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又赞同道:“说起来余凤纪可真是让人欣赏,长的英俊,身材好,家世好,能力好。”说着递给傅辛伍一个眼神,那眼神中饱含了满满的羡慕。
傅辛伍想骂娘,操!居然是全世界都知道了,就她一个人跟个傻子似的。
这种感觉真的是很糟糕了,她自诩脑瓜子聪明,结果到最后发现自己才是最蠢的,简直是自信心都没了。
“你每次去警局的时候就没发现什么奇怪的吗?”
“什么奇怪的?”
“比如里面的警察看你的眼神怪怪的?看到你特别的热情?”
傅辛伍想想还真是这样,之前她还觉得奇怪,明明自己是来找余凤纪麻烦的,怎么这群人一个比一个兴奋?当时她还觉得太不应该了,虽然自己心中生余凤纪的气,可是他们身为余凤纪的下属,不应该这么幸灾乐祸吧?
现在才知道,他们那里是在幸灾乐祸啊!明明就是起哄。
操!太过分了。
“我知道了!”傅辛伍想明白所有的事情以后,让自己迅速冷静下来,大马金刀的坐回长椅上。
“你知道什么了?”
“我知道我就是个傻子!”
何莎莎:“…”完蛋了!这是刺激傻了,其实没什么啊!至少比自己以前被乔竟轩耍的团团转的好,余凤纪对傅辛伍绝对是真心的,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的出来。
说实话何莎莎是真的很羡慕,她现在虽然对谈恋爱没有兴趣,可像余凤纪那样有能力,长的好看,又死心塌地的男人真的很少很少了。而且余凤纪在单位里的人品也很可靠啊!至少比霍北疆强。
想到霍北疆,何莎莎的脑回路跟江洋的完全处于一条线上。做为娘家人,他们迫切的想要帮南绯换个男人,可惜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认怂。
“你不说傻,你只是没想到而已!其实是可以理解的。”真的,何莎莎特别理解傅辛伍。
傅辛伍干脆把鞋子脱了,盘腿坐在长椅上,示意何莎莎也坐下,别站在她面前,她抬头看的太累。
何莎莎知道她是有话要跟自己说,只好坐下。
“你说吧!”
“我要出国继续学习你是知道的。”
何莎莎点头。
“我学习之后还想要参加国际红十字协会,当一名志愿者去帮助处在战乱中的人民。”她小时候在霍家长大,身上同样有霍家人的坚毅品质和帮助别人的热忱想法。
金钱自由,背景雄厚的背景下,她出生的起点就站在别人的终点。一度她对未来迷失了方向,当医生是因为受到妈妈的影响,但是对于未来她却提不起劲。
后来受到小舅妈的感染,让她重新对未来充满斗志,也让她找到了以后为止奋斗一生的目标。
“那你要几年才能回来?”
傅辛伍算了算,“七八年吧!想要当一名出色的医生,是需要经验的积累和学习,这些都是没有捷径的,没有谁可以做到从大学毕业就能成为名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