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南北,皆归汉治。
其中漠南,以大辽水为界,西为高车十二侯国,东为沃沮、挹娄、夫余故地。由大辽水航道,与蓟国互通有无。如前所言,漠北诸水,多北流入北海,出北海,续北流至北冰海。
将作寺来报,漠北,唯有完水,东入海。
完水,便是后世黑龙江。古称,羽水、黑水等,不一而足。
《魏书·乌洛侯传》:“其国西北有完水,东北流合于难水(松花江)。其地小水皆注于难,东入于海。”
完水海口,半载通航,可建新港。蓟王取名:完口津(庙街)。与之隔海相望,东瀛列岛之北大岛(北海道),将作寺亦择址(石狩湾),兴建新港(小樽)。周遭岛夷,非与倭人同种。后世称“阿伊努”或“乌塔里”人。亦称“虾夷”。
后世,日本东北部地名,许多来源于阿伊努语。如:“札幌”原意为“大河谷”;“小樽”原意为“砂川”;“名寄”原意为“乌鸦出没的城市”等。
先立港,再拓土。乃蓟王一贯行事。自采冰兴起,大凌港已取代北乌稽港,为半岛珠串之首珠。待完口津筑成,又可上溯为珠串之首。如此不断北进开拓,终可全据鲜卑利亚。
蓟王号东王父。五帝之子,皆出蓟王家。若嫡长子承玄帝之位,漠北当为其所有。北进、西拓,乃是必然。至于定都何处,此时言之尚早。然既为人父,自当为子先行。
俗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先前,众人皆不知蓟王苦心。言,漠北苦寒之地,何以封嫡长子。待居延外道,游商渐多。漠北都护府,持续探索。众人方知,居延外道之外,漠北之北。地域广大,可通海西大秦。多产大木、石炭、金、银、铜、铁,不一而足。亦有广袤黑土,可辟为良田。且沿途部落,多为化外野民。文明程度,比匈奴鲜卑,尚且不如。只需稍加驯化,便可收归己用。且嫡长子。已有蓟国傍身。再拓土漠北,亦是事半功倍。若东自鲜卑利亚,西及海西。广袤万里之地,足可分封子孙。即便百子千孙,亦不为虑也。
大汉帝位,何人继承。待三兴之后,蓟王再集思广益,详加决断,不迟。
翌日。蓟王早起,入瑞麟阁理政。
凤梧馆中女博士,自有南宫少府掌理,毋需蓟王劳神。循例,女博士需暂留南宫披香殿,以百日为期。承习蓟宫仪乃其一。为备吏参与少府治政乃其二。待百日期满,择优而仕。须知,沉月博士,秩六百石。若不入女校,可为署寺之令。比六百石以上,乃蓟吏分水岭。少府专治蓟王家事。先前,不过与门下署并立。如今,渐与幕府、蓟国,并著于世。分领幕僚、国吏、家臣。
因蓟国无宦。故由女官代黄门之职。与黄门不同,女官可兼顾内外。如女博士、女记佐,皆可外放为官。然与男子同曹治事,为时尚早。时下男女大防,不可不慎。
漠北诸事不急。
顿逊海渠通航在即。扶南攻略,才是重中之重。
自三南徼外,南州番邦众多。其中三大国,西北为骠国、掸国,西南为扶南国。其间小国林立,多为附庸。
其中,掸国与骠国,互为仇敌。扶南独占半岛南端,广袤三千里。海岸线漫长,拥有多处贸易良港。且国中皆是,三登沃土。有循丽水之“大秦道”,与哀牢、天竺互通。另有与顿逊五国接壤之狼牙修国,今亦羁縻于扶南。
蓟王班师,经停金瓯港。时扶南女王柳氏,已笼络沿线诸国,如叶调、狼牙修等,欲与顿逊五国,共组联军。随蓟王攻略扶南。日前,蓟王又遣岭南长史孙策,并从事周瑜,执掌岭南都护府。
攻略扶南,乃二人政绩大考。
如蓟王殿中许诺。只需毕其功于一役。小师弟周瑜,二千及冠,指日可待。
将作寺所制顿逊海渠微缩模型,由中书令荀采,亲呈瑞麟阁,蓟王座前。
海渠,横穿顿逊地峡,连通西顿、东逊二港。因地势起伏,以及居中山岩不利掘进,于是,海渠由地下渠道,并地上渠道,交替连通。居中渠段,堪称地上悬河。将作寺早有预计,居中渠段,堆土为堤,远比开凿山体,省时省力。饶是如此,能工巧匠,假机关之利,亦向下凿出半渠,方便船闸通行。先前已通渠,因船闸蓄水,故尚未能通航。
待蓄水毕。再入将作寺五行船,沿途加装各式机关器。万事俱备,稍后便可通行,木兰先锋。
换言之,通渠与通航,不可同日而语。
正因多年前,蓟王命将作寺,绕行顿逊海崎,于两侧渠口,先筑西顿、东逊二港城,而后同时开工,相向开凿,又造船闸悬渠,多措并举,节省大半工期。
扼海渠东西入口。西顿、东逊二港,必然繁盛。蓟王与顿逊五王约定,各收关税。除汉家船舶外,七海船商皆由顿逊国收取。幕府所辖,如丰州、条支国等,亦由蓟吏收取。
经由此渠,比绕行顿逊海崎,足短三千里。且无需经由南部荒洲海域,饱受海贼侵袭。可想而知,通航时,必成风靡。
正因有大利羁绊。故顿逊五国,方与蓟王联盟。
一言蔽之。此渠不通,联盟难成。若海渠通航之利,日益凸显。乃至不可轻弃。顿逊五国,当与蓟国“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断难,背信弃义。
待阁中女官,各就各位。士贵妃,首读今日条陈:“海丞传书,扶南女王柳氏,求问夫君,当先击何处?”
蓟王不答反问:“贵妃以为,当先击何地?”
士贵妃,已有定计:“妾以为,或可先击,狼牙修国。”
蓟王笑中自有深意:“为何?”
士贵妃笑答:“狼牙修,扼丽水口,是其一。与顿逊五国比邻,为其二。羁縻于扶南,乃其三也。”
蓟王欣然笑道:“贵妃,所言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