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都市娱乐 我真没想当艺人

第317章 传奇

我真没想当艺人 街区转角 5224 2024-11-14 09:17

  

八三看书,我真没想当艺人!

  

加油!加油!大家后面加油!」

  

看得出被淘汰之后的汪澈轻松了很多,在台上给进入最终决赛的三人鼓掌打气。

  

香缇·莫也对白榆表达了祝贺。

  

她的表演换在另外两组绝对有竞争力,偏偏碰上了今天开挂的白吃CP。

  

明眼人都能看出,白榆和池彻演唱的《因为爱情》质量堪称完美,换谁来对垒都没有胜算。

  

倒是英子显得很失落,都快哭出来了。

  

毕竟已经年近六旬,她比起梁肃这种正在巅峰期的天王歌手确实不在状态,即使有师弟孙开的拼命发力英子依旧没能闯过梁肃这一关。

  

三位被淘汰的歌手携合伙人告别舞台,晋级歌手回到休息室进行休整。

  

因为第二轮竞演曲目没有公开,观众都在期待三位会带来怎样的演出。

  

而最终竞演不用再进行抽签,按照之前的投票结果,得票率低的先出场。

  

首先登场的是梁肃。

  

梁天王一改之前的风格,背着吉他上台,带来摇滚曲目《在路上》。

  

这是二十年多前非常经典的一首内地摇滚,堪称一代人的记忆。

  

「我独自来到这地方。」

  

「匆匆走在小路上。」

  

「遇到美丽的姑娘。」

  

「不敢转头看着你。」

  

「Oh~~姑娘!」

  

梁肃面带笑容,动作随意的弹着吉他,脚尖抖动着连带身子高低起伏,压根不不在乎面前的固定话筒收声是否会受影响。

  

曲调很老,现场的八零后观众仿佛被触动了记忆的阀门,一个个面露回忆的神色跟着轻唱起来。

  

这样的歌很质朴,很粗犷,一点也不精致。

  

却很动人。

  

就像伍佰的歌一样,你可以说他土,你可以说他没有技术含量,但那直抒胸臆和朗朗上口的旋律已经是某个时期的记忆。

  

现场除了八零后,九零后基本也都听过这歌,都慢慢开始合唱起来。

  

只有零零后没什麽印象了,但也跟着凑热闹的胡乱着节奏,现场气氛因为一首经典摇滚火热起来。

  

《厉害!梁天王这现场太燃了》

  

《其实他比较少唱摇滚,天王就是天王》

  

《感觉能夺冠啊!这首歌情怀加成很大》

  

《至少别再被池彻踩头了!事不过三!已经输给池彻三次了(狗头)》

  

《很难的啦!白榆保持上一轮状态,梁天王照样得跪》

  

《池哥多参加几个节目,七擒梁天王的成就也不远了(阴险)》

  

梁肃一首点燃全场的摇滚结束,凡希亚第二位出场带来了《ThewingsofAngel》。

  

旋律响起的瞬间,不少人基因都动了。

  

这是一首很经典的英文老歌,哪怕是对于中文地区的人来说。

  

在池彻的记忆里,以前初中老师在课堂上教过这个,并且学校课间几乎是天天放。

  

凡希亚很聪明。

  

他中文发音不够标准,就选择了一首对中国观众来说同样有情怀加成的英文歌。

  

两位嘉宾好像商量好一样,决赛都重新演绎经典。

  

这是最稳妥的选择。

  

经典老歌都是时代的印记,天然就有情怀加成,更别说早就经过了时间和市场的检验。

  

「这次我不能陪你了,加油!」

  

入场通道边,池彻给白榆加油打气。

  

白榆眨了眨眼睛,微笑着比了个0K的手势,「放心,包赢的!」

  

语气有些调皮,神似池彻信心满满的模样。

  

「就这样。」

  

池彻竖起大拇指,「赢了咱们等会好好庆祝一下。」

  

白榆默默转过头对着通道外面的方向。

  

池彻愣了一下。

  

小树苗想哪里去了?

  

我说的庆祝就是单纯的庆祝啊——

  

池彻突然忍不住嘴角飞扬。

  

白榆脸颊泛起浅浅的霞彩,也还好通道了灯光很暗。

  

凡希亚的演唱已经结束,主持人宣布下一场竞演开始。

  

白榆深吸一口气,不再转头看池彻。

  

迈着不急不徐的步子出发。

  

哒哒!

  

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声音清脆,一身白裙的身影优雅登台。

  

淡淡忧伤的旋律响起。

  

直播字幕出现了歌曲信息。

  

《传奇》

  

作词:池彻作曲:池彻编曲:池彻弹幕《来咧!果然又是池狗包办的歌!》

  

《好浪漫!白吃CP一个写歌一个唱,合体出战!》

  

《细说合体(滑稽)》

  

《歌名叫传奇?好大的口气》

  

《一首传奇直接夺冠?有深意啊》

  

《传奇加冕!池哥我哭死!已经为小树苗预定歌后了》

  

前奏很舒缓,经过了前面两首激烈的歌曲洗礼,观众仿佛渐渐平静了下来。

  

《传奇》的原创者是李健,但一夜之间让这首歌火遍大江南北的是王菲,池彻采用的正是王菲的版本,小树苗确实更适合王菲的唱法。

  

白榆静静的听着前奏,缓缓举起话筒。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空灵,飘渺。

  

仿若天籁。

  

一下子就抓住了听众的耳朵。

  

这是更多用头腔共鸣发音的特点,关键是白榆以气托声,那种温婉缠绵又空灵飘渺的音质简直太特别了。

  

就连白榆的老粉都很吃惊。

  

其实之前白榆的唱法并不会大量运用气声,不是她唱不好,而是她自己写歌以安静的讲故事为主,不怎麽去故意炫耀技巧。

  

池彻准备的这两首歌恰好就强调了技巧运用,经过这几天的练习白榆对歌曲掌握得很好。

  

她真的是个天才。

  

明明有着极其高深的技巧,却只喜欢娓娓道来般讲故事,跟杜文博那家伙完全是两种风格。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白榆微微抬起眼帘,漆黑的眸子幽幽而望,仿佛视线越过了时空。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她面色淡淡,似有些温柔,似在面对心动的人儿。

  

无数观众也因为这个画面而心动。

  

此刻的小树苗魅力无敌。

  

「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声音空灵飘渺充满仙气,却又大气柔婉附着哀伤,现场观众很难形容听到这首歌的感受。

  

曲调悠扬,歌词也美。

  

像是一封深情告白情书,在讲述自己的爱恋。

  

池彻写出了最美的文字,白榆唱出了最动情的歌声。

  

池彻,是写给谁的呢?

  

白榆,又是唱给谁的?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

  

《呜鸣鸣!好美的歌啊!白榆声音太绝了》

  

《谁说白榆只会唱抒情歌?这技巧已经玩出花了啊》

  

《小树苗超神!真的很难相信这是无修音的现场》

  

《这歌是写给哪咤的吗?想你时在闹海(狗头)》

  

《我宣布!白榆就是传奇!一曲封后》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