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下午五点半的时候,一锅萝卜炖鸡热乎乎地出锅了。
这萝卜估计是张军后来买的,被埋在院子西南角垦出来的那片地儿,要吃的时候扒出来一根,鲜嫩水灵着呢。
之前当作添头的几块骨头,早就被张军收拾着弄成了狗粮。也不知道是他训练的,还是本来军犬在部队就这样,他一吹口哨,大壮和黑点就叼着各自吃食的盆子乖乖蹲坐在门口,把盆子用爪子拨弄好,等着张军投喂。
林微看得叹为观止,她以前没有养过什么宠物,不是她不喜欢,而是没那个心力。从别人嘴里面得到的只字片语,也都是说宠物难养。但现在看看,估计那些人是痛并快乐着吧…
厨房不小,又加上刚才烧火的原因,屋子里面暖烘烘的,于是他们也不端着饭去客厅吃了,直接每人盛了一碗带着汤水的萝卜鸡块,就馒头的就馒头,吃米饭的吃米饭,简单且满足。
萝卜炖鸡就是用最简单的方法做的,爆炒料的时候,没加酱油,而是抓了一把白糖烧化给鸡块上色,既去了腥味儿,又提了鲜。后面鸡脚炒的差不多了,才加了萝卜继续翻炒,最后才沿着锅边添了水,放上篦子,馒头和两碗淘洗好加了水的米放上,盖上盖子,直接小火慢炖。
等到鸡肉能吃了,入味了,烂一些了,米饭也就好了,省时省事儿。
他们吃饭的时候,大壮和黑点已经吃完了它们的大餐,蹲在厨房门口,不叫,不进来,看着他们吃。
林微一碗萝卜鸡汤下去,浑身热乎乎的,这几天来的不舒服和困倦,似乎一下子就消除了一样。
本来她是想着今天下午就去那个村子买蜂蜜,结果被唐慎给的礼物惊住,欢喜之下,只顾着参观房子,倒是把买蜂蜜的事儿给耽搁了。
等她回过神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四点的样子,这个时间点往乡下去,再回来估计都已经是晚上八九点了。
天冷,夜黑,地方远,还靠近山,她想想也只能作罢。
“对了,你回来了,我也该回去了。”吃完饭,彭兵主动去收拾碗筷,张军对林微说道,“之前唐队说过,你要是回来了,就让我家媳妇儿过来照顾你。”
“嫂子不是得带孩子吗?不用那么麻烦,换来换去的。”
林微有些不解,张军少了个胳膊,肯定是呆在这边才是最好的选择,他家媳妇儿至少全须全尾,能给家里减轻负担,也能照顾家人。
这人一换回来,那家里老的老小的小,怎么过活?
“我是个大老粗,照顾人肯定没有你嫂子好。”张军摆摆手,“这是其一,其二就是要你嫂子来,也算是给你煎药干啥的。你也看到了,我一个人做饭不太方便,更何况煎药这样的活儿。”
见林微想说什么,张军笑了,“其实我跟你嫂子换一下,也算是让她轻松点儿。你不知道,自从我的胳膊断了,他就没闲着过,每天不是照顾家里人,就是下地干活,说实话,我看着心疼…”
一个大男人,说起这个,眼有点红。
“我不怕苦不怕累,就是怕家里人跟着我受苦。”
“嗯。”林微想了想,不再挽留,“嫂子会用缝纫机吗?”
如果会用,到时候一样可以跟着计件做工。
“这个?”张军仔细想了想,说的有些慢,“应该是会的吧?之前我有看见她拿着布料出去,一上午或者一下午的时间,就拿着衣服回来了…”
这应该是缝纫机做的,只是以前一直在部队,他对家里的事儿不是太了解。不过,那么快的速度,应该不是用人工缝制。
“那应该是会用了。”
林微点点头,正要说什么,就见张军有些紧张地说道,“你该不会是想让你嫂子做衣服吧?她笨手笨脚的,万一——”
“没有万一。”林微忍不住想笑,“嫂子应该是会使用缝纫机的,如果你身上的这件衣服是他做的,那做工应该是不错的。这样的手艺,来做衣服,说实话我真的是求之不得。”
现在的部队,转业或者复员的时候,一些衣服是要留下来的。所以,张军除了带出来的唯一一身军装,其他的都是这个年代固有布料做的衣服,颜色多是灰色,一些看得到的地方,还有些手工的痕迹,看起来,很精细。
张军:“…”
“难不成张大哥还要拦着嫂子?我这可是计件的,多劳多得,嫂子这手艺,如果速度上去,一个月的钱就很可观了。”
林微说的是实话,最初那批衣服,之所以能及时完工,除了分工合作,最大的原因就是钱,有了这些,才让事情变得轻松。
“不行!”
张军抬起头,斩钉截铁的拒绝,“让她过来,是为了照顾你,这已经拿着工钱了。如果在照顾你的时候,再去干一份工作,对你不公平!”
要自家媳妇儿过来,是为了照顾人的。这一个月的工钱都已经提前给过了,那就说明这一个月的时间都是林微的。他们怎么能拿着林微买掉的时间再去干别的事儿?
这是没有人格底线的事儿!
林微和唐队本来就那么帮他们了,他们不能像个喂不熟的白眼狼!
林微不知道张军怎么想,只是看他拒绝,有些愣住。
她现在缺人啊!
虽然身无分文,想迅速筹集不容易,可人比钱难找啊!只要人凑齐,她可以立时开工,钱的问题可以慢慢想!
“你已经给了钱了,有啥事儿只管让她干,不用再给钱!”
张军这样一说,林微瞬间明白了他拒绝的原因,想了想,没说什么。
好吧,现在只要人过来,其他的事儿可以先放一放。
“你回来了,那药呢?”张军想了想,问道,“唐队说你们回去的时候带了一大包药…”
那么一大包药,至少需要一个月才能吃完吧?可她人现在回来了,却只手空拳,丝毫没有提及药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