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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95年

我的1995小农庄 叶公好龙A 7928 2024-11-04 13:46

  

“磨~剪子嘞~戗菜刀~”

  

“磨~剪子嘞~戗菜刀~”

  

清晨,红日升起,金红的阳光穿过云朵,如碎金般洒落。

  

寂静的小山村中,传来一声声此起彼伏,韵味悠长的吆喝声。

  

陈凌这时盘坐在床上,眼睛盯着手里的月份牌发呆,久久无言。

  

“1995年3月6日,农历二月初六,惊蛰…1995年…”

  

“古人说黄粱一梦,没想到我也会做如此长的一个梦。”

  

陈凌喃喃自语着。

  

尽管仍觉得难以相信,但他的内心深处渐渐接受了这段堪称天方夜谭的经历。

  

谁能想到,他昏迷的短短三天时间里,已经过完了另一段漫长的人生…

  

除了出生地不同,人生经历不一样,时代发展却有九成九的相似度,且真真切切,不曾有半分虚假。

  

让他用现代社会流行的说法就是:他昏迷后,机缘巧合穿越了时空,到了一个平行世界,并生活了几十年。

  

现在回想起来,就如同好长好长的一个梦。

  

一觉醒来,他就从一个普通的九十年代农村青年,多了超越时代发展二十多年的记忆…

  

不可谓不离奇。

  

望着熟悉的青砖瓦房,陈凌的视线缓缓从房顶的椽木、大梁,还有梁上吊着的一篮子鸡蛋上略过。

  

身下是样式老旧但外观很新的木床,床上是蓝底梅花薄绸被子。

  

床的南侧是两对小方格的木头窗子,两对分为四扇,糊着白色窗户纸。

  

床北侧靠墙的,是两个笨重的老式衣柜,就和床紧挨着,都有两米左右高。

  

墙角的那个衣柜,比较宽,是组合柜。

  

而外边的这一个立式衣柜,作为单独的一个,柜门镶着镜子。

  

走下床,望着镜子里年轻的自己,和房间里熟悉的一切,让他脸上露出一抹笑容。

  

“还是这个时候好啊,纯真的年代,以及年轻的自己。”

  

只是…

  

当他视线落到镜子上别的小小相片,看清相片上那个清秀的小女人时,他笑容变淡,心绪又重新复杂起来。

  

那正是他现在的的原配妻子。

  

那个嫁过来温柔顾家,尊敬老人,体贴丈夫,却没过一天高兴日子的原配妻子。

  

在梦里过了那么多年,也经历过许多事,现在睁开眼梦醒了,却感到无法面对她。

  

这是他心里的一道坎儿。

  

现在的他,并不是‘梦中’那个读过大学,服过兵役,闯下一番事业的陈凌。

  

仍然是一个好吃懒做,胸无大志的混小子。

  

虽然结婚两年了,但是成家后也没什么男人样子。

  

家里的事从来就不管。

  

农活也都是媳妇来干,尽管他这媳妇贤惠漂亮,相貌和身段都是一等一的,他也狠心当成牲口来使唤。

  

因为在这个时候的他眼里,他这个媳妇就是个土妞儿,穿着土气,打扮土气,哪里都土,他嫌弃得很。

  

他日思夜想的是,要娶到王祖贤那样的女人,这辈子才不白活。

  

便是结了婚,也依旧对王祖贤疯狂迷恋,幻想有一天王祖贤能嫁给他。

  

每年托人从市里买来女神海报,家里的床头和墙壁上几乎都贴满了。

  

当然了。

  

现在墙上的海报都已经没有了。

  

是因为前些天远在深山的大舅哥来了一趟,把他打了一顿的同时,把墙上的‘妖精’也扒下来全部烧掉了。

  

原因就是,听说陈凌这个妹夫对妹妹经常打骂,为了墙上的女明星,动不动就冲妹妹撒气,这才忍不住上门来教训他的。

  

实际上呢。

  

陈凌在婚后从没打过媳妇。

  

但他有些方面做的,在现代人看来,比动手打还要过分。

  

有个专有名词称之为“冷暴力”。

  

说的就是陈凌的行为。

  

他这个时候的脑子里,都是时尚美艳、风情万种的香江女神。

  

对自家的小媳妇都不正眼看的。

  

而且还整天去县城的游戏厅和录像厅里潇洒去,一待就是一天。

  

家里的钱就是这样让他糟蹋干净了。

  

就这样,钱花完了还得给媳妇要。

  

媳妇不给就发脾气。

  

他虽然不打人,但女人家家怎么能忍受住男人的喝骂?

  

还有今年正月里县城的庙会。

  

家里钱都花完了,还要去和狐朋狗友玩,媳妇不给钱,就推搡了一把,夜里也不给媳妇到床上睡觉。

  

正经的人家哪有这样过日子的?

  

时间长了,他媳妇就老是躲在外面偷偷哭。

  

同村的村民看到小媳妇这样,以为挨了陈凌的打,便谣传出去了。

  

后果就是,远在深山的大舅哥不知怎么也听说了这事,过来把他狠揍了一顿,警告他再欺负妹妹,宁愿让妹子守寡,也要弄死他。

  

陈凌被打的不轻,又遭到大舅哥恐吓,就发了高烧,在床上昏迷了三天…

  

“往事不堪回首啊。”

  

痛苦的摇摇头,陈凌心中再次被愧疚与后悔填满。

  

现在的他,有了后世数十年的人生阅历。

  

也见识了足够多的人情冷暖。

  

哪能不明白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媳妇,父亲,长辈…

  

辜负了多少对自己好的人啊,也让太多亲人失望。

  

幸好有老天爷眷顾。

  

不仅给了他重新认清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还帮他拨开了时代的迷雾,不再迷茫。

  

把月份牌放回去,陈凌撩开帘子,走出房门,放眼望去,春枝料峭,一轮慵懒的红日映照下,村里各户人家升起几缕袅袅炊烟。

  

他自家的院子,也就是个朴素的山村小院,院内有压水井、葡萄架、梨树、桃树、鸡舍…

  

缓步走出院子,踏着青石板小路,在熟悉的小山村里闲逛着。

  

猪圈、牲口棚、村委会、打麦场、老戏台,走马观花似的看过去。

  

路上也遇上不少同村的村民,但就算走了个碰面,也没啥人愿意跟他说话。

  

因为在村民眼里,他就是个没出息的草包懒蛋,还是个败家子。

  

而且他这个懒汉的名声早就传出去了,十里八乡谁不知道?

  

高中辍学后,也曾跟着人外出打过工。

  

先后做过保安、服务员、搬运工之类的工作,没有一个干得长久的。

  

就是因为他太懒了,吃不了苦。

  

每次干活都挑三拣四,重活累活不想干,夜班不想干,还经常偷懒,老是这样搞,哪个老板肯用他?

  

刚开始同村人还替他说好话,结果他好几次都不听劝,还连累好几个人丢了手头的工作,后来就没人愿意搭理他了。

  

就这样,在外面混了没两个月,干啥啥不行,就灰溜溜的回村了。

  

他是家里的一根独苗苗,十岁时母亲走失后,就跟父亲相依为命。

  

老头儿疼他,舍不得打他骂他,除了叹气外,连重话都不肯说两句。

  

这就越发让他变本加厉,名声也越来越不好。

  

本来这样的人,在农村是讨不到媳妇的。

  

不过他父亲是县里的乡邮员,负责两个乡镇的邮件和信件的邮寄,有次往深山一个寨子里送信件的时候,救了一个山里的药农。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每半年都要往深山里跑几次。

  

一来二去交情渐深,药农觉得陈凌父亲品行端正,家风肯定不差,就想把女儿嫁过来。

  

那个时候,陈凌的父亲正为儿子的婚姻大事发愁呢,听到这话顿觉喜从天降,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其实这也是人家的寨子比陈凌所在的陈王庄还要偏僻,在更远的深山里,不知道陈凌什么德行。

  

不然的话,恐怕也得慎重考虑了。

  

傍晚,夕阳的余晖渐渐逝去,村里挨家挨户开始生火做饭。

  

一缕缕炊烟从林立的烟囱中袅袅升起,搭配着夕阳、晚霞、远山,将这片位于山间的小村落渲染的宛如一副油画,美得醉人。

  

陈凌赤着脚走在水库大坝上,眼睛不断打量着四周的景色,大半天时间,村子周围已经快被他逛了个遍。

  

山林、水库、麦田几乎遍布他的足迹。

  

“家乡真美,如果可以,这次我愿意留在这里一辈子。”

  

沉醉的伸开双臂,陶醉了一阵,陈凌便蹲在大坝不远处的池塘边上,清洗脚上的淤泥。

  

现在刚入二月不久,太阳落山后,山里的气温骤降,池水很凉。

  

只是匆匆洗了下,就冰得受不了。

  

在旁边抓了把枯草擦了擦脚,把干净的棉鞋穿上才舒服了些。

  

穿好鞋,趁着昏黄的天色,陈凌能看到池塘水面上自己修长挺拔的倒影,俊朗的外表,小麦色的健康肤色,虽不突出但非常匀称有力的肌肉,无一不表示这是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

  

“不管留在村里,还是出去做事,这次一定要让素素过上好日子。”

  

他挥了挥拳头,露出自信的笑容。

  

天色见黑的时候,陈凌回到家中。

  

在屋内找到灯绳,把电灯拉开,准备做点晚饭。

  

早晨就出门了,在外面乱逛了一天,中午都没吃饭,眼下早已饥肠辘辘。

  

只是刚要准备吃的,门口挂着的厚布门帘被撩开。

  

一个身材纤细的年轻女人,梳着麻花辫,胳膊上挎着长柄竹篮走了进来。

  

陈凌瞄了眼,竹篮里装着碳块。

  

现在是二月初,夜间气温还比较低,房里还烧着铁皮炉子取暖,不然晚上冷得没法睡。

  

所以每天做晚饭的时候,王素素都会趁着从后院窖里取菜的功夫,装上一竹篮子新碳,以备夜里用。

  

这个过程每天都要来一遍。

  

只是她今天一进门,就见陈凌站在屋子中央,眼睛正盯着她看。

  

两人一对视,陈凌明显看到王素素眼中闪过的惊惧,只见她身子一哆嗦,竹篮啪嗒掉在地上,炭块哗啦啦滚了一地。

  

“你、你回来了…”王素素顿时身子绷紧,神情满是畏惧和慌张。

  

丈夫虽然没动手打过她,但是那种嫌恶与冷漠,是最能刺疼人心的,让她总是小心翼翼,生怕惹他心烦。

  

结果等了几秒,见陈凌愣着没动,脸上也没什么多余表情,王素素明显更紧张。

  

急忙蹲下,把炭块一块块捡回竹篮里。

  

一边捡,一边小心翼翼的偷看陈凌,怕他突然发脾气。

  

结果陈凌只是愣愣的看着她,眼神复杂。

  

良久,才轻轻地笑了笑:“去后院取炭了啊?我还以为你出门了!”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再一次见到自家小媳妇,他竟在心里泛起一种惊艳之感。

  

细嫩白皙的脸庞,水灵灵的大眼睛,俏生生的站在陈凌面前,如一朵山茶花般清丽可人,柔弱又不失温婉醇和。

  

这样的纯净的女子,在十五六岁小姑娘都开始化妆的后世,已极其罕见。

  

不过看着王素素怕他怕得跟个小兔子一样,瑟瑟缩缩的小模样,陈凌颇为心疼的同时,心里那种负罪感愈加深刻。

  

轻轻一叹,他走上前想帮她把碳收拾干净,却把王素素吓得不轻。

  

身子一颤,两手也跟着抖了抖,那满是碳黑、裂口的手掌,也在这时闯入陈凌的视线。

  

让他彻底怔住。

  

自己原来究竟在想些什么啊?这种好媳妇为什么要那样对待她?

  

“我来吧,你倒点热水把手洗一洗。”

  

望着眼前这个年轻女人,陈凌只觉心口阵阵抽搐,疼得厉害。

  

不过他这话一说出口,王素素愣了下,水灵灵的杏眼微微瞪大,明显有些意外。

  

随后想到他发烧昏迷这几天的事情,也慢慢反应了过来。

  

估计是大哥这次找上门,把他吓到了吧,不然以他的性子,又怎么肯对自己低声下气。

  

他向来是看不起自己这个土里土气的傻丫头的。

  

想到这里,王素素眼神黯然的低下头,很小声的道:“大哥不是我找来的,他见结婚这两年我没回过家,家人又对我很是思念,就过来探望一下,真不是我写信告诉大哥的…”

  

王素素说着就哽咽起来,蹲坐在门槛上,后边的话实在说不下去。

  

“我…”

  

陈凌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心里愈加堵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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