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打狼
这时候凌晨三点刚过,夜雾浓重,村里却热闹得很。
敲锣声,呼喝声,此起彼伏。
火把的光在雾气中朦朦胧胧的亮着,这是挨家挨户的汉子们,都从被窝爬了起来。
没猎枪的就拿上锄头,铁锹,铁耙子,纷纷跑出来打狼。
陈凌几个人赶过去的时候,这些人已经把狼赶到了村外。
虽然放了枪,但夜深雾重,准头太差,没有打到狼身上。
狼性狡诈多疑,比人想象的要聪明得多。
它们捕猎的时候,会不断试探猎物的攻击性,衡量对自己的威胁。
现在猎枪打不到它们身上,威慑力瞬间下降。
在有火把、有猎枪的情况下,狼群竟也不离开,还在南边村外的野地的来回徘徊着,不肯离去。
人与狼对峙起来。
只是雾气重,又隔了三四十米远,众人打着火把也看不太清位置。
仅能听到狼嚎声不断传来。
伴着嚎叫声,就见四周不远处闪烁着无数鬼火,到处是绿油油的光芒。
那是野狼的眼睛。
不止一头狼,少说有二十几头,属于一支中等规模的狼群。
陈凌视力超群,甚至能透过雾气,看清楚这些狼的模样。
全是乌云山老林子独有的狼种,头大颈粗,身材壮硕雄伟,嗥叫之时,毛发蓬松炸起,露出白森森的獠牙,尖锐、锋利,在浓雾之下,显得森然可怖。
不过这只是陈凌看到的,村民们看不到,依然没法子用猎枪打。
你若是上前,它们就退后,保持这样不远不近的距离,进行挑衅,消磨你的耐心。
“你们快听!羊在叫!”
“肯定还有狼在村里没出来哩!”
这时,不知是谁叫喊了一声,随后就听到痛苦惊慌的“咩咩”声连连传来,这是羊在惨叫。
巡逻队的几个年轻汉子,立马举着枪循声过去,待他们走近用火把照亮看时,只见不知从哪里又钻出来几只狼,疯了一样追撵撕咬着羊儿,正往村外赶。
有两只羊已经躺在地上,喉管被咬烂了,血流了一地,被狼咬死后拖了过来。
这样的情景,谁也顾不上去管羊,端起枪就对着这几只狼一通射。
可惜没造成什么伤害,这几只狼低声呜咽一声,也向南面跑掉了。
“狗日的,追!”
“不能就这么让它们跑掉!”
“要是这次不把它们打狠了,下次被这些畜生摸进村里,遭殃的还是咱们自个儿!”
这次村里的家禽和牲口被祸害得不轻,又瞧见眼前这样的场景,王来顺顿时火冒三丈,大喊着让人打狼,不见血,不收场。
几乎是王来顺话音刚落。
陈凌这边就有两道影子冲了出去。
是黑娃和小金。
刚过来的路上就一直狂躁不安,也不知为何,察觉到狼群在附近,它们似乎有种莫名的兴奋,眼神都和以往不同。
是陈凌一直按着它们,不让它们乱跑,这才一直忍耐着。
现在这么近的距离看到几只狼之后,立马就忍不住了。
它们就像是两道闪电一样,速度快得不可思议,陈凌刚反应过来,两只狗已经汪汪狂叫着冲到了几只狼跟前,厮咬成一团。
令村民们惊讶的是,面对陈凌家的两只狗,这几只狼居然有点不堪一击。黑娃威武雄壮的体型,几乎是碾压性的,有只狼才刚刚呲着牙准备攻击,黑娃就一口咬在了它的脖子上,脑袋一甩,只这一下,竟然就把狼脖子咬断了。
另一边的小金也不差,不过它身姿更加灵巧,速度快得让狼都反应不过来,冲上前就咬住一只狼的喉咙,咬碎后往地上一甩,就去咬下一只。
黑娃勇猛,小金凶残。
本来绕着四周打转,因畏惧狼群而不敢上前的土狗,好像也被激起了勇气,陆续上去助阵。
两分钟都不到,就把这几只狼搞得死的死,残的残。
南边的狼群见势不妙,不时发出低声的长嗥,凄厉的声音在夜里回荡不止,远处山上也有一声声长嗥在回应着。
不知它们交流了什么,突然南边的狼群动了。
向这里冲了过来。
且山上的狼叫声也越来越近,是另外一支狼群下山了。
怪不得胆子这么大。
村民们立即提高警惕,准备放枪射击,但是黑娃和小金却带狗迎了上去。
狼与狗疯狂交战。
这场景也没人拿枪打了,怕误伤打到狗身上。
陈凌见此暗暗焦急,从王来顺手里拿过火把和猎枪就匆匆接近过去。
“富贵,快回来!”
“狼扑到你身上,咬到你脖子,你就完了…”
王来顺脸色大变。
但陈凌不听,走过去抬手就是一枪,当场就有一头狼横尸倒地。
占了视力好,且这头狼没有防备的便宜。
他打死一头狼,旁边的狼不仅没被吓到,反而凶性更甚,直接向他扑咬过来。
陈凌没有丝毫慌乱,再次一枪撂倒一头狼后,举着左手的火把,扫向身子一侧扑过来的另一头狼,熔融的松香油滚烫而炙热,一下子摔溅在狼的脸面上,烫得它一声惨叫就落了地,用两个前爪使劲地抠挠自己的脸和眼。
趁这工夫,王来顺也跑到跟前来,抡圆了沉重的枣木棍子,砸向了那狼的背上,只听得那狼一声惨叫,就趴在地上起不来了。
打狼就像打狗,它们的命门是腰和鼻梁骨,要是打中这两个地方,它们不趴下也会落荒而逃的。
然而今天下山的狼多,打得越狠,反倒越会激起它们的凶性。
现在就是这样。
刚刚跑下山来的众狼听得同伴的惨叫后,立马放弃与群狗缠斗,转而向人扑来。
村民们猎枪在手,也不是吃干饭的。
看到陈凌都敢往前冲,自然谁也不怂,纷纷跑过来举着枪一通乱射。
打不打得中不管,但是这股子气势,仅仅对峙了两三分钟左右,就真的把狼吓退了。
猎枪实实在在的打在身上,它们也扛不住的。
不到半个小时过去,被狗咬死的,加上猎枪打死的狼,已经有十多头了。
这下子,狼群也终于知道害怕了。
等陈凌他们追打出去时,剩下狼群已跑到几十米外了,只是依然不肯离去,在山脚中转来转去,不时地仰天长嗥。
村民们商量了一下,怕它们在招引同伴救兵,从另外方向进村。于是就分成了两拨人,一拨继续追赶狼群,给它们来个狠地,另一波守在村外,点上火堆,不时的再放些鞭炮,以免被它们再摸进村里。
狼的习性是怕火,现在离天亮还早,必须有人守着火堆添柴,不然以狼的狡诈,有个一两只漏网之鱼从其他方向偷偷进村,也不是普通人能挡得住的。
再说还有老人孩子在家呢,还是小心点的好。
分成两拨人之后,陈凌这伙儿年轻的就继续在群狗的带领下往前追。
其实普通的土狗,见了狼都会害怕,虽然狗和狼很相近,但野生的到底比家养的要凶狠。
现在也就有小金的带领,才有勇气去追赶狼群。
它们自己遇到狼,早就怂了,连叫也不敢叫。
陈凌等人跟在狗后面追上山,却在山腰一道石坎后发现一些家禽和牲口,主要就是鸡鸭和羊,问了下王立献,才知道。
狼叼着猎物负重,就把它们藏在山腰的石坎下,由同伴看守,以防其他野物偷吃掉。等待从村里抓到足够多的猎物后,再一块拖走,当成整个狼群的食物。
说话间,黑娃汪汪叫着一马当先冲了出去,小金带着狗群紧随其后。
等陈凌跟过去后才发现,这是另一处藏猎物的地方,狼群正要拖走这里的猎物,却被狗群追上来。
或许是最后的这些猎物不肯放弃,狼群中的一头高大健壮的狼仰鼻一嗥,众狼立刻三三两两一伙地跟狗群战斗在一起。
这一次狼是分开了缠斗,和狗群战斗的同时,小心地提防着人类的靠近,只是围着转圈,要拖走猎物。
后被王立献看破了,众人就举着枪和十多头野狼在林前又一次混战起来。
猎枪的威力不必多说,只要准头好,狼就非死即伤。
更何况还有狗群助阵。
众狼几次一窝蜂样地涌上前,想趁机拖走猎物,都被骚扰的挡了下来。
最后装填弹药的时候,被它们逮到了机会,几条狼合着拖拉撕扯地,拉走了一只它们咬死的羊,很快地消失在山林里。
缠斗的群狼一见同伴得手,也立刻四散追撵同伴而去。
追是追不上了。
但是今晚足有四十头狼先后跑下山,走的时候只能七八头了。
足以给它们一个惨痛的教训。
但是村民们的损失也足够惨重。
事后经过清点,这天夜里,狼咬死了8只羊,都是死于狼的“咬喉招”。而被抓伤的就更多了,身上都血淋淋地渗着血珠,在夜风中戚惨地哀叫着。剩下的鸡鸭就更多了,住在村边边上的,几乎每家每户都有损失,加起来有个三四十只。
只希望打死的狼能稍微弥补一下吧。
毕竟死去的家禽和羊,是能卖不少钱的,打死的狼也可以。
肉和皮毛都能卖钱,只是不知道价格怎么样。
把狼打痛了,赶跑了,陈凌等人砍了几根木头,肩挑着死去的家禽、羊和狼的尸体下了山。
回去的路上,陈凌多问了几句。
这才知道,今天是巡逻队不太尽心,才把狼放进来的。
今天是崔瘸子的外甥王学成,还有几个本家的兄弟巡逻的,他们年纪轻,且这狼在村子外晃悠了半个月,都没进村,近来更是连踪影都见不到了。
所以他们巡逻的时候也有点敷衍。
加上昨天下小雨,凉意稍微重了点,就都缩在草棚子里睡觉。
没想到被狼群趁这个机会摸进了村。
它们是从村子的西南进村的。
狼群狡猾,这阵子摸清楚了。
知道巡逻的人在打麦场守着,从西、北两个方向太危险。
加上天气不好,巡逻的人在睡大觉。
它们从南边进村,什么人也没察觉。
狗都没叫几声。
更吓人的是,还有狼偷偷摸摸钻进了人家里,伤了人。
被狼伤到的是四队的二毛驴。
二毛驴的家就在村子西南角的边边上。
狼很容易就跳进了院里。
这也是巧了,由于下雨,二毛驴夜里着了凉,去茅房屙屎的时候,正好碰见狼进来。
夜里黑,还有雾,他还以为是自己家的大黄狗,不仅毫不防备,还踢了一脚,呵斥了两句,才匆匆走进茅房。
然而…
就在他在茅房刚蹲下去的时候,那狼突然就扑了上去,凶恶的咬住他脖颈。
狼袭击人最惯用的就是这种背后搭肩招法,人在惊恐好奇时,一般会不由自主地回头去看,狼便会一口咬住人暴露的喉咙,此招只要咬住了,人就必死无疑。
还好,二毛驴一直以为是狗在闹腾,没转过脸去看,被咬疼了就给了狼一肘子。
且在这紧要的关头,他家的大黄狗冲了出来,紧咬住狼的一条后腿,死不松口。
这才阴差阳错的捡回来一条命。
然后二毛驴才发现是狼,顾不得其它,急忙喊醒了家人、邻居对这头狼围追堵截,动静越闹越大,村民们这才知道狼已经进村了。
除了二毛驴受伤,老王家还有个小娃娃差点被狼叼走。
多亏了这家夜里下了‘电猫’,用来电老鼠来着。
今年粮食贵,老鼠还老往面缸米缸里钻,夜里猫也看不住它们。
咬牙拉上了电猫。
谁知道,竟救了自家娃一命。
狼进村抓小孩儿,专捡体小身子轻的下手,且咬的部位很关键,不能咬喉咙,否则一下子会死去。
聪明的狼是咬下巴。
小娃子被咬住下巴,让狼拖拽着跑的时候,感觉到疼就会双手搂住狼脖子,挂在狼肚下面,有利于狼奔跑。
陈凌不知道这些。
这还是王立献告诉他的。
说是村里的“赶年老叔爷”在小时候就被狼叼走过,差点吃掉。
陈王庄三面都是大山,建国前后,狼群泛滥,多次进村把小孩叼走,一直叼到山里吃掉。
人们发现规律,狼总是沿同路线向最高的山头逃跑,村民沿着狼的踪迹追赶,这条道就叫撵子杠,出发的村口就叫撵子口。
人们后来就叫成碾子杠和碾子口了。
赶年老叔爷就是那时候被狼叼走的,当年他只有5岁,体重不到20斤,贫穷饥饿的家境下,瘦小枯巴的像是个小鸡仔儿。
他的下巴周围就被狼咬了一圈的血窟窿,有的竟已贯穿了脸面。
村民从狼嘴里夺回来,至今留有伤疤,家人给他起名叫赶年,就是“赶紧撵”的意思。
所以说,狼是个坏东西,心狠狡诈,发现有狼进村,对上以后,万万不可手软。
要不然啊,遭殃的就是人自己了。
(24点前没有的话就明天白天发大章,或者拆成四千字的两章,总之补好觉后再写,不然写得水平太差,还得删了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