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故事,后面是罗伦斯向优吉询问,得知会远古巨人语的家伙在冰雪镇。罗伦斯又去了冰雪镇,学习远古巨人语,并在此期间,在冰雪镇开了家酒馆,专营魅魔妓院,主要交给珀文打理。
在学习远古巨人语期间,他白天跟随老师学习,晚上则回深渊,陪伴希莉雅。在过程中,耶尔向他展示了自己的新发明,魔能装甲。
罗伦斯对此有些兴趣,但因为魔能消耗过重,便舍弃了。
后来,他看到希莉雅把魔能装甲装在他送给她的宠物兔上,用小型分身印记操控,从而诞生了魔能装甲计划。也就是说,挖空恶魔的大脑,披上魔能装甲,将恶魔当成能源,让希莉雅的影子分身缩小进入装甲,成为操纵者,也就是远程机械。
类似机械傀儡军团,希莉雅则是智能AI母体。
不过,他当时会遇到希莉雅无法操控过多分身,并且分身不能过远的问题,限制了罗伦斯组建大规模恶魔军团。
这个问题,在进入魔神殿,阅读利萨斯的实验记录,也就是“希莉雅使用手册”后,得到解决。希莉雅的分身、主体可以进驻魔能方尖碑、深渊方尖碑,并把它们当成自己的信号放大器、传递器。
这就是这条故事线的全貌,什么是真正的强权?对罗伦斯这种角色来说,整个世界,只有他一个人的意志,这就是彻底的强权。
故事尾声,他会让希莉雅控制所有深渊方尖碑,并在主位面建满魔能方尖碑,并驻扎许多恶魔机甲军团,以机甲军团作为防守主要力量,玩家作为主要扩张力量。
所有种族,指挥种族主要在他建立的体系下,成为魔能工匠,负责组装魔能机甲。类似恶魔类的低智种族,则在出生时被挖去脑子,成为机甲能量源。
最后,就是将玩家引走,让他们离开艾欧——好的世界不需要英雄,也不需要玩家。
整个故事走向如上。
上一卷后续的故事,则是王国内的矛盾,罗伦斯希望借助克兰,巧妙在主位面种下魔能方尖碑,希望克兰能强大起来。
所以,他要克兰称王,干翻乔治七世。
克兰当然不会称王,所以,他便和克兰手下渴望克兰称王的骑士、贵族们联手,让他的父亲称王,并且将王位传给克兰。
之后,克兰只能接下王位,突袭王都。
不过,一直以来对克兰表示无限信任的乔治七世,实际早溜出王都,只在王都留了一个替身。新派和旧派,王国只能内战。
乔治七世深知自己打不过克兰,于是呼唤了高曼其它贵族帮助。其它贵族虽然刚刚战败,但也借势进入了法兰王国。
光明神教教宗则对光之子被宣称不合法的情况相当不满,直接站出来克兰。借此,一直超脱的教会势力、神灵也渐渐入场。
后续,也就是混乱中寻求......
新书内容,没有彻底构思好,但还算有趣,emm......希望吧。
序章今天是个好日子/是钱啊!
2033年,2月14日。
深夜,魔都,一间布满冰冷金属器械和消毒水气味的病房。
病房中央,宽阔的病床上,躺了一个病人。
他约莫三十几岁,骨架高大,看起来有一米九高,浑身上下却没有多少肉,皮肤几乎都贴到了骨骼上,正合眼睡着。远远看去,就像一张死去的骷髅骨架。
如果不是他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恐怕没几人会把他当成活人。
“咳咳!咳咳咳!咳咳......”
病人忽然侧过身子,蜷缩着,激烈咳嗽起来。
殷红的鲜血,随着他的咳嗽,一滴滴洒到被洗得惨白的床单上。
要死了。
应白脑中闪过这个念头,然后再也放不下。
胸口在发闷,心里慌张得不得了,心跳却微微放缓。
他知道,自己真的要死了。
“不行!”
应白挣扎起来,过大的幅度又让他咳嗽几声,在床单上,为这张艳美的画涂上几笔。
“不能死在这,我不能,不能死在这,尸体丢在病床上,太难看了。”他忍不住嘟囔起来,而且,他想到......
新来的小护士人挺好,经验好像又不太够。让这么一个人,看一具丑陋的老男人尸体,实在是,实在是,太难看了!
自己,自己随便找个地方去死吧。
“咳咳!”
又咳嗽几声,把喉咙里涌上的血咽回去,应白翻身下床,“砰!”的一声砸到地上。
随后,缓缓爬起身,没有开灯,循着记忆,身体摇摇晃晃着,向门走去。
“咔哒。”
棕黄色的木门只发出极为轻微的声响。
应白把头小心探出门外,现在已是深夜,医院的工作人员们都已经休息了,走廊外空无一人,只有白炽灯不遗余力发出光芒。
“咔哒!”
应白关上门,走出212病房,扶住墙,沿着走廊过道一直走去。
两边紧闭的病房门不断掠到身后,他到了走廊尽头。
尽头正对另一间病房门,左右两边分别是的新的走廊。
应白想也没想,直接扶着墙,转进左边走廊。
左边走廊靠墙有排蓝色塑料椅,一个穿着白色护士服的值班小护士正坐在上面,双眼合上,头歪着,胸膛微微起伏,就连身上披着的大衣落到地上也浑然不觉,看来已经睡着了。
应白仍旧用手扶着墙,往前走去,打算直接从值班护士身边走过。
他没穿鞋,脚步很轻,身体挪动的声响,没有惊扰到睡梦中的小护士。
走到小护士身边时,他看了眼小护士,忽然停下。
现在虽然天气已经逐渐回暖,但就以他仅仅穿着的病人服单衣,体感温度是有些凉的。
想到这些,他缓缓弯下腰,捡起落到地上的大衣,轻轻给小护士披上。
做完这一切,应白重新扶起墙,佝偻着身子,继续沿着走廊走去。
很快,便到了这条走廊尽头。
尽头是一道楼梯,他摸住扶手,顺着楼梯走到一楼。
这个时间,一楼的大门已经锁了。
不过,没关系。
他找到一扇青色的透明玻璃窗,这扇玻璃窗卡扣坏了有两天,医院方到现在也没有修,如今倒是成了应白深夜离开的捷径。
“唰——”
应白打开窗,从窗口翻出。
他现在很虚弱,但身体也轻到某个极限。
所以,这件事也算不上多困难。
离开医院大楼,走了不远,便到了一道围墙前。
这道围墙,是医院外墙,大概有三米高。
应白停下脚步,想了想,脱了自己的上衣,弯下身,用石头把衣服弄成条状,编成绳子,随后在绳子末端绑上一块形状合适的石头。
抓起石头,对准围墙上一丢,再一拉绳子。
“铛!”
石头刚好卡在向上刺出的铁刺间隙。
应白用力拉了拉绳子,确认没有问题,使出全身最后的力气,抓紧绳子,爬上了围墙。
围墙上,只有一些铁尖刺,医院方没有在这里洒玻璃片,也让应白免受了另外的苦痛。
在围墙上,应白将石头放在另一侧,又顺着绳子向下爬去。
抓住啊!
只剩一点了!
爬到一半,应白心里吼叫着,他能感觉到,自己早在爬上围墙的过程中,耗尽了全部力气,就连骨头都在微微发颤。
“砰!”
他的身体猛然坠落,撞上墙外冰冷的水泥地。
眩晕、麻木的痛苦,微不足道。
但身体里传来的这股虚弱感,却是致命。
应白,伏在地上,连一根手指都没法挪动。
围墙外,道路上空无一人,仅有几盏暗淡的路灯。
良久,
良久,
应白重新慢慢站起身,身体摇摇晃晃着,越过马路,走进一条黑暗的小巷内。
小巷深处,常年有一些饥饿的流浪狗。
它们,也许会帮他清理掉自己的尸体。
“沙沙沙......”
踩着沙土的脚步声,缓缓深入巷子。
就在这吧。
应白看了眼周围的环境,选定位置,靠着墙,原地缓缓坐下。
随后,扭过头,看着天穹某处。
至高至远处,摩天大楼上,闪着粉蓝色霓虹光的屏幕,正播放新型义肢的。
微微的粉蓝色光,混着城市中混乱的光,漫洒到应白死寂如骷髅的脸颊上,照出了他苍白冰冷的眼眸。
“永别了,恶心的家伙们。”
应白轻声呢喃。
最后时刻,脑中、身上,疲惫感越来越重。肢体开始发麻,胸口、胃部剧烈绞痛,大脑似乎供氧不足,一阵眩晕。
同时,眼前的景象,越来越黑,越来越黑......
但,在最后的黑暗中,地上,有一个微微反光的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
是什么?
蓦然间,应白不知怎得,冒出了这个念头。
呵,我都快死了,还关心这个做什么?
他嘲笑一番自己。
但,明明视线越来越黑,那个东西,轮廓却越来越清晰。
终于,他看清了那个东西是什么。
是钱啊!
一张纸币!!
一张百元大钞!!!
他濒死的身体里,又生出一股力气,眼角撑开,扑到地上,爬到那张纸币面前,将那张纸币捡起来。然后,翻过来,将带人头的那面,对着自己。
借着微光,他勉强可以看清,上面有一行鲜血写就的字。
“你想知道,生命的意义吗?”
应白眉头皱起。
这时,又有一张纸币打着旋从空中慢悠悠落到他面前。
他将这张纸币捡起,翻到人头那面,还是有一行小字。
“是或否?”
应白的眉头皱得更紧,往纸币呵了口气,小心擦拭,嘀咕道:“这他妈谁呀?沾血的钱很难洗干净得。唉,也不知道银行还收不收,能不能花出去。”
一张纸币,顺着风飞来,贴到他脸上。
应白抓起纸币,翻到人头那面。
果然,还是有字。
“......这个时候,你关心这东西,合适吗?”
“不然呢?狗屁的生命意义吗?”
说着,应白顺手把又一张飞来的钱收进裤兜里。
“你不怕死吗?”
应白重新靠在墙上,手上捏着纸币,看着上面的字,平静道:“今天是个好日子,适合上路。对了,顺便一说,你的字好丑啊。”
“钱对你来说,有这么重要?”
“钱可比命重要多了。”也许是人之将死,应白话也多了些,继续道:“知道吗,我小时候,在农村,家里很穷。我的母亲,初中毕业,嫁给了小学毕业的农民父亲。
母亲呢,好面子,总觉得自己有些天分,一肚子怨愤,不该下地,不该这么穷。所以,从我记事起开始,母亲不止是对父亲,对所有人态度都不好。好多人,也都讨厌她。
后来,爸终于受不了她,出去找工作了。后来,那家伙听说是找了新老婆吧。妈妈则留在村里,一边养我,一边务农,还要天没亮,就担着菜进城里卖。
再后来,妈妈生病了,天天咳嗽,还没有钱买药。我......我那时候又不懂事,看着同龄人都有好吃的,也天天吵着妈妈要买。
妈终于受不了我,丢给我五角钱,让我自己去买。我当时挺开心的,是真的挺开心的。呵,再过了几天,她就病死了。
死的时候,她让我不要告诉别人,家里只剩三毛钱。让我,去看看能不能找到爸爸。或者,自己去想想办法。
我当然没去找那男人,我自个找个地方把她埋了,然后就离开了那破地方。后来,也有钱了。不过,这病,没钱的时候治不起,有钱的时候,已经医不好了。”
说着说着,应白笑了起来。
一张百元大钞飘到他眼前,上面的字工整了许多,写着:“你笑什么?”
“虽然我现在不算缺钱,但这病,不还是因为早点的时候没钱治,拖成绝症吗?说到底,和我母亲不一样吗?这不挺好笑的吗?”
“你好像真觉得这件事很好笑?”
“不好笑吗?”
应白有些疑惑。
“你的笑点很奇怪。”
“是吗,以前也挺多人说我的笑点很奇怪。不过,言归正传,钱可以买自己的命,也能买母亲的名,还能买别人的命。钱,可比什么都重要。”
“我能治好你。”
“啊,就这?这可是绝症,全世界最好的医生我没看过,但次好的医生看过了,治不好。
话说,你监视我,到底要干什么?我前几个月确实挺有钱的,但现在一身财富,都捐给国家和山区政府了,应该没有东西让你谋算了吧?”
“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比起这个,要不你帮我找个地,随便埋下尸体吧。火葬......虽然我很讨厌,也行,你帮找个焚化厂烧了,顺便丢了。”
“你有一个小时,自己去吧。”
“自己?”
话没说完,应白觉得,似乎有什么发生了变化。
身体里的眩晕感、疲惫、绞痛不见了,身上的肌肉重新变得健硕、饱满,仿佛又回到了自己全盛时候。不,就是回到了自己最好的时候!
并且,他站起身,转过头,一具形如骷髅的尸体正靠坐在墙边,手里捏着几张百元大钞,朝他微笑。
目睹如此诡异的情景,一阵凉气冲他的天灵盖。
但,应白很快就反应过来。
不管一个小时后要怎样,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自己尸体埋了。
想到就做,应白扛起自己的尸体,出了小巷,便沿着马路往城外跑去。
这座医院就建在城市边缘,沿着马路不需要走多久,便到了城外。更重要的是,路上极度稀少的摩托车、车辆似乎对身体,扛着尸体的怪人视若无睹。
仿佛,他和自己的尸体一起隐身了。
应白的脚步很快,很匆忙。
也很快,为自己找到了一个看起来很适合埋尸体的地方。
当然,他一来觉得人死后不过是些肉块而已,不值得注意,也没想找个风水宝地。二来,现在时间紧迫,也没时间找好地方。
“沙沙沙......”
他的双手挥动起来,松软的泥土被他挖了出来。
因为时间真的不多,也没有特别好的工具,他只能挖一个小坑,只能委屈自己过去的身体,折一折、卷一卷,尽量缩小形态,才能勉强放下。
最后,填上土。
应不会被野狗挖出来吃掉吧?
看着上面覆盖的薄薄一层土,应白有些担心。
算了,与他已经无关。
而且,吃掉就吃掉吧。
这样想着,应白挥挥手,向自己的过去道了个别。随后,看着自己沾满潮湿泥土的双手化为光,缓缓消失。看着整个世界,缓缓变黑。
“未来,会是怎样的呢?”
空气中,最后留下一句低沉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