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臭小鬼』之间的回忆 之1
名侦探臭小鬼
1
从便利商店回家的路上。
「啊,没有放汤匙。」
我看了一眼塑胶袋里面,发现只有一个杯装的冰淇淋。
「哈哈哈,勇哥要忍耐到家里才能吃。」
未夜一边舔着巧克力冰棒一边笑着说。
「呃,没有哪个傻子会边走边吃杯装的冰淇淋啦。」
「跟我们一样买用手拿着吃的冰就好了。」
真昼一点一点地啃着最中饼冰淇淋。
「嗯──」
反正我原本就想买回家吃,所以没有问题,但不知为何总觉得有些吃亏?
「勇哥,要吃一口吗?」
朝华伸手递出她的薄荷巧克力冰棒。
「可以吗?」
「小心点,勇哥的一口有朝华的三口那么多。」
一旁的真昼说。
「才没那么多。唔嗯,很好吃。好乖好乖,那我等一下也分你吃一口这个。」
「耶~」
「咦?那我也给你一口。」
「我也是。」
于是我从臭小鬼们那里分别得到一口冰──虽然本来就是我买给她们的就是了──嘴里一下子变得冷冰冰的。
「对了,我想玩那个。」
未夜一口气吃掉剩下的冰棒之后说。
「那个?」
「来组个侦探团吧。」
「侦探?」真昼问。
「就是进行推理,然后解决案件。」
「哦,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嗯,好像很有趣。」
朝华也同意。
唉,这次又是被什么影响了?她们去看了柯○的电影吗?
「你们侦探团是干什么的?」
未夜扬起嘴角一笑。
「那还用问,当然是解决杀人案件了。」
「我们要把盘据在这座城市的恶势力通通逮捕。」
「那是警察的工作。」
再说,要是三天两头就发生杀人案件的话谁受得了?话虽如此,『侦探团』三个字还是让喜欢推理小说的我心跳加速。
不久,我们就到达了〈月夜露台〉。
「那我先把冰淇淋拿回家,你们就暂时把未夜的房间当作侦探团的秘密基地吧。等我一下。」
「好~」
「好~」
「好的。」
上午十一点十二分。我走回家里,臭小鬼们则是一个个进入了隔壁春山家。
*
上午十一点二十九分。在春山家,未夜的房间里。
「真相要赌上爷爷的名誉!」
「你已经完全被包围了!」
「侦探要是放弃的话,比赛就结束了。」
这、这些家伙竟然在练习角色的固定台词。都还没破案呢。
头好痛。
「好,助手来了。」
「谁是助手?」
「那么,美少女侦探团出动吧。我们走──」
未夜举起拳头。
「喔──」
「喔──」
「不过,只有侦探的话也玩不起来,先去街上走走,寻找案件吧。」
就这样,外表是小孩子,头脑也是小孩子的臭小鬼侦探团便一边在街上散步,一边摸索着案件的踪迹。
「有没有哪里发生杀人案件呢?」
「啊,是警车。」
「有案件吗!?」
「那只是巡逻吧。」
「假如有杀人狂逃过来的话,我就会把他打倒的说。」
「唉,未夜,仔细想想还是很可怕……」
「放心,我们有勇哥在。」
「可是勇哥比我弱唉──」
「你们几个听好了,所谓的推理不是靠暴力,而是运用逻辑来解决。」
「逻辑?」
未夜不解地偏着头。
这时我们正好路过公园。眼前和平时一样,是一片平静安稳的风景。
「──比如说,你们过来一下。」
我用脚在公园的地面上画画。在长方形的底边画上两个圆圈。
「听好了,这是公车。你们知道这辆公车是向右还是向左行驶吗?」
「这怎么可能知道嘛?」
未夜鼓起脸颊。
「有方法可以知道。」
「答案是哪一边呢?」
「向右。」
「为什么?」
「公车一定有上下车的车门对吧?因为车在道路的左侧行驶,所以有车门的那一边会面向左侧。」
「但是这上面没有画。」
真昼提出抗议。
「所以说,这边没有画的话,就表示车门口在另一面。因此,这辆公车的前进方向──也就是正面是右边,就是向右开的。」
「但是上面没有画。」
「我好像听懂了,又好像没听懂。」
「嗯──好难。」
「结合公开的资讯进行思考,就可以阶段性地取得未公开的资讯,也可以对矛盾之处提出质疑,这就是推理的基础。」
「嗯──」
「嗯──」
「嗯──」
积累逻辑才是推理小说的有趣之处,看来臭小鬼们还不能理解。真是前途堪虑。
这时,我听见熟悉的呼喊声。穿着运动服的下村光小跑过来,她似乎正在慢跑的样子,她的脖子上围着毛巾。
「嗨,你们今天也在一起玩呢。」
「下村,是你啊。」
「你们在做什么?」
「在寻找案件。」
未夜回答。
「嗯?案件?」
「光小姐,你知道哪里有什么案件吗?」
被朝华这么一问,光明显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我们美少女侦探团及其助手会帮助你破案。」
「啊啊~原来是这种游戏。好好,我想想有没有案件。我家的猫咪们到了晚上偶尔都会盯着什么都没有的地方……像是这样的?」
「不、不是那种恐怖的,我们想知道的是杀人案件那种。」
「咦?真昼,那种的你反而不怕……?」
时间差不多要过十二点了。我们与光道别,再次在街上徘徊寻找案件。然而,案件也不可能那么简单地发生,闲逛了一个小时后,我们回到〈月夜露台〉。
下午一点零九分。父亲一手拿着杯子,来到露台桌位。
「爸,在休息?」
「……嗯,是啊。」
「打扰了。」
「打扰了。」
「打扰了。」
「好,欢迎你们来。」
瞥了一眼喝着黑咖啡稍作休息的父亲,我们进入店里面。
「完全找不到──」
「和平才是好事,未夜。」
「对了,勇哥,给我们吃一口冰淇淋!」
「啊,对喔。」
我走向二楼的客厅,然后打开冰箱,但是──
「咦?没有冰淇淋。」
冷冻库里没有冰淇淋的踪影。
「勇、勇哥,那里。」
朝华指着桌子上。
下午一点十一分。我们发现了空着的冰淇淋容器。
「唉……喂,咦咦?」
「喂,勇哥,不是说好了也分我们吃一口吗?」
「为什么一个人吃掉了!」
「不,不是。不是我……我、我的冰淇淋……」
「勇哥的冰淇淋被人吃掉了……咦?这该不会就是案件?」
朝华恍然大悟地这么说。
「案件?」
未夜对那句话产生了反应,随即抬起头来。
「勇哥,放心吧。我们来帮你找出吃掉冰淇淋的犯人。好,真昼,朝华,美少女侦探团出动!」
「喔──」
「喔──」
2
「案发现场在这个客厅。被害者是勇哥的香草冰淇淋。」
未夜从各种角度观察空的容器。
「未夜,我拿放大镜过来了。」
「谢啦~」
就算放大成像,我也不认为会有什么变化。
「是有人趁我们在外面的时候吃掉了吧。」
朝华一边说一边记笔记。
桌上只有冰淇淋的盖子和空的冰淇淋杯,以及印有〈月夜露台〉标记、店里原有的汤匙。
「唔,真是卑鄙的犯罪行为。连盖子背面都舔得很干净。那么,勇哥,碰到这种情况的话,接下来该做什么呢?」
「这个嘛,调查凶器的出处,不,应该是先调查不在场证明。」
「阿里婆婆?」(编注:不在场证明(アリバイ)的日文音近阿里婆婆。)
「阿婆?」
「是阿里的奶奶吗?」
「是不在场证明调查。要调查案发时人在哪里,又做了什么。」
「哦──好,那勇哥你先来吧。」
「我也要?我可是受害者……算了。我想想,今天和你们一起去便利商店买冰淇淋大概是在十一点,回来的时候好像是十一点十分左右吧。那时候我没遇到任何人就来到这个客厅,然后就把冰淇淋放进冷冻库里面了。」
「你确定吗?」
「我确实放进去了。之后在大约十一点半去未夜家和你们会合,然后就一直跟你们待在一起。」
朝华拼命地记下我的证词。
「正常来讲,应该就是叔叔或阿姨吧。」
真昼说。
「好,那我们也调查一下那两个人的阿里婆婆。」
于是,我们朝楼下的店面走去。
「我、我我我我我我我不知道什么冰淇淋。不是你爸吃掉的吗?」
母亲非常刻意地说,抱着手肘,眼神飘向斜上方。
「哦,那么,阿姨你从今天十一点十分左右到现在这段时间在做什么呢?」
未夜把放大镜当作麦克风递了过去。
「嗯,我一直在店里工作。」
「你没有上二楼吗?」
真昼露出难以言喻的表情这么问。
「呃,大概十一点半左右上去休息了十五分钟。」
「顺便问一句──」朝华说着,给母亲看了那支汤匙。
「这是犯罪时所使用的凶器,你有见过吗?」
「是我们店里的汤匙呢。」
「你怎么知道!终于露出破绽了吧。」
未夜高声喊道。
「不是,因为就摆在那里呀。」
母亲指着厨房的橱柜。
「餐具应该都放在那里面。」
「唔唔。那么,简单归纳一下,阿姨你从十一点半开始的十五分钟之内都待在二楼,可以这么认为吗?」
面对未夜的提问,母亲点头表示肯定。
*
「我想想,叔叔我十二点左右去二楼休息,不过店里很快又忙了起来,所以大概五分钟就回来了。」
这次在露台桌位上开始讯问。
「有五分钟的话,要吃掉冰淇淋也足够了。」
真昼说完,朝华便按住头。
「可是吃太快的话,头会痛的。」
「之后呢?」未夜催着我爸继续说下去。
「等忙到一个段落之后已经过了一小时,我想在露台喝杯咖啡休息,所以坐到这边来,然后就看见你们回来了。」
「原来是这样。」
「你们几个,这种时候也要记得验证别人的不在场证明。」
「?」
「?」
「?」
「也要向我爸询问我妈的行为,调查有没有说谎。」
「这样啊。」
于是臭小鬼们重新看了看朝华的笔记,向我爸确认。
「这个嘛,我记得沙耶香大概在十一点半上了二楼,然后过了十五分钟才下来。」
之后,我们也向母亲核对了父亲的行动轨迹。
「嗯嗯,你爸十二点左右去二楼休息,结果店里很快又客满了,所以我就在楼梯下面把他叫回来。」
到这里,我们瞭解他们彼此的证词没有虚假。
「嗯──搞不懂。」
「有其中一人在说谎呢。」
「从外面爬墙到阳台上面,不就可以进入二楼了吗?」
「原来如此。」
真昼和朝华坐在店里的吧台椅上边喝果汁边推理。
「不不,阳台窗户锁着,从外面进不去啦。」
这什么离谱的推理。
「喂喂,你们认真点思考。」
未夜没有坐在椅子上,而是在店内四处走动,一边盯着手上拿着的汤匙。
「呃──所以,然后──两个人──」
时间差不多要过下午两点了。
「唉,结果臭小鬼侦探团也解决不了吗?」
就在我这么说的瞬间。
未夜停下脚步,回头看向我们。
「我知道了!」
未夜的脸上彷佛亮起了满足的光芒。
那是「正如我所料」的表情。
「这样啊,原来是这么回事。」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未夜身上。
「未夜,你想明白了吗?」
「是、是谁?未夜。」
「呵呵呵,你们先冷静下来。」
然后,未夜把汤匙对准了某个人。
「犯人就是你!」
【未夜的挑战书】
嗯,咳咳。各位好。
这样一来,解决案件的线索全都搜集到手了。应该不会还有人没想通犯人是谁吧?
毕竟连小学一年级的我都想通了。既然是大人的话,当然早就知道了对吧~?唉,没想到他竟然就是犯人。
咦?想要提示吗?
明明是大人还要提示?
唉,真拿你没办法。
嗯──提示是……嗯,对对。
就是汤匙。
那么,加油哦。
3
「犯人就是你!」
我把视线转向面向自己的汤匙。它在电灯下反射出黯淡的光芒。
现场的空气顿时凝固了。
「你、你说我?」
「勇哥是犯人?」
真昼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绷紧了脸。
「未夜,勇哥不可能是犯人。」
朝华说。
「不,我已经全部看透了。你就死心认罪吧,真凶。」
「为、为什么是我?你有证据吗?拿出证据。」
未夜得意洋洋地挺起胸膛,挥动手里的汤匙。
「证据就是这个,这个汤匙才是解开所有谜团的提示。」
「未夜,这是怎么回事?」
「真昼,勇哥买的冰淇淋是什么?」
「呃,香草杯装冰淇淋。」
「吃那个需要什么?」
「汤匙,对吧?」
「对,就是这么回事。」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真昼和朝华一脸诧异地凝视着未夜手中的汤匙。
「听好啰?犯人为了吃冰淇淋用了店里的汤匙。因为便利商店的店员忘记放汤匙了。虽然有冰淇淋,但是没有汤匙,所以犯人用了店里的汤匙。到这边可以听懂吗?」
「嗯。」
「嗯。」
「可是,这样就会变成『犯人去二楼看见了冰淇淋,发现没有汤匙以后才去一楼的厨房拿。』这样的情况。」
「这有什么奇怪的吗?」
真昼表示不解。
「很奇怪呀。假如叔叔阿姨在休息的时候在二楼看见冰淇淋,知道那里没有汤匙的话,就必须回到一楼厨房来拿汤匙吧?但是他们都认定彼此只上去过一次二楼。」
父亲和母亲只上过一次二楼,这是刚才调查不在场证明时瞭解到的事实。
「这么说来……对喔。」
「可能是去休息的时候,一开始就拿着汤匙吧?」
朝华这么一说,未夜便摇着汤匙,嘴里发出啧啧声道:
「那样也太奇怪了。因为勇哥说他回家的时候没有遇到任何人,所以叔叔和阿姨应该都不知道他买冰淇淋,又忘了拿汤匙的事情。」
这也是从我的证词中瞭解到的。
「也就是说……」
朝华像是看见可怕的东西一样把头转向我这边。
「犯人从一开始就知道没有汤匙,所以把店里的汤匙拿到二楼去了。不过,叔叔和阿姨应该都不知道这件事。明明不知道有冰淇淋却拿汤匙也太奇怪了。犯人是知道二楼有冰淇淋,而且也知道没有汤匙的人。也就是你,勇哥!」
「呜!」
我当场颓然倒地。
「为、为什么勇哥会做这种事……」
「……冰。」
「冰?」
「因为我想独占冰淇淋。我舍不得分给你们一口,所以想一个人全部吃完……就在去未夜家以前一个人一口气吃掉了。」
「真是令人悲伤的案件。」
未夜转身,坐到吧台椅子上。
「咳咳,这下案子就解决了。」
「可恶啊。」
「详细情况到了局里再说吧。」
「喏,快站起来。」
我被真昼和朝华拉着双手带到店外。
「可、可恶啊────」
案件至此落幕,我被迫请了臭小鬼们另一个冰淇淋。
*
唉呀,虽然是临时想出来的,还是完成了一场很不错的推理游戏。要是放任她们继续在街上寻找案件,不知道还会惹出什么样的麻烦。
我从便利商店回家之前就想好了整个流程,也得到了父亲和母亲的协助,制造虚构的不在场证明,再请他们出演。
流程是这样的:以寻找案件为由把她们带到街上打发时间,在虚构的不在场证明完成的一个小时后回到我家,然后案件才被发觉。
吃冰吃得太快,头都痛起来了。
父亲和母亲都只上过一次二楼,而二楼没有汤匙,这是我引以为傲的逻辑。
父亲和母亲为了用店里的汤匙吃冰淇淋,必须从二楼走到一楼的厨房才能拿到汤匙。不过,这与只上过一次二楼的证词互有矛盾。
尽管在细节处有些粗糙,也足够让小孩子绞尽脑汁了。
应该是个不错的脑筋急转弯才对。
像这样让她们自己解决案件,她们也会很满足吧。
话说回来,没想到未夜一个人就注意到了汤匙的逻辑,还靠自己的力量找出了答案。
我还另外准备了一些提示,结果都白费了。母亲当时拙劣的演技真让我捏了把冷汗。
「勇哥,快走吧。」
「好。」
我被臭小鬼侦探团带走,动身前往便利商店。
若是她们以此为契机而对推理小说产生了兴趣,我会很高兴,但是那样的期待也是徒劳吧。毕竟臭小鬼们的注意力已经转向别处了。
「唉,你们知道宝藏猎人吗?」
「未夜,你是说寻找宝藏的人?」
「对对,我昨天在电视上看到的。」
「那个藏宝图的节目对吧?我也看了。」
跑在前面的三个人,露出了天真无邪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