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打的其实就是换家战术。
如果按常规打法,王学新想要拿下奉天十分困难。
佐佐木静江此人虽然在进攻上没有多少本事…这也可能是因为八路军在制空权等方面占据优势使鬼子陆军无法在进攻战中发挥出战斗力的原因。
但佐佐木静江在奉天的防御方面却足以让人称道。
佐佐木静江没有把他手下的十万人全部布置在奉天…大兵团作战自古以来守城就没有把兵力全摆在城内的,即便是冷兵器时代也不例外。
这也是《三国演义》里动不动就有“出城迎战”的情节,这听起来似乎匪夷所思,有城池防御为什么要“出城迎战”,呆在城里等敌人来攻不就行了?
然而实战却并非如此。
城墙虽然可以抵抗外敌但同样也可以将己方兵力封锁在城内“作茧自缚”。
比如十万敌人来犯,十万守军第一时间全部回城防御。
那么敌人只需分兵一万,用弓箭、投石机等封锁住城门就可以了,轻轻松松就将守军十万大军及百姓全部封死在城内。
另九万兵力,就可以放心的在城外收割粮食丰收敌人的庄稼,甚至还可以在城外大片的土地上种植粮食,一年又一年…城外完全不需要担心粮草问题,而城内的守军却总有被饿死的一天。
只有两种情况是例外的:
一是都城,也就是皇帝住的城池有可能会有这种死守的方式,因为它可以等待诸候国的援军。
二是像钓鱼城一样利用江河护城,并在城内围了大片的良田和山地可以在城内种粮自给自足。
否则,给守军十个胆也不敢一打就回城,除非实在打不过只能回城保命,否则都是在城外排兵布阵配合城墙防御,这样才是进可攻退可守不至于被敌人封死。
佐佐木静江的防御也是如此,奉天城墙是它最后一道防线,城外一圈一圈的全是鬼子用铁丝网、地雷、战壕、碉堡构筑起来的防线。
炮兵基本不敢放在城外,因为怕给八路军炮侦雷达发现第一时间就被敲掉,所以火炮多是在城内隐藏,就算在城外也是构筑起又深又隐蔽的炮堡提高其生存能力。
这样的防线,按常规打法很容易就打成消耗战,而且必须是八路军正规军参与的消耗战:从百姓中拉起来的新兵,用来防御是可以的,但是用来进攻就不够了。
进攻战跟防御战不是一回事,进攻战是要顶着敌人的枪炮往前冲的,地面有铁丝网、地雷,面前有敌人打来的弹雨,天空有炮弹的呼啸,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民兵不被吓死逃跑就算不错了,更别说冲锋。
于是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八路军在东北的正规军只有十万,十万正规军跟拥有防御工事的七万鬼子打消耗战…
即便八路军有空中优势、炮火优势,还有坦克优势又能怎么样?
战斗依旧会打得十分惨烈,鬼子的地利会在一定程度上抵销八路军装备上的优势,敌我兵力消耗估计相差不大。
也就是说,十万八路军很可能会被消耗掉七万甚至更多。
这样的结果八路军是无法接受的…只剩下三万正规军其它的全是新兵,它根本就无法抵御鬼子的下一轮冲击。
这也是王学新之前一直都没有进攻奉天的主要原因。
拿了大连后还要在东西两头分别构筑一道双向防线:每道防线都是防两面的,对内防奉天城对外防鬼子援兵。
这显然需要更多的兵力,如果不是新兵补充了二十余万根本就不可能。
如果能拔掉奉天这个钉子,兵力马上就少了一半。
问题就是很难将它拔掉…
现在,鬼子的进攻却给了王学新一个机会。
王学新为进攻奉天做了几个准备:
首先,王学新给第三、第五、第六独立团也就是这驻守要地的三个新兵团分发了大量的定向雷…就是“此面向敌”能炸出大批钢珠的那种。
普通地雷在战场上已经不太管用了,虽然它依旧能起到迟滞敌人的作用但杀伤率偏低且过于被动,即便是跳雷也是如此,因为鬼子可以用廉价的手榴弹和掷弹筒开路。
定向雷就不一样了,它只要往战壕上一插,“轰”的一声就能炸出一片弹珠成片的杀伤敌人。
王学新会给新兵团配这种定向雷的原因,是这玩意操控起来比步枪实用,至少对新兵而言是如此。
用步枪,你得三点一线的瞄,新兵还打不准,冒出头有可能被训练有素的鬼子反杀,还有保养问题,另外还有可能发生故障新兵也不会处理…
定向雷就不存在这些问题了,它只需要往战壕上一插,再隔远了将其引爆就成。
一个新兵扛着一把步枪未必能杀伤一名敌人…能杀伤一名敌人就可以算是不亏,杀伤几个十几个那都得是有天份再加运气。
但如果用上定向雷,一名新兵杀伤十几甚至几十个敌人那都是正常情况。
除此之外,王学新给新兵分配的就是火箭筒。
这些火箭筒同样也是为了杀伤敌人步兵:燃烧弹型的、反步兵能打出钢珠的,当然也少不了穿甲型的,以免鬼子用上坦克而八路军没有反坦克装备。
总之,给新兵团的装备大多是能形成面杀伤的玩意,王学新这些来自未来的能大规模杀伤敌人的玩意更适合他们。
王学新之所以要给这几个地区的新兵团加强装备,是因为这些地方是不能那么轻易给鬼子攻下。
如果太容易了,鬼子就会觉得事情不太对,这很可能是个陷阱。
但如果付出惨重的伤亡才拿下,鬼子反而会觉得合理,于是后续才有可能派出更多的部队实施穿插包围。
在这些布置之后,王学新就秘密把作为预备队一直没参战的“百战旅”调到了奉天西侧…这个旅装备了从毛熊那购买的三十辆装有100MM滑膛炮的T34,可以说是八路军火力最强的一个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