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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向高道:“米督计划怎么做到这一点呢?”
米柱道:“南洋!”他让人拿来了万国堪與图,在澳洲和南洋一指,说道:“大明既然己无闲田,这里地大物博,就将百姓往这里迁移。”
叶向高道:“下南洋?”
米柱道:“正是!”
在元明时期将东南亚一带称为南洋,其地理范围大致包括马来群岛、菲律宾群岛、印度尼西亚群岛,有些具体时候也包括中南半岛沿海、马来半岛等地。
唐宋以后,随着相关技术的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罗盘针的发明、造船技法的提高、气象的侦测、地图的绘制、航路的勘探以及华夏东南沿海地区手工业和商业的日益繁荣,这些进步与演变均为海外贸易事业的深化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另外,明代浙闽广地区的土地兼并十分激烈,尤其福建地区可谓是“三山六海,田居其一”,浙南广大地区也是“山多田少”,可供开垦的荒地不多山,失掉土地的农民经常流离失所,外出经商或务工是一条较好的谋生道路。而在这些外出谋生者中,又有不少具备资本的人积极参与到了海外生活和海洋贸易。福建、广东成为前往南洋移民的主要输出省份。
华夏历代不断有移民走向海外,出海谋生的人到南洋去的最多,尤其有明一代,大量汉族移民涌入该区域谋生、定居,历史上称之为下南洋。大明朝初年,在旧港地居留的汉人约有数千人,在爪哇的杜板、苏鲁马益和新村等地也有中国人数千家。除去旧港、爪哇等地外,在美洛居、勃泥、吕宋等地,都有大批的中国人定居。
到了万历,在南洋的汉人更为增多其中吕宋已多至数万人。其中有不少娶妻生子繁衍后代,世代在南洋地区居住生活。远道而来的汉人,把来自华夏大陆的耕作技术、史书典籍、礼仪伦理带到南洋,极大地促进了南洋地区的发展与文化物质交流,汉族还曾在南洋地区建立过一系列的政权。
大明朝的商人把瓷器、丝绸、铁器和金属货币带到了南洋同时收买当地的胡椒、谷米和棉花,发展了中国和南洋的商业关系。留居南洋的汉人,从华夏带去了铁锄、铁犁、制糖和采矿的工具,带去了茶种和培植胡椒的方法,还和南洋的居民共同开发了大量的农田和矿场。纵观大明时期,虽然朝廷屡有海禁政策,但华夏百姓前往南洋定居谋生的浪潮始终未曾断绝。
在原版直至清代末期,仍有大量移民前往东南亚各国。迁移到南洋的华夏人对南洋的开发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些同胞中也有不少心系祖国,后来以华侨的身份支持国内革命与反侵略战争,毁家纾难在所不惜,成为近代华夏历史上不可忽视的一笔。
叶向高乃福建人,当然知道什么是下南洋,这是当地许多百姓,无奈的选择,但这只能解决一家一户的问题,对于解决国家级的问题,有作用吗?
米柱道:“王朝不过三百年危机,其实就是土地和人口危机,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上,下面的百姓活不下去了,只有选择造反,重新洗牌。”
叶向高道:“人离乡贱,将百姓弃之海外,就是米督之良策?”
米柱道:“澳洲乃下官封地,下官有朝一日,也会前往此地,百年归老,子孙后代,在此繁衍生息。”
叶向高道:“某以为澳洲只是名义上的封地。”名义上多封地很正常,封地远在千里之外,官员在朝中当官,只派家人下人在封地治理。
米柱道:“我父子己封无可封,赏无可赏,自古帝王驭下之术,封无可封,赏无可赏,唯有赐死,我们父子不想这样,唯有移居海外,道不行,乘槎桴于海。这是不错的选择。”
叶向高道:“米督之意,是让朝廷将百姓往自己封地上移?某知南洋,海路遥远,险抯无比,百姓为什么去?”
米柱道:“来了每人就有三十亩地,子孙世袭,代代相传。”
叶向高道:“一人就有三十亩地,确可以吸引许多人,然而别人凭什么信你,人处万里外异域,官府翻脸无情,百姓徒呼奈何?还能自己走路回来?”
米柱道:“阁老应该听说荷兰东印度公司?下官将采用同等的方式经营南洋。”
荷兰人的探险船于十六世纪末期开抵印度洋,发现了南洋群岛上丰富的物产和资源。野心膨胀的荷兰人暗中发展军工业,没过多久,便以绝对的海军实力向世界证明,荷兰才是这片海域上的霸主。
在最初了解到荷兰东印度公司时,许多人对这个名字产生了误解,认为:该公司是荷兰针对印度殖民行动建立的机构。显然,荷兰人的野心比笔者想象的更大。
荷兰人觊觎的是整个东印度洋乃至全球的殖民地,在荷兰人来到东印度洋之前,世界上并没有印度尼西亚这个概念,这个词语亦是荷兰殖民者发明的。第一批荷兰商人启航后,在印度洋获取了丰厚的收益。商人们在这片海域低价收购商品,以数倍的价格向欧洲国家兜售,荷兰人每次交易可以获取百分之三百的净利润。
然而,由于缺乏政府的管制,荷兰商人内部产生了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的海上马车夫前往印度洋瓜分利润,众多打着贸易旗号的荷兰公司打响了商战,各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层出不穷。其实这是很好理解的,天下熙熙为利而来,荷兰人在利益面前失去了一致对外的操守,在瓜分印度洋这块大蛋糕时杀红了眼。
为了遏止这种行为,增加荷兰在印度洋的收益,荷兰本土各级政府勒令所有贸易公司完成整合,停止不必要的商业竞争。有了政府的强制政策,各荷兰公司不得不停止商战。随后,所有荷兰对外贸易公司完成了兼并和整合,终于,在十八年五月二十日合而为一,创立了荷兰东印度公司。
叶向高作为大明帝国首辅,又是来自沿海地区,并不像方从哲这般守旧保守,对于荷兰东印度公司,他了解得一清二楚。
大明官场上的许多官员,连荷兰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都傻傻分不清,统一用西夷称之。
荷兰东印度公司远比许多人想像中强大,是世界上第一批实行股份制的公司,公司内部以股东合股分红为每个成员保证收益。虽然,从表面上各大外贸公司已完成整合,实际上,原本浮于表面的商战转入内部,股东之间仍在进行无休无止的算计。不过,恶性竞争已经停止,东印度公司的收益得到了保障,荷兰政府乐享税收,自然不会插手东印度公司的内部矛盾。
相比于葡萄牙、西班牙两国的殖民行为,东印度公司无需借助宗教情怀,也不需打鸡血般投入巨额的成本支出。这种一切围绕利益行动的经营模式,使东印度公司注定成为制霸印度洋的经济霸主。并且,根据业务地区的不同,东印度公司总共被划分为五个分部,五个分部均围绕阿姆斯特丹总部进行商业活动。
东印度公司的投资模式与其他国家有本质上的不同,例如:葡萄牙在每次远航之前,只会筹集本次的航海经费。
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将资产长期储存在公司中,循环使用,并不针对某次航海进行募资。这种投资模式间接影响了后来的公司,比如米利坚商行。
叶向高这么了解荷兰东印度公司,是因为米利坚商行就是仿荷兰东印度而建,作为大明纳税第一大户,连皇帝都参股,不了解它,就不知对手底细,了解米利坚商行,最好了解荷兰东印度公司。
东印度公司有充足的资金,可以应对频繁的进行远航,东印度公司在南洋的总部,位于十五年荷兰占领的安汶岛。
荷兰人发现一点,与其不远万里通过好望角将商品输送到欧洲国家,就近将商品销售给位于印度洋上的其他国家显然方便许多,虽然,这样销售的利益远不及将货物输送到欧洲,但这种薄利多销的方式亦可积少成多,获取丰厚的利润。
荷兰人开始开辟了亚洲市场,此前荷兰人准备的货物无法满足持有大量名贵香料的亚洲人,为了解决这一现状,荷兰人干脆“空手套白狼”,将印度洋其他地区生产的粮食和衣物等普通商品销往亚洲,终于换到了珍贵的香料。随着公司的财力变得雄厚,荷兰人不再满足于当前的形势。
为了开辟更广阔的市场,东印度公司打算物色一个交通更便利的前线分部,于是,爪哇北侧的万丹进入荷兰人的视线。在十七世纪初,越来越多的华人来到万丹定居,该地区因对华贸易的兴起变得繁荣兴盛。
在当时,葡萄牙人的前线基地马六甲,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许多位于当地的华人不堪忍受,最终选择迁居万丹寻求新的商机,在此消彼长中,万丹取代了马六甲,成为南洋上最大的货物集散中心。
然而,荷兰人经一番深思熟虑后,并未将万丹作为南洋总部的大本营,而是选择了声名不显的港口小城巴达维亚,荷兰人来到这座城市后,在此迈出了殖民经济最关键的一部,巴达维亚的建设,象征着东印度公司进入转型期。
此时的巴达维亚地区的河流交错纵横,与阿姆斯特丹别无二致。当然,想要开发这样一座殖民帝国,需要投入的人力和财力是无法估量的,东印度公司必须担负起治理巴达维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东印度公司逐渐向政治实体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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