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时有些头疼的看向黎叔,难怪他一开始就说只能选择夏荷呢,看来姜还是老的辣呀!!其实我知道丁一最开始也想到了这个结果,所以他提出反对只不过是不想让我引鬼上身罢了。
我一看现在这个情况,让夏荷上我的身是唯一能将她带出来的办法了,那上就上吧,反正我身上的阴气也不少了,也不差她这一个了。
可在进去之前,黎叔还是警告我行事一定要低调,千万别被古村里的其他水鬼发现,万一他们每一个都想借着我的东风出来可就麻烦大了!!
我听了就点点头说,“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虽然我嘴上这么说,可心里却还是有些七上八下的…丁一这时见我的眼神来回闪烁,就知道我心里发虚,于是他就一脸无奈的对我说,“那个地方我进不去,你一个人千万小心!这次进去以后不要像之前一样和里面的其他水鬼有接触,赶紧找到夏荷,然后立刻引她上身,将她带出村来,知道嘛?!”
我难得一脸严肃的对他点点头说,“没事,不用太担心,我上次出的来,这次就也能出的来…”说完后我就大步的走回了迷雾当中。
李延辰见我又回来了,就一脸焦急的问我怎么样?可有什么办法让他和夏荷见上一面吗?
我听了就一脸笃定的对他说,“放心,我答应你的事情一定能办到,你在这里安心等着,我很快就能把夏荷带出来,到时你可要说话算话,放了之前进来的9个人!”
李延辰听后也一脸郑重的对我说,“放心…只要让我完成这个夙愿,一切问题都将不是问题。”我听了就重重的叹了口气,然后转身走进了下湖村…
再次走进村子里时,天气还如刚才一般的风和日丽,和村外的漫天迷雾相比,简直就是两个世界。村里的村民都在忙活着自己手里的活计,似乎对于我这个突然出现的外乡人没有什么反应。
我见了就在心中暗想,他们能当我是透明人是最好的了,这样我就可以立刻赶去之前那个凉亭里寻找夏荷了。可谁知我刚跑到凉亭下面,却发现夏荷并不在那里,可之前我明明就是在这里遇到她两次的呀?为什么这会儿她却不在呢?难不成又去看自己被沉湖的过程了?
想到这里我就快步跑到了之前审判夏荷的那块空地,却发现那里早已经是人去台空,连之前看热闹的村民都不知去了什么地方…我有心找人问问,可又害怕和他们接触太多会节外伸枝。
就在我急的抓耳挠腮之际,却突然看到之前在台子上扶着刘母的一个婆子,只见她一个人鬼鬼祟祟的来到一间药材铺里,然后拿出一个布包给里面的郎中看。
我一看这情景有些眼熟,莫非这就是当初夏荷被刘母发现其怀孕的原因?看来这个老婆子才是事情的始作俑者。只见那婆子獐头鼠目的样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要不是这些发生过历史已经无法改变,我肯定会上去收拾她一顿为夏荷出气…
随后我就跟着那个婆子回了家,却发现一身青色裙褂的夏荷正跪在院子里挨罚呢,那婆子一脸鄙夷的看了她一眼后,就颠颠的去和刘母告状去了。
可我看了一阵儿就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啊?之前的夏荷都已经被装进猪笼里沉了湖,这会儿怎么又会才发现她在吃保胎药呢?难道说这里的一切像时间轮盘一样,永无休止的在重复!?
眼前的夏荷和我之前在凉亭里遇到的夏荷有些不同,这个夏荷搞不好仅仅只是她记忆中的自己,“她”应该只是在机械性的重复着这些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却对这些事情本身却没有任何的感觉…
而之前那个夏荷就不同了,那个她是清楚的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是怎么死的…她甚至还在等着心爱的二少爷回来接她!
现在时间紧迫,我必须尽快找到那个穿着鹅黄色裙褂的夏荷才行!!可这上湖村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我一个外人想要在短时间把这里翻个遍…难度系数可想而知啊。谁知就在我着急的四下乱找时,却突然听到一个男人瓮声瓮气的说,“你谁啊!我怎么从没见过你呢?”
我闻言回头一看,我去!!就见一张泡发了的大白脸正站在我的身后,一脸敌意的盯着在我看。我不想和他有过多的纠缠,就随便敷衍他说,“我是来访友的…谢谢借过一下。”
没想到这个大白脸却立刻拦住我的去路说,“你来访友?访哪个友?村里的上上下下没有我李老四不认识的,你说说看你的朋友是谁啊?”
我听了一时语塞,心想这下湖村我一共就认识两个村民,一个是夏荷、另一个是李延辰。这前者是个女人,并且还是个寡妇,我说来拜访她自然不太合适,于是我就顺嘴胡诌道,“我是李延辰的同学,我来找他玩不行吗?”
大白脸听了一愣,随即就态度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说,“哟!是二少爷的同学啊!恕我眼拙啊!对不住对不住了啊!那您知道李家怎么走吗?要不我给您带路?!”
我一听连忙拒绝道,“不用了,我知道怎么走,我只不过是想在这下湖村里好好转转,看看这里的环境如何…”
那大白脸见我的脸色不好,估计是害怕得罪我,于是就赶紧讪讪的离开了…我见他终于不在纠缠于我,心里顿时就松了一口气。
可放眼望去,却依然没有夏荷的身影,难道说只有等到她被审判的时候,那个穿鹅黄色裙褂的夏荷才能出现吗?不过从刚才那个婆子发现保胎药的情况来看,应该也差不多快要开始又一轮的审判了!!
果不其然,就在我刚要转身去往之前那片空地的时候,就见到一个人敲着锣满村的大喊,“大家快去祠堂!!大家快去祠堂!!刘家新寡夏荷与人苟合,族长要开祠堂公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