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热,最终会被科技所毁灭!
面对威力强大的现代武器,所谓的狂热与野蛮一样,不过只能用以证明武器的威力而已。
在猛烈的炮火下,城市会被摧毁,躯体会被粉碎,而奴隶会被解放!
“放!”
伴随着一阵阵枪声,在城市的墙边,数以百计抵抗的人被击毙了,那些拿着火绳枪、弯刀,叫嚣着的人们在现代武器的面前,根本就是不堪一击的,况且,他们的人数本身就非常有限。
当抵抗的男人被杀死的时候,那些穿着黑袍的女人拉着儿童,在那里瑟瑟发抖的看着这一切,她们都很清楚,千年以来,自从天方教从沙漠中杀出,征服这片土地上以来,这里的战争规则就是,杀死男人之后,女人和儿童沦为征服者的奴隶。
相比于惶恐不安的女人,那些被释放出来的奴隶们,却用一种麻木而又向往的神情看着已经被摧毁的城市。
与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不同,在奥斯曼帝国境内的任何一个城市之中,都有奴隶的存在,而且数量极广泛,甚至直到1891年,奥斯曼帝国才在外国的压力同意禁止奴隶贸易,废除奴隶制度。
或许阿里什城是一个很小的城市,但是这里同样有奴隶,除了少数白奴之外,还有不少黑奴,主要都是黑人女奴,当看着一群肤色黑的像炭似的女人从废墟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们无不是诧异的睁大了眼睛。
“这,这…难道是传说中的夜叉?”
可下一瞬间,就有人拍着马裕强的头说道。
“她们是黑人。”
黑人?
愣了愣,大伙才想起上学时书上介绍过的黑人,她们生活于非洲,好像在国内也有少量的黑人女子。
瞧着那些黑人女子,大都带着孩子,马裕强又疑惑道。
“怎么都女人?男人到那去了?”
在奥斯曼帝国同样存在着大量的黑人男奴,但他们都被阉割使用,而在这样的小城,黑人阉奴的数量非常稀少,不过这些却有不少来自非洲的女奴,从苏丹达尔富尔再到东非沿岸地区,到处都有天方捕奴队。
在男奴被阉割后,卖到大城市的同时,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女奴被卖到奥斯曼帝国各地。奴隶主们会把这些黑人女奴安置在他们的家里或者农庄里,让他们与少的几个白奴繁衍后代。在出售牛羊时,再把奴隶的后代一起卖掉,尽管按他们教义不允许把儿童与其母亲分离。可并不妨碍这些女奴做为生育机器,作用只有一个,不停地为奴隶主生育混血小奴隶。主人不会把奴隶生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年纪稍微大一点的就会去面包房一类的地方长期劳动,做着繁重的工作。
当然她们还要从事体力劳动,就像这些女黑奴,不仅像生育机器一样,与白奴生育着混血小奴隶,还要从事家务和各种劳作,而现在,当她们的主人惊恐不安的等待着未知的命运时,这些奴隶们却都是麻木的站在主人的身边,只有少数白奴用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这些东方人。这些白奴就是所谓的“配种奴隶”,在绿绿的世界中,“配种奴隶”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存在,他们无一例外都是白人,除了干活之外,就是与不同的女黑奴生育混血小奴隶。
他们就是中国人?
这些来自乌克兰或者奥地利的白奴或许从来没见过中国人,可并不妨碍他们用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中国人。
他们真的会给大家带来自由吗?
就在这些奴隶们用满怀期翼的眼神看着马裕强等人时,李默走向前去,用天方语对这些奴隶说道。
“你们自由了。”
自由!
对于许多奴隶而言,往往死亡才是自由,死亡才是解脱。
对于被奴役了多年的奴隶来说,面对自由的时,他们往往都是无所是从的,就像对于柯察金来说,或许他渴望着自由,渴望着回到乌克兰大草原上,找到他心爱的爱人,可是在获得自由之后,他却有些不知所措。
和鲁马奈城当初起义的奴隶一样,在城市被中国人占领之后,柯察金有了两个选择,一个是释放为自由民,一个是加入自由军团,相比于前者,这些刚获得自由的奴隶们,纷纷选择了后者——后者每月有100阿克切的军饷。
阿克切银币是奥斯曼帝国的通用货币,帝国境内每个居民每年要向上缴300个阿克切银币,这种银币很小,重量只有0.3克左右,100阿克切差不多也就是一两银子。
对大明而言,月饷一两的“自由军团”妥妥的廉价炮灰,而对于柯察金这样奴隶来说,不仅意味着高薪,而且也意味着他们有了个谋生的手段。对于没有任何财产的奴隶来说,作为士兵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那怕作为“自由军团”的士兵,柯察金仍然有些无所是从,作为奴隶的他,似乎早就习惯了主人的命令,在没有命令的时候,他甚至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甚至对中国军官,他们也是称他们为“主人”。
对于柯察金他们这些奴隶来说,每天的训练结束之后,剩下来的时间,无疑是极其无聊的,那怕是在离开军营之后,这些不知所措的人,也会聚在一起,在酒馆里喝着酒,打发着无聊的时间。
港口的小酒馆是半露天的,经营者是随舰队过来的明商,酒是天竺或者南洋的蔗酒,喝酒的人大都是明军官兵,在这里虽然没有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可是像柯察金这样的自由军团的士兵,还是会坐在相对偏远的角落。
“哎,主人的训练实在是太短了,按我说,我们每天应该训练十六或者十八个小时才对,这样一来,我们只要回到帐篷里就能睡着了,那会像现要这么无聊。”
过去身为奴隶时,他们每天要承担超过18小时的体力劳动。而现在,他们的训练不过才十个小时而已,相比过去,现在的训练简直就是小儿科,甚至每隔五天还休息一天。也正因如此,他们才有了到港口边的小酒馆喝酒吹牛的时间。
男人在一起喝酒,从一开始的牢骚,吹牛,到最后总是会谈到女人,他们当然会用羡慕的眼神看着那些明国士兵怀中的天方女人,那些女人根本就看不上他们这些“穷鬼”。
或许是因为羡慕,只听萨尔科奇说道。
“哎呀,其实有时候,还挺想念以前的日子,我原来的主人有十几个黑人女奴和混血女奴,他总是会指派我们与她们配种。我还记得轮到我工作的那天,主人让四个女奴与我住在一间房子里,甚至还给我们下了一瓶酒和一些食物,然后我们就那样睡了起来…”
他的话声刚落,就有人接腔说道。
“除了你之外,外面肯定还有一个黑人阉奴在门外哼唱低俗小曲,敲小鼓,监督你们在接下来几天里的造人劳动。”
“是啊,那个时候,是那些黑人阉奴最嫉妒我们的时候,他们甚至还会趴在门外偷看,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
当他们在那里聊着天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注意到,在一旁有人在听着他们的话,在附近的桌子边,围着几个穿着箭装短衣的男子,他们既然不是军人,也不是随军商人。而是记者,那些记者是来自国内的,他们之所以不远万里来到这里,就是想亲自记录这场战争。而现在,他们中间有的人却被柯察金等人的话给吸引了。
“最让人感觉蒙羞的是,我们仅有的羞衣会被扯下。奴隶主会检查生殖器的大小与健康状况,以便让他们与其他女奴隶配种。”
听到这些话时,那些记者甚至不知道是应该羡慕他们,还是同情他们。毕竟作为男人,这种经历是让人羡慕的,但是他们的遭遇也是让人同情的,毕竟在奴隶主的眼中,他们不过也就是牲口而已。配种的牲口罢了。
“所以悲哀的是,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模样,甚至也不知道他的母亲有没有生育,他们从生下来的那一天起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在什么地方,他们刚生下来的身份,就已经注定了是奴隶…”
那些女奴生下来的混血小奴隶,能给苏丹增加每天1516小时的劳动力。他们和素未谋面的父亲一样,将会承担修建堤坝,要塞,城堡的苦工。他们会像他们的父亲一样,以奴隶的身份活着,最终死去。
那些原本素耳倾听的记者们,不禁同情起这些人还有那些小奴隶。似乎在这一瞬间,他们明白了为什么朝廷要不远万里对这片土地发动这场远征,对于这样的野蛮的国家,当然要把他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抹去。
大明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扩张,而是为了解救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比如姐,就这些从各个地方旅来的奴隶。
一个会阿拉伯语的记者走到他们的面前,说到。
“我是大明的记者,可以了解一下你们的遭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