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骜跟米娜在路易维尔盘桓了几日,在施瓦茨曼的牵线筹备下,把几幢投资收购的签约都完成了。
具体的最终阶段谈判过程,其实没什么好说的。
因为这几家洋快餐品牌里,除了刚开了两三年的PAPAJohn之外(“棒约翰”,当然这一世顾骜不准备让它的汉译名这么土逼了,毕竟这是打算未来用于取代必胜客的),其他两家如今都已经不是当初的品牌创始人在持有了。
公司和品牌的缔造者,早已在十几二十年的经营中出局,米娜之前这一任的大股东们,也都是前些年买来的公司,不会对公司产生那种“当成是自己亲生儿子”的感情,所以只要有利可图就会卖。
肯塔基州炸鸡,更是成立的20多年来,换了三次主人了,米娜是第四次。
“恭喜你,米娜小姐,祝贺你成为了肯塔基州炸鸡、加利福尼亚炸鸡和PAPAJohn的新主人。”收购完成后,拿到了佣金的施瓦茨曼,热情地与米娜握手祝贺。
米娜倒是显得宠辱不惊,她只是冷冷地问了施瓦茨曼一个问题:“我觉得,前几天有人试图窥探我们,酒店里还有不速之客想通过总台拜访、打电话进来,这些都是什么来头?有查出来么?”
米娜问的,只是最近生活上遭遇的一些不愉快小细节。原来,住在美国的这段时间,有些不明势力也试图滋扰过,不过没能得逞罢了,顾骜带的安保力量可是很强的,施瓦茨曼也能随时联系彼得森,提供安全保护伞。
实在不行,顾骜还能拼着给威廉.克拉克打电话,顾骜可是挽救了威廉.克拉克的仕途生命,而他现在依然还在担任李根总统的国家安全顾问呢。
国家安全顾问先生的朋友,FBI和NSA也不敢动的。
所以那些未遂遭遇的细节,就不展开赘述了。
这个问题让施瓦茨曼略微有些尴尬,连忙解释:“这事儿我也正要向你们汇报呢,昨天我特地问了彼得森老板,他动用了自己的关系查过了,也打过招呼了,以后不会发生的。”
“说具体点儿。”米娜颇有威严地问。
施瓦茨曼措辞谨慎地解释:“是这样的,米娜小姐,那天的人也不是FBI,只是…联邦商务部想协查涉外收购投资。尤其是他们调查到…米娜小姐您本人似乎在中东和涉俄的国家,有过生意记录吧。这样的资本来源,本来要在美国进行收购是非常困难的,会被高度盯防是否有阴谋。那些调查也都是例行公事。
不过,彼得森老板已经用他原先在商务部时的下属,沟通澄清过了——您毕竟只是做酒水饮料生意的,只要这个定性不变,未来也不接触敏感技术,有关部门会很快调低对您的戒备。
尤其您是红牛集团的所有人,这次又是以投资美国消费品牌向中国推广为目的。商务部门上上下下听取了彼得森老板传达的善意后,立刻态度都扭转了,他们非常支持您的事业。
未来,要是肯塔基州炸鸡能够在中国发扬光大、弘扬美式生活方式,商务部会把你列入专门的白名单的。”
米娜听了,倒是回嗔作喜了一些。连顾骜也觉得有些意外。
他建议米娜做这事儿的时候,只是想着“等到中国人有点钱,而且想要花虚荣的钱时,与其让真洋人赚走外汇,不如让咱自己赚,肉烂在锅里”。
没想到,美方也挺感激这种“输出美式生活方式”的软实力。
这么一桩生意挂在身上之后,米娜早年在中东、在阿富汗跟露西亚人的那些商业痕迹,反而被美国人洗白了。米娜居然有可能未来一边赚着露西亚人的钱,几年后依然以对西方友好人士的表面姿态出现。
当然了,骨子里肯定不算是亲美人士,只是可以得到这层保护色。
米娜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心中暗暗窃喜:这样一来,也不怕连累老公的国际形象了。不然一个跟露西亚人做灰色生意的身份,终究不好上台面。
她内心暗暗打定主意,几年之内,尤其是等露西亚人那边的灰色渠道白酒生意结束、露西亚禁酒令废止的时候,她一定要把肯塔基州炸鸡在中国国内略微做出点影响来,好给自己无缝衔接上新的意识形态公示姿态。
米娜甚至想过,以后红牛集团和肯塔基炸鸡这些消费品牌做大之后,她就把家里的酒厂生意完全留给哥哥和嫂子吧。
反正酒厂的灰色暴利期已经过了,最丰腴阶段的现金流也被米娜榨出来转移走了。酒厂的底子留给兄嫂,也是给家人和长辈一个交代。
毕竟中国人还是有儿子继承家业的传统的,米娜并非家里的独生子女,这也算报答父兄了,自己还划清界限未来落个美名。
累计两千万美金花了出去,米娜家的酒厂截止到去年底、在阿富汗灰色渠道赚来的利润,基本上也就重新用完了——当然了,米娜的生意可不只有酒厂,还有红牛集团,红牛的生意可是每年都稳定产生现金流和利润的,那部分钱并没有动用,是独立结算的。
只不过红牛目前的规模,以及利润率,还不足以跟特殊暴利时期的露西亚白酒出口生意比。一整年卖掉个一两亿罐红牛和更多的其他饮料,年纯利润拼死也不到一千万美元,这还是一个专业的小众市场,以后还需要多年的稳健发展。
三个组合品牌的海外使用权和部分北美股权到手,时间也差不多是1月底了。
顾骜和米娜便双双飞回国内过年。
1986年的除夕是2月8号,春节是9号。顾骜他们回来时,距离除夕还有十天工夫。
年关琐事没什么好多说的,顾骜发达之后每年回乡过年也是惯例了,给穷亲戚穷朋友派利是也没什么装逼快感了,毕竟如今信息已经比较对称,大家都知道顾骜多有钱。
今年唯一的区别,在于顾骜居然带了米娜回钱塘过年——虽然是有正事儿的正经借口的。
因为米娜要在钱塘开国内第一家肯塔基州炸鸡店嘛,在钱塘一直住到元宵节,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这种小投资,本来是不该集团头好大股东、女老板亲自过问的。
不过任何事情“第一家”都是自带光环的,顾骜都说了连美国大使都要请来剪彩致辞,米娜本人当然也要亲自监督。
至于地方上,肯定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得协调。不过顾骜相信打通所有审批关节绝无问题。
以86年国内的法律,洋餐饮是已经被允许合法经营的服务业生意了,有外资也没关系——历史上,肯塔基州炸鸡本来要再过大约一年半,到87年下半年,才在京城前门大街开第一家店。
不过,那家肯塔基州炸鸡,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内地第一家洋快餐”。
事实上,在如今86年初这个时间点,国内是已经有洋快餐的了,而且就是探路用的,是某个肯塔基炸鸡的华人管理层离职后,到津门市投石问路开的。
只不过没有用连锁的大品牌,而是生造了一个品牌,所以没有‘国际名牌’的光环,反响不算很好,但至少也能赚钱。
(米娜收购肯塔基炸鸡之前,肯塔基炸鸡已经在试探进入内地市场,也在香江开过三家店了。按照这次的投资协议,香江那些店的全部资产当然是都划给集团公司了,全部归米娜所有)
顾骜也想去京城前门大街开店,只是考虑到那个地段审批比较麻烦,他跟京城的地方上关系不怎么好,所以只能拖延。
米娜也是跟顾骜商量之后,决定86年只在钱塘和沪江各开一家店,明年年初再去京城开一家。然后至少三四年内,只在京城、沪江、粤州经营,连特区都不能去,金陵、蜀都这些大城市也不能去——那里可能暂时没有那么高的消费能力。
80年代只做一线城市和钱塘这个拖油瓶的二线,进入90年后再进入其他二线强的省城不迟。
短期内店开多了,反而会不神秘,让人觉得这东西没什么稀缺度,不是‘大都市市民才能吃到’的稀罕货。
至于钱塘的消费力不够的问题,顾骜倒是给米娜兜了底——他承诺,无论是卖炸鸡还是披萨还是墨西哥TACO,都可以先在钱塘至少开一家店,因为可以作为未来“兰亭影城”的配套,为在钱塘拍都市剧提供取景地。
拍电影和电视,总会需要用到西式高档咖啡馆、酒吧、快餐店、披萨餐厅的场景的吧?每样只有一个,拍电影都能回本了,没人吃也无所谓。
说不定还能拉动旅游业发展呢。
肯定会有先富起来的虚荣者,又出不了国,又想体验美式生活方式,然后纷纷传说“国内要吃某某某,只有去哪儿哪儿哪儿,才有可能吃到”。
后世曰本人连樱木花道对赤木晴子招手的那个火车道口挡板都能作为朝圣地给80后漫迷当旅游景点、各大曰本游的团还专门划这一站路过神奈川县看一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