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九章 扒车的少年
这情况别说王聚胜,陈凌也想象不到啊。
自己老老实实,窝在家里也不张扬。
这…咋就一下子整得跟大明星似的,这可真是生活处处有惊喜啊,有惊无喜的惊喜。
好在现在的人们就是为了看看热闹,看看他这个最近两年名声有点大的年轻小子是个什么模样,到底是凶神恶煞,还是三头六臂啊?
和后世的追星族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也没追星族那么疯狂。
加上乡里的领导也认识他,喇叭里喊了喊,很快让人群散去了。
陈凌汗颜,实在不想出这种风头。
暗暗告戒自己以后可要更加低调一些才行。
今天的天气不错。
离开乡政府,出了长乐乡之后,路上的行人不算少。
骑自行车的,骑驴的,赶车的…
零零散散,隔一段距离就能碰上一个,与陈凌的拖拉机擦身而过。
大多带着货物。
现在过了农忙时期。
已经不用整天守着那一亩三分地了。
大家不是做点小营生,就是找个地方给人干活,都是为了赚钱湖口的。
今年虽说出去打工的不少,但人离乡贱,舍不得出远门的不在少数。
所以便找些能做的,当下赚钱的小买卖四处奔波。
“爸爸!爸爸!”
离长乐乡越来越远,商道越来越近,山路变得逐渐宽敞起来的时候,睿睿在旁边扯着他衣服叫了起来。
“怎么了?尿尿还是拉臭臭?”
“那个,那个…”
睿睿胖乎乎的小手往右边一指。
“啥?”
陈凌还以为这臭小子又发现啥山鸟小兽,要下去追呢。
结果往车后侧一扭头,刚扭过去就听到有人喊:
“二黑子,你干啥呢,扒人家车干啥?”
原来是个黑瘦猴一样的大半小子,骑着一辆破旧的二八大杠,一手抓着拖拉机,一手握着自行车的车把,在跟着拖拉机往前走,搭顺风车呢。
“二黑子,快撒开手。”
另一个也骑着车子,但年纪明显要大几岁,和陈凌是差不多的年纪。
两人的车子后边都有两个大竹筐,和一个大大的网兜。
“咦?你不是那个谁吗?四妮儿家的?”
陈凌瞥了一眼那个和自己年纪相彷的青年,觉得面熟得很,再一想,这好像是四妮儿家的女婿啊。
“呃,富、富贵叔?是你啊。”
那羊头沟的青年也瞬间认出来陈凌了,当即就有些尴尬。
然后冲那个半大小子呵斥道:“二黑子,你他娘的快撒开手,这是陈王庄的富贵叔,你敢扒他的车,小心回去我揍你。”
“哥,都骑了这么远,俺累得慌。”
那黑瘦猴一样的半大小子顿时叫屈,同时大胆的打量陈凌:“那个,叔,你是俺嫂子那边的人吗?俺可以扒一段车不?就这段道挺宽的。”
“呵呵,行,你扒一段吧,没事的,我开慢一点。”
陈凌笑呵呵的点点头。
半大小子到底年纪小,闻言顿时喜形于色,高兴的叫道:“哥,你看到没?这个叔让俺扒车的。”
扒车,一个意思是指车匪路霸扒窃火车、汽车上的货物。
这个扒车,应该念爬,扒手的扒,是偷东西的意思。
而乡下常见的扒车,没有这个偷的意思了。
就是顺路搭一下子车那种。
在这年月很常见。
哪怕是县里,市里也常见。
没钱买票回家的,去扒公交车,扒拖拉机、大货车的,大有人在。
有的司机见了这种会破口大骂。
但有的司机就算知道了也不阻止,会默许,好心带上一程。
而有更好心的,更是会让人进到车内来,怕在外边扒车有危险。
当初的陈凌也没少干过这事儿。
所以他看到这半大小子的行为。
不仅没啥生气抵触,反而心间涌起满满的回忆。
这个年月有这个年月的所谓‘野蛮与落后’,但也有一份它特有的纯真。
快乐好像很简单。
“咦?人呢?”
陈凌一个失神之间,发现身后两人都不见了。
不会刚让他俩扒车,就出啥意外了吧?
不应该啊。
这条路这么宽。
自己车速也不快,稳稳当当怎么会有事?
正想把拖拉机停下来看看。
就见四妮儿女婿带着半大小子用力的蹬着车子跟了过来。
那黑瘦猴一样的半大小子不知从哪儿掏出来两个桃子,作势要递过来,“叔,接着,给你,给娃吃。”
然后说着话嘿嘿笑着道:“俺晌午的时候,在半路上从别人桃园偷了几个,已经洗过了,这桃子甜得很。”
少年人没什么心机,什么都写在脸上,连表达谢意都是这样简单直接。
陈凌也不会驳了他的好意,探手接了过来。
让儿子捧着一个,自己拿到手里就单手握着方向盘,单手拿着桃子卡察卡察啃了起来。
旁边,四妮儿女婿很是无奈,依旧喋喋不休的提醒道:“跟你说了这是陈王庄富贵叔…”
“哥你在都囔啥?”
那半大小子单手搭着拖拉机,迎着山风,很是潇洒的回过头笑道:“你也一块来扒车啊,可带劲了,还凉快。”
这时,陈凌三口两口把桃子吃完,桃核吐出去,回头对他们道:“今天拉了一车东西,后车斗堆得又高又满,不然可以直接载上你们。”
“哇,叔你真好。”
堂兄弟的表现,让四妮儿女婿越发无奈:“…这是富贵叔,你嫂子家的富贵叔,咱们自家人,你说好不好?”
他前后重复了好几遍。
二黑子这才有点反应过来。
停顿了一下,像是在想这什么。
而后勐地抬头,惊叫道:“嫂子家的富贵叔?他就是陈王庄的陈富贵?怎么这么年轻?”
然后眼神从刚才单纯的善意热情,一下子变成了热切的崇拜。
哇哇乱叫道:“叔,俺听说了,你前阵子打老虎了是不是?”
好家伙,一张口就又开始提这事儿了。
可见武松打虎比啥都深入人心。
要是真演了武松,上了电视,那以后干脆别回家了。
回家就让人看猴子一样围观,多没意思。
不过少年人那热烈的崇拜,还是让陈凌有点心头发热,愿意多说两句的。
简单聊了聊。
四妮儿女婿也逐渐放开了,严肃的表情也变成了笑脸。
他最开始也是挺崇拜陈凌的,但自从知道陈凌和老丈人王立献家的关系,其实这个崇拜更多就变成了敬畏。
哪怕这大半年也没见过几次。
总是王立献家农忙或者有什么事情,才见到陈凌。
但不妨碍他对陈凌的尊重。
所以这一见面,才会有点严肃对待,不想让小堂弟在人家跟前乱蹦跶。
“你们兄弟俩干啥去?羊头沟到这边可不近!”
“俺们是去风雷镇那边儿山上收鸡的。”
“收鸡?”
“对,俺哥俩收了鸡,当天收当天卖,收完坐船就到市里去了,卖到市里的烧鸡铺子。”
“哦哟?这买卖听起来行啊!”
陈凌眉头一挑,心想本地除了黄牛肉,就是烧鸡是一大特色。
后世黄牛肉都没了,但烧鸡还在,而且还上过美食纪录片呢。
足有上千年历史。
而这个时候,说实话,当地的烧鸡比后世还要红火。
原因也简单。
后世发展快速,美食多种多样,人们可选择的东西太多了。
而现在,很多当地人一下子能想到的美食,就是烧鸡而已。
挣到钱了,就盼着来一只烧鸡解馋。
能不红火吗?
“风雷镇那边的山上,养的鸡很便宜,鸡蛋也便宜。俺跟你说实话把叔,有一回,俺哥转了几个寨子,收了一大筐鸡蛋,结果不小心,下山摔了一跤,摔碎了半筐,但就这,拉到市里还是赚的。”
二黑子嘿嘿笑道。
四妮儿女婿也说:“当初回到家,俺家俺叔伯家可是把鸡蛋吃过瘾了,炒的蒸的,弄了大半锅,足足吃了好几顿。”
毕竟摔碎的鸡蛋也舍不得扔啊。
碎的,没流出太多的,能带回去的带回去。
全碎的,当场生火就烤了吃了。
一点也不肯浪费的。
“现在鸡蛋不好弄了,鸡还可以,有得赚。”
“那倒是,你们收鸡挺不错的,咱们市里烧鸡出了名的好吃,从山里收鸡卖也稳定。”
“哇,叔你也觉得这买卖行嘛,那俺们底气一下子更足了,以后可得好好干。”
在他们心目中,以及这两年的各种传言里,陈凌可是最会赚钱的了。
得到他的认可,他们的信心一下就更足了。
跟打了鸡血似的。
赶这么远的路,路上有陪同说话,也能缓解赶路的无聊与枯燥。
不过他们俩也没一直扒着陈凌的车走到风雷镇,刚入风雷镇下边的村寨就停下了,开始转弯从山道拐入小路,上山下坡往村寨里收鸡去了。
其实和他们聊了一路,陈凌也有点关于自家鸡鸭以后怎么处理的想法。
但仔细思索,仔细衡量,暂时自己家的鸡鸭鹅主要就是靠卖蛋,肉质虽然也是上乘,可要说大批量的去卖,还不用太着急。
就先把这个事暂时记在心里。
同时也有点感慨,这时候的人为了赚点钱确实不容易。
像以前的二舅哥王庆忠,也是跟着驮马队走村串寨,贩运倒卖粮食,一天要兜兜转转的走多少路,翻几座山,他们自己有时候都数不清。
四妮儿女婿这个也是,在村寨收完鸡,啥时候收够了就要立刻往市里走。
一收一卖,走这一趟,来回最少需要三天时间。
当然。
辛苦归辛苦,也比种地见钱快。
这年月因为信息技术不发达,信息交流不频繁。
价格是很不透明的。
货物的价差可以拉到很大差距。
大山深处的东西尤其便宜,到了市里转手一卖,轻松就翻了几倍的。
就如同那二黑子所说,他堂哥摔碎了半筐子鸡蛋,到了市里还小赚一笔呢。
所以…
辛苦点就辛苦点,能赚到钱也心满意足、心甘情愿,甚至浑身干劲,一月连干几趟也不觉得累。
“如果我没有洞天,没有一梦知前世,是不是也会这样呢?”
望着捧着小水壶,嘴里叽里咕噜的都囔不停的儿子,陈凌洒然一笑。
想那么多干嘛,现在这样就挺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