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沅苦笑道:“无需如此,无需如此的。这些猫儿太小,只要生得可爱,我随便挑一只就行了。
“只是…,杨某挑剩下的猫儿,刘参军打算如何处置呀?”
刘以观一听就明白了杨沅的意思,不禁又笑了一下。
这回他那生硬刻板的脸上,竟难得地露出了一丝温柔。
“杨先生请放心,刘某家里也是养了猫的。
“先生挑剩下的,刘某会叫本家一一领回,不会弃置不管的。”
这么刻板严肃的人,竟然是个猫奴?
杨沅实在想象不出他散了衙回家后,夹着嗓子喊猫咪的情景。
杨沅便点点头:“成,那我便挑一只…”
杨沅把头探进车厢,正要挑只品相好的,忽然一阵嘈杂叫骂声传来。
杨沅从车中缩回身子,循声向远处望去,就见一大群人正呼啦啦地走向“水云间”酒家。
邓大娘用布带把一条胳膊吊在胸前,走在最前面,雄纠纠气昂昂的。
樊二叔架着双拐,双拐挪动如飞,走得一点也不比邓大娘慢。
邓家老舅一只眼睛还青着,一边走一边唾沫横飞地给大家打气:
“你们都不用怕,丹娘是已经卖给丁家的,一女二嫁,这后嫁便不作数。
“咱们要把她绑回丁家去,合理合法,谁也说不出咱们的不是。”
樊冬喳喳呼呼地叫道:“我老舅说的对!我姐要敢声张,她不但要吃官司,这酒楼也保不住!
“等她见了我们,是一定会服软的,只要咱们越凶,她就会越怕!”
樊老爹头上缠着绷布,对一帮拉来助威的亲戚赔笑道:“对对对,大家一会儿就看我浑家眼色行事。事成之后,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后边跟着七八个来自樊家和邓家的亲戚,一个个兴奋的满面红光。
杨沅看清领头的是丹娘的父母家人,脸色便阴沉了下来。
刘以观是临安府司法参军,整个京都刑狱诉讼案件,几乎都要过他的手,那眼光是何等毒辣。
一看杨沅的脸色,他就知道那些乡下人的出现,必然与杨沅有关系。
刘参军便问道:“杨先生,那些人是?”
杨沅冷冷地道:“那是卖女儿的一对无良父母,纠集了一班利益熏心的乡野刁民,来这里闹事的。”
一看那些人的装束打扮,刘以观就知道是些没跟脚的村夫村妇了,只是还不清楚他们闹事的缘由。
这时听杨沅一说,刘参军顿时心中了然。
刘参军便向杨沅亲切地笑了笑,法令纹让他的笑容显得更加叫人心悸。
“好,如果一会儿需要帮忙,杨先生你只需递個眼色给我!”
樊实一群人赶到“水云间”门前,便朝里边大声叫骂起来。
片刻之后,就有一些怕事的客人匆匆结了账,迅速离开了酒家。
丹娘听到伙计示警,惊而不乱。
她马上回到卧室,把两份“典身文书”取出来分左右揣在怀里,这才领着青棠匆匆下楼。
她怕爹娘又在店里打砸,如是者再三的话,消息传扬出去,这生意以后可就没法做了。
杨沅走到“水云间”酒家门前,站在樊家一人后面,冷眼看着。
刘参军在等他的眼色,他也在等丹娘的脸色。
丹娘是否能干净俐落的和她这些除了血缘,已谈不上半分感情的“家人”划清界限呢?
他要看看丹娘的魄力和决心,不能剃头挑子一头热啊!
丹娘到了大堂一看,她爹娘已经带人涌进院子,堵住了店门,在那里吵嚷不止。
伙计们站在门里面挡着他们,当然,也只是挡着,没有太用心的表现。
他们只是来这里打个工挣口饭吃的,真犯不上为掌柜的打死打活。
丹娘见杨沅不在,心里就有些慌,摸了摸藏在怀中的典身文书,这才恢复了几分胆气。
丹娘一到,伙计们就让开了一条道路。
一见丹娘到了,樊老爹夫妇的气焰更加嚣张起来。
邓大娘叫道:“小贱人,老娘今日来,也不图你这店了。
“只要你把这店作个价,给我一半银钱,我们立即就走。
“从此咱们老死不相往来。如若不然的话…”
樊冬把手里的绳子晃了一晃,威胁道:“姐,你要不答应,可别怪兄弟不顾手足之情了。
“我们这就把你绑了,送回富春县,送去天钟山。”
青棠气得小脸通红,她左右看看,跑过去从门后抱起了一根闩门杠子,又怒气冲冲地走回来,站在丹娘身侧。
樊二叔又开始扮起了红脸儿:“丹娘啊,你自家情形自己心里还不清楚么?
“不用二叔我说的太明白吧?便是叫你店里伙计听了去,对你也不合适。”
邓老舅道:“是啊,丹娘,你那相好儿的护得了你一时,还能护得了伱一世?
“再说了,我们可打听过了,皇城亲事官不算是正儿八经的官,这天子脚下,他还大得过一个法去?”
丹娘本以为自己早已对这一家子亲人完全死了心,可是亲眼看见他们如此丑恶的嘴脸,依旧气得发抖。
丹娘把目光缓缓移开,看了看爹娘身后那些只是脸儿熟,却叫不出名姓辈份的亲戚。
丹娘唇角慢慢露出一抹讥诮,她大声地道:“你们含含糊糊的干什么?不敢说出来啊?怕说出来了,鸡飞蛋打,什么好处都捞不到?”
丹娘杏眼喷火,恨声道:“你们不敢说,我自己来说!
“不就是你们丧了良心,把我卖给丁家为妾的事儿吗?
“你们想拿这事挟持我一辈子?我现在自己说出来了,又怎样?”
丹娘往前踏出几步,樊老爹夫妇下意识地退下了台阶。
但他们马上发现自己示弱了,不禁懊恼地胀红了脸庞。
丹娘从怀中摸出一份“典身文书”,慢慢打开,向左右的伙计、店里没走的客人,以及门外拥堵着的亲戚们缓缓展示了一圈儿。
然后,她扬起下巴,傲然地看了眼樊实夫妇,把文书捧在手里,大声念了起来:
“富春县天钟山下樊实,有亲生自养女儿丹娘,年登一十九岁。
“为因日食无措,自愿引就持契人丁正为妾,本日受得银钱百五十贯。
“本女自此听凭银主,如有此色及走闪出,自当跟寻送还。
“倘偌风水不虞,亦是自己之命,与银主无干。
“今欲有凭,故立卖契并本女手印,一并付与银主为照…”
丹娘念着念着,双眼开始发红。
她红着眼睛抬起头,冷冷看着面前的樊实夫妇。
“樊实,你把我骗回家去,叫樊冬捆了我,抓着我的手指摁下的手印儿!
“这上边还有你的签字画押,白纸黑字红手印儿,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樊冬惊道:“姐,你…这典身文书,怎么在你手上?”
樊二叔则像抓住了理儿似的,一脸喜色,指着丹娘道:
“好哇!你敢直呼你亲生父亲的名字,忤逆!这可是忤逆啊!”
丹娘冷笑一声,对樊冬道:“这典身文书,自然是有人帮我赎回来的!
“所以,就不劳你们把我绑回丁家了!
还有,别叫我姐,我和你樊实,已经没有半分关系。”
然后,她又转向眼含窃喜的樊二叔:“既然’本女自此听凭银主’,
“丹娘这一生,便只认买下我的那位银主,
“和你们还有什么关系呢?樊建,樊二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