是这么对他说:才五岁就会勾引男人,你打从出生就有当娼妓的素质,就不要装清纯,好好享受吧——她讲了这种话,你会说她罪不致死吗?”
悠纪无语地无力摇头。
“她不知道泼硫酸的犯人是静人,理都把这一点当作王牌。他假装从静人的口中——在床上——听到真相,并告诉万里子。理都怂恿万里子进行报复,告诉她自己愿意助她一臂之力。他会把静人叫到画室,用烧掉静人仅次于性命重要的画作作为威胁,逼他自白罪状,最后再真的烧掉他的画,还说他知道有一种酒非常易燃。但是实际看到万里子被火舌吞没,理都又忍不住去救她。理都还为此向我道歉。他明明没有必要道歉,该道歉的人是我。是我把理都独自留在危险的地方,就这样离去,我没能保护理都,让他受苦了。我应该与烧掉画作分开思考,想出别的办法才对。毕竟我比任何人都清楚理都的温柔。”
“离婚是怎么办到的?”
“我让齐木爸爸出面提出离婚申请书,结婚申请书也一样。”
“这样啊,原来是齐木……!”
“只要在他眼前挂根胡萝卜,要操纵齐木爸爸,简直易如反掌。”
齐木年龄与静人相仿,如果让他去投币式淋浴清洗,再打理好服装,他看起来也挺上相。加上他还能靠以前的拿手绝活演戏。
杀死齐木也是为了封口……不,反过来,是因为已经决定要杀了他,才会利用他。
“就算被静人得知离婚的事情也无所谓。如果万里子死于火灾,横竖静人到时也会知道。静人应该只会觉得是万里子擅自提交了离婚申请书吧。”
“结果静人都没注意到吗?”
“小暮家的财务都是由理都操持。把所有事都交给理都的静人,似乎完全没发觉自己和谁结了婚。”
“你之前也说过,不过真是不可思议。不论是静人,还是齐木,为什么他们会如此信赖自己虐待的对象呢……”
“我那个时候也说过,那并不是信赖。简单来说,他们没把自己施虐的对象看成人。他们从没想过对方也有人格,有尊严,有骄傲,还有一颗心。对他们而言,施虐对象只是方便他们满足欲望的活人偶……明明就算是真正的人偶,也会有人因为不小心伤到人偶而心生愧疚。”
怜奈发出沉睡的鼻息,志史用手指梳理她柔软的长发。
“你应该已经从怜奈那里,听过角膜移植的事情了?这孩子太敏锐,很难隐瞒她。所以我和理都决定,干脆对她说出一切。”
“她让我吃了一惊。我还以为你们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再让我吃惊了。”
“如果静人的角膜没办法移植,我就会和怜奈结婚,写下器官捐赠卡,过一段时间就伪装成事故去死。你知道吗?如果捐赠者自杀,就不会优先排给家属,以防止这类目的的自杀。”
“你那么做的话,理都和怜奈都会伤心吧?”
“就算我死了,理都也还有怜奈,怜奈也还有理都。虽然还有点久,不过等怜奈高中毕业,她就会结婚。理都的姓氏恢复成藤木的话,婚姻应该就能获得认可。就算不认可也没关系,什么都不会改变——两人应该会这么想吧。”
“我还以为肯定是和你……”
“你是说怜奈?还是理都?”
“理都。”
“我们之间是友情。”
“我不认为只有友情。”
“我是那个奢求更多的人,所以我很清楚,我的想望只是奢求。”
“你的初恋是在十二岁的时候……你是这么说的吧,志史。”
“对我来说,还没有结束。大概这辈子都不会结束。”
少年们的季节荏苒迁变,爱情的形状流转变化。有所改变的是理都,抑或是志史呢。
悠纪不认为理都的感情是“友情以下”。志史想来永远不会向理都要求更多。即便如此,只要志史愿意的话,理都一定会笑着回应——悠纪有这样的预感。
爱怜奈并不会夺走理都对志史的爱,理都心中的两口泉水,哪一口泉水更深或更美丽——绝对不需要相互比较。
“理都——因为烧伤——一直很犹豫,认为怜奈选自己真的好吗。但怜奈一直是个只看内心的孩子,所以现在映在她眼里的,一直是同一个理都,今后都是如此。我……真是笨蛋,我都跟理都说过,要他早点好好求婚——”
“这样真的好吗?”
“当然好。从我们一起为无法孵化的斑鸠立墓的那天起,我唯一的愿望就是理都的幸福。”
“但志史——志史自己也必须要幸福吧?这个计划的宗旨不就在此吗?”
“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请吉村老师替我介绍一位曾经担任大学钢琴系教授的老师。我会在他面前弹钢琴,请他替我上课。”
“是这样吗?志史果然很厉害。你可能不喜欢这种说法,不过——加油努力吧。”
“我并没有不喜欢。谢谢你这么说。”
志史非常平稳。眼前想必就是毫无伪装的志史,只有理都和怜奈知道,属于志史的本来面貌。
“我有想要弹奏的旋律,我有想写的曲子。我也想学习如何当调音师。我本来真的很想过着和钢琴息息相关的生活。”
“你为什么要说成过去式?”
“因为在没有理都的世界,弹琴根本没有意义。我不管在弹任何曲子的时候,我弹奏的旋律都是理都。”
“……他会没事吧?”
悠纪不认识理都。他只从毕业纪念册的照片和一幅画——夜晚窗户中映出的虚幻少年身影——见过理都的容貌和身姿。但他耳闻了理都的不少故事,也花了很长时间思考、想像理都,所以他对理都的感觉就像弟弟一样亲切,仿佛从很久以前就认识他。
志史没有回答,只是在揽着怜奈的手上稍微用力。
“理都会说些像是梦一样的事情。他说以后我们要像〈彼方之泉〉一样,三人永远在一起。还说要把小暮家改建成两户人家的联排别墅,怜奈和理都住一栋,我住另一栋。或是干脆连土地都卖掉,我们搬到没有人知道的高级公寓顶层当邻居,这类像梦一样……像梦一样……像梦一样开心的话。”
悠纪仿佛第一次听到志史有血有肉的声音。
“只要理都这么说,我就会有一种真的做得到的预感……我从事钢琴相关的工作,写写曲子,教教别人弹钢琴,过着每天都在弹钢琴的生活。有时理都和怜奈——有时只有理都——会来听钢琴。我们三人围着餐桌,或是我和理都两人对酌到天亮。就连这样的日子、这样的童话,我都觉得会成真。”
仿佛晶柔的晨露从嫩叶尖端滴落、融化冻结的水面一般,层层叠叠的无尽涟漪不断扩散。志史的眼瞳依旧透明澄澈,但却逐渐湿润。
“这不是梦。”
“呃……?”
“你们不是『挥别天真梦想』吗?理都所说的,一定是很快就会实现的愿望。”
一瞬之间,一滴泪水从志史的眼中莹莹滑落。
——究竟能否得到原谅?
当时志史表示,要以计划成败来决定。
四起杀人已经完成,悠纪认为判决已下。
然而泰美斯的天秤依旧摇摆不定。
“理都……”
志史睁着湿漉漉的睫毛,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手术室门口。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