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豹子洞,回家
“韩叔啊,明天我出去给咱们搞点干粮吧,顺便我也得回家看看家里情况。”
夜幕降临后,疲惫一天的考察队围坐在篝火前吃饭。
陈凌啃着一个“肉夹馍”就说话了。
今天晚饭是馒头夹肉,野鸡肉、野鸭肉、野猪肉,都是熏制好的,想加啥肉加啥肉。
汤锅还炖着一锅野鸡炖蘑孤。
山里猎物多,大猎物虽不好搞,但有枪有狗,打点小猎物怎么也够他们几人填饱肚子。
不过现在带来的馒头快吃完了,只剩了一大堆挂面,挂面是韩宁贵的考察队特意买的,这玩意儿耐吃耐放,也好拿,背上一包吃好几天。
就是啥玩意儿一天三顿的吃,吃久了也遭不住。
这一点,他们之前进山的几天是深有体会。
王立献几个不说啥,一天三顿挂面,还有肉,这美得很了。
但考察队的那些年轻人就不行了,上次馒头吃完,吃了一周挂面,这次眼看着还要这么吃,这咋行。
一听陈凌的提议,就连忙答应。
韩宁贵知道陈凌家有孩子,孩子也还小,所以很理解他的心情。
就说:“回去看看也好,明天就是第三天了,你媳妇和孩子也想你。”
说着也笑:“前天来得急,这次回去可得给我们搞点好吃的,最好能从城里多买点蒸饼来,肉蒸饼菜蒸饼都行,我们都馋那个。”
去年风雷镇的蒸饼吧老头吃服了,心里念念不忘,每次来这边了必吃。
这个县城里边也有卖的,但每天买的人少,味道会比风雷镇那边差一些。
不过也算可以了。
陈凌就满口应下,又问:“韩叔你们这次观察这个瘴气,大概要多少天。”
“这个啊,大概半个月左右吧。”
“啥?半个月,咋这么长时间?”
“不长了,主要是得多做几次试验。”
韩宁贵笑眯眯道:“你们在山里待够了,想家的话,可以轮流回家,留下几人帮我们处理点小事就行。”
不过这话可能除了陈凌之外,大家都不会听,毕竟多待一天多给一天的钱。
另外还可以顺便打打猎,赚点外快,挣得是双份的钱。
这种机会可不常有,不比去外边打工强远了。
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陈凌出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进山三天,他想回家看看是一方面。
另一个是想单独行动,去追踪一下鹰爪岭那边的豹子。
一夜无话,安稳度过。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入林间的时候,整片大山苏醒了。
水声潺潺,鸟鸣啾啾。
陈凌简单吃过早饭后,就在众人的目送之下带着黑娃和二秃子踏上了归程。
小金就给他们留下,以作示警。
不然其他那些猎狗可不如小金感知力敏锐,有时候危险接近了才察觉。
“走,先去鹰爪岭找那只豹子去。”
翻过一个山头之后,陈凌背着枪挎着刀,意气风发的一挥手,带着狗和鹰调转了一个方向,往鹰爪岭赶了过去。
“黑娃,开始拿骚。”
一边走着,一边拿出一块沾有洞天那只豹子尿液的石头,让黑娃去闻。
虽然不是同一只豹子的尿液,但这种寻找对猎狗来说只要是同类就行。
就像是狐狸的骚臭味,就算是不同的狐狸,但是人只要一闻到这种狐臭味,就知道某个洞里是不是住过狐狸。
猎狗拿骚也是这个道理,不过它们能找的更远,更精准。
不像人,到了跟前闻到味儿才知道是什么猎物。
只见黑娃闻了一下石头,便扬起脑袋,对着天空乱嗅起来。
这个叫理骚。
顾名思义是理清楚山里空气中的杂乱气味,找出目标气味。
理好骚了,才能进行拿骚,也就是找骚。
“汪汪”
黑娃仰着脑袋嗅了一会儿,便张开嘴叫了两声,看了陈凌一眼,向前小跑起来。
这就是拿上骚了。
天空的鹞子扇动两下翅膀,也向前方飞去。
“希望顺利,只要确认了豹子的领地,就能诱捕它。”
陈凌抬头看了一眼,现在也不过七点钟刚过去不久,半天时间去抓豹子,剩下半天时间就往家里赶。
翻山越岭,跨过河谷溪流,黑娃放开了在跑,陈凌跟在后边一路疾行。
最后黑娃在鹰爪岭下方的河流岸边停下。
在河岸这里发现了豹子的足迹。
豹子踩梅花。
脚印似梅,足趾前五后四。
陈凌现在已经能一眼辨认出。
“这个脚印很新鲜啊,上边的足迹也有不少,看来这豹子是经常来这儿喝水了。”
看到黑娃还在这些脚印上不断嗅着,还抬起脑袋,时不时的冲河对岸耸动鼻子嗅上两下,汪汪叫起来。
陈凌见此又皱起眉头:“怎么了?它不在鹰爪岭上?去河对面了吗?”
豹子这东西跑得远,活动范围很广,它在骨子里就是一个爱到处游荡的家伙。
老话说,豹子夜间百里走,山禽野兽不离口,一晚上走一百里,沿着山林追逐着猎物一走就是非常远,它们的居无定所,时常就地安家。
猎物少了,就再换地方。
鹰爪岭的河对岸是磨盘山,他们去年在山上的岩洞躲过雨。
这时候只听天上一声啼鸣,二秃子来去如风,已经从对面山上飞了回来,在他和黑娃头顶不断盘旋,不断鸣叫。
这意思已经不言而喻。
“好家伙,真在对面山上,这也太能跑了。”
陈凌看了眼河岸边的豹子足迹,明明脚印在这边,其实早跑对岸去了。
嘴里滴咕着,陈凌看着地上新鲜的脚印,突然有点不好的预感。
“会不会是提前察觉到我们来了,它跑对岸去了呢?”
这么想着,他就带着黑娃沿河前行,在前方河流狭窄处渡河。
秋末水位下降,山里的河流也瘦了好几圈。
轻松跨过河之后,带着狗和鹰进入磨盘山。
没一会儿,黑娃和二秃子就焦急的叫起来,狗叫鹰啼,让陈凌那不好的预感成真了。
那豹子果然听到了动静在逃跑。
就在山腰的一处山洞前,这豹子刚从山洞叼着一只鹿钻出来。
这是不仅要跑,食物也想带走。
他们这时候距离那豹子还有不短的距离,只能将将看到那豹子钻出洞来的身影。
黑娃见状“汪汪”大叫一声,像是黑旋风一般,向那豹子就扑了过去。
天空中的二秃子也化作离弦之箭勐地坠落下去。
那豹子顿时被吓了一跳。
这只豹子就明显不如洞天的豹子凶了,或许是没受伤的缘故,不像洞天的豹子受不得刺激,见到人要扑,见到狗也要咬。
这只豹子非常谨小慎微,陈凌没打枪,也没大声呼喝吓唬它,它也不知道是不是闻到了黑娃身上的煞气和血腥味,就早早准备逃离。
到现在黑娃和二秃子冲它扑过去的时候,只见这豹子被吓得当即就丢下口中衔着的鹿,一个纵身,从山洞口一下子蹿到树上。
让黑娃和二秃子的攻击全部落空。
之后又是一个蹿跃,从树上又蹿到了磨盘山那陡峭的山壁上,每次跳跃,短了三米多,长了则足有五米左右。
阳光下,豹子一身金黄色带铜钱大小黑斑点的皮毛,随着在山壁上的每一次纵跃,那流线型的身躯,都仿佛闪着光,熠熠生辉,非常漂亮。
直到跳上高高的山崖,再也看不到豹子的身影。
陈凌张大的嘴巴才缓缓合上。
“奶奶的,有尾巴的豹子,就是跳得高,蹿得远,怪不得说豹子奔在山岩上呢,今天咱也算是见识到了。”
“嗯,还有,有尾巴的豹子就是比没尾巴漂亮,又大又好看,比猫好多了。”
仰着脑袋,喃喃自语着。
心里越发觉得可惜,大早上这么远追过来,没想到来的时候没注意,动静大了,让豹子提前察觉到,给追熘了。
忍不住叹口气:“这以后还不知道跑到哪儿呢,难找喽。”
悄悄的发现豹子领地,还可以想法诱捕,但惊动它之后就不行了,它会崽子短时间内频繁更换领地,以保证自身安全。
然后压下心里的不甘,向着同样不甘的在山洞外原地打转鸣叫的狗和鹰走去。
走到山洞口,豹子丢下的又是只赤麂。
也就是火红色皮毛会狗叫的大麂子。
“看来这玩意儿最近山里有点多啊,几个月来发现多少次了。”
可惜的是,这么好的一只赤麂,豹子还没享用,没吃上一口,就被吓跑了,怪不得临逃跑还念念不忘呢。
辛辛苦苦捕获的猎物,一口没吃就丢下,换成自己也心疼啊。
跟掉了一百块钱似的。
抓起赤麂的一条腿,捡起来收回洞天,陈凌又向山洞瞄了一眼,惊讶的发现这山洞好像豹子住了不短的时间了。
“可惜不知道那豹子是公是母,要是留下一窝小豹子,那我还费劲抓它干嘛。”
这样想着,心中一动,他让黑娃把山洞留下的豹子毛叼出来,又在山林下方挖出来两处豹子埋的屎块。
一同收回洞天,丢进断尾公豹的树林中。
丢进去之后,挥手把这些东西埋进土下面,浅浅的一层。
整个过程全靠他对洞天的意念控制完成,不声不响,那断尾公豹丝毫没有察觉。
陈凌一边往山下走,一边暗中观察着它的反应。
等它终于发现自己领地内有陌生豹子的气味时,那反应很让陈凌满意。
“嗯,看来是只母豹子,要是公豹子,它才龇牙不安了。”
“黑娃,好好记住这只母豹子的气味,这次抓不到咱们明年再来,咱们盯死它了。”
拍了拍黑娃的大脑袋,就不再多停留了,一路往家里赶去。
这有了娃就是感觉不一样,才来山里两天,就想家想得不行了。
想媳妇,想儿子。
他进山主要目的就为抓豹子来的,没能抓到豹子,还让豹子跑了,自然还是在家里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