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7章 网络版权什么鬼
许瑞已经等在了大厅里,一看陈夏从出租车上下来,急忙跑了过来。
“哟,我说你小子大热天穿着西装领带的,热不热呀。”
陈夏手里抱着外套,心里直喊mmp,想不到这年头,想打一辆有空调的出租车都没有,最后只打到了一辆黄色的小面的。
“别提了,这小面包我也是服了,开得飞快,我这屁股全程都没有沾到座椅。”
“哈哈,你可不要小看这小面的,据我所知政府以后是准备大力提倡的,别看人家开车辛苦,一个月赚三五千根本不成问题。”
“嚯,那比我工资还高啊。”
许瑞一把揽过陈夏的肩膀:“走,你这位大老板自从公司成立之后就没来过,胆子也真够野的,就不怕被我给贪光了呀?”
陈夏心情也很不错:“你敢贪了公司的钱,以后我让你三个外甥天天去你家白吃白住,吃穷你这个舅舅。”
“哈哈哈”
陈夏嘴上说得好听,怎么可能真的完全将公司百分百交到许瑞手上?
说到影视行业,八九十年代的香江绝对是亚洲中心,这方面的人才如过江之鲫一般,大大小小影视公司加起来有几百家之多。
所以陈淑琴特意收购了一家濒临破产的影视公司,将相关的职员都请到了内地这家“四季影视公司”任职。
许瑞负责找项目,毕竟他是地头蛇,又有比较深厚的背景,所以求他投资的影视项目非常多。
而香江的相关专业工作人员的职责,就是对这些项目进行评估、鉴别、审核、预算以及相关后续的收益分配问题。
要知道娱乐圈的水是非常非常浑的,
陈夏也之所以没去香江投资影视项目,那是因为他一个什么都不懂的资本入场,最后肯定会被娱乐圈里的人坑得连裤子都不剩。
比如人家陈可新导演的剧组,一顶破草帽都要6000元,一张海报就是上万元,内地投资者被坑得吐血。
香江如此,好莱坞更历害,当年索尼进去,一口被好莱坞坑掉了几十亿美元,连个水花都看不见。
明明你的电影上映大获好评,票房可观,可是最后一算账,居然是亏本的,你要查账都查不出来,人家娱乐圈内部都有一套潜规则。
陈夏之所以敢在八十年代末投资内地影视圈,其实更多的是为了打响“四季影视”的牌子,为九十年代后期影视商业化做准备。
这年头内地的电视剧也好,电影也罢,有几部是赚钱的?
电影房票分成?
哪怕你找了一些监票员在大城市的电影院盯着也没用,人家该偷你的票房照偷不误。
至于国内什么地市级、县乡一级的电影院,人家的票房你想也不要想,一分钱都不会给你。
电视剧也一样,你卖了首轮播放权还好,是赚还是亏就是一把糊了,剩下的二轮三轮人家就不付钱了。
至于地方电视台,人家压根就没有付版块费的习惯,你打官司去讨要?你打得过来吗?
再说了,用不了几年,录相机、vcd开始要进入千家万户了,盗版问题将是一个最头痛的事情。
所以确切来说,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并不是一个好的资本入场时机。
陈夏的心态非常好,影视公司只要能保本就可以了,能小赚那都是意外之财。
当然“四季集团”有一个众人都看不透的合同要求,将来的“网络版权”将永久性归四季影视所有。
网络版块是个什么鬼?
网络又是个什么鬼?
人家看不懂呀!
就是要你不懂!
陈夏不但要了自己投资的影视剧所有“网络版块”,而且还跟国内几大电影公司,电视剧制作中心都购买了网络版块。
连香江众多影视公司的“网络版块”也不放过,全部都打包买走。
白菜价哦人家就签了一个合同,什么也不用付出,凭白得了几百万元港币,都乐得跟白捡钱一样。
但等到以后什么爱q艺、优酷酷、藤迅等网络电视时代的到来,就知道这个版权的重要性了。
陈夏别的不懂,抄作业总会吧,后世网络时代哪些公司赚钱,他哪怕再不懂经济也知道呀。
到了两家公司所在的办公层,许瑞给大伙儿介绍了一下这位神秘的幕后老板后,两人一起来到了总裁办公室。
陈夏看着窗外,朝西望去,都能看到故宫的黄色屋顶。
“你小子真会享受,这风景不错呀。”
许瑞一边泡茶,一边笑骂道:“滚,这整栋楼都是你的,你这老板居然嘲笑我这个租客?”
“喂喂,我可从来没收到过一分钱房租,你啥时候付一下。”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两人开了半天玩笑,坐下来陈夏才想起一个事情来:
“对了,戏说乾隆剧组已经在国内拍戏了吧?那个彩云之南的广告有没有搞定?”
香江彩云之南珠宝公司将在内地的北平、沪市、羊城、深真4个城市开分店。
香江的品牌,这在国人眼里可是非常高端大气的,什么老凤祥、城皇庙,怎么听怎么土。
彩云之南目前已经是亚洲著名的珠宝品牌了,随着四季集团的实力壮大,根本就不怕香江的地头蛇了,
目前业务已经不局限于珠宝翡翠了,终于进入了金银首饰和钻石业。
这次首次进入内地市场,打算的是走“高端路线”,那么广告代言人就有讲究了。
林青霞湾湾人的身份就有点不合适了,而且她最著名的那个“东方不败”角色要到92年才上映,才会被看盗版的国人所熟知。
一句话,她在内地没啥知名度。
赵雅之就不一样了,电视剧上海滩中冯程程的角色,在内地几乎是人人皆知的。
而且之后的戏说乾隆、新白娘子传奇等电视剧的播出,更让她的名气在内地无人能及,
关键是她在香江的绯闻并不为内地人所知,所以形象非常正面。
哪怕陈夏再对她有啥意见,在金钱面前,这些意见又算什么?
所以彩云之南内地代言人就选了赵雅之,而且合同一签就是10年,每年的代言费给到了300万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