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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生死,两难

横行莽荒 日常懒 3862 2024-07-16 18:53

  

酒宴不成气候,人人心中思绪沉重。

  

宋长辞吨吨吨的,在狂饮着酒,纪真像是在玩变脸,神色诡异,又像在回忆往事,一时欣喜,一时沮丧。

  

百里遥没得感情,因为自己是个偷渡客,身份存疑,可能凡人看不出,落在大能手上,分分钟暴露跟脚。

  

所以,苍生还是自己照顾自己吧,我是心有余力不足啊。

  

戊九面带微笑,目光似乎洞穿了一切,可是,他一直都保持着一个表情,不熟悉的人,咋一看,很能唬人。

  

很快,老卒就醉死了,宋氏府上来人,一番忙碌后,纪真、百里遥二人看着马车的离去,站在迎鹤楼前吹吹风,散散酒气。

  

百里遥一把抓住纪真的手,温声道:“天色已晚,内城门应是禁止出入了,纪兄不嫌弃的话,不如随我回去,

  

今日听宋公一番肺腑言论,遥心中感慨万千,正欲寻同道彻夜长谈。”

  

纪真正是苦恼今夜求宿无方,闻言有所意动。

  

迎鹤楼拐角处,一片阴影中,踏出一只雪白毛茸茸的兽脚,两人顿时感知到,目光看去。

  

走出来一匹白玉狮子,高有三米,极为神骏,上面坐着一位二八佳人,一袭青色罗衫,发髻编织小巧,配上俏皮的面容,灵动的双目,很是青葱,惹人怜爱。

  

只是说出的话,让百里遥面色凝固。

  

“纪真哥哥,千万不能去百里府啊,不然,第二天名声可就坏了,会说,你被百里少主污了身体。”

  

她面色怯怯,说出的话,不仅让百里遥的计划落空,同时也隐晦的泼了百里遥一身脏水。

  

纪真哑然一笑:“飞鹿,坊间传闻就不用乱说,百里兄,勿要怪罪,她从小就是这般口无遮拦。”

  

白玉狮子走到两人不远处,便停了下来。

  

飞鹿轻轻一跃,柳枝般的身影落在纪真面前,带着调皮的笑容,双手挽住纪真的手臂,摇晃着。

  

“纪真哥哥,今晚来我家住,父亲让我来找你,说是好久不见,很是想念。”

  

“我去了西市,打听你在这边吃酒,在门口等了好些时辰了。”

  

百里遥鼻翼微微耸动,心脏砰砰乱跳。

  

“咚…咚…”

  

当然不是心动,这种悸动感,在学习指玄时,有过这么一遭。

  

上次是道种,这回可算是魔胎了,鼻尖闻到一股腥臭味,杀心四起。

  

“要不,找个机会,做了这个女人。”

  

百里遥被这念头吓了一跳,赶忙调动神念,压制这奇怪的想法。

  

纪真道:“百里兄,下次吧,我们也该回清源别院了,明早我到贵府门前,一起走。”

  

百里遥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点头:“也好,今晚就让给飞鹿妹妹吧。”

  

隐晦的看了眼飞鹿,发现她正目光危险的看着自己,像是在警告,又像是在示威。

  

两人确认了眼神,是同类,没错了。

  

下一秒,纪真掉头,飞鹿又变成一脸活泼无忧的妹子,说说笑笑的离去,白玉狮子跟在两人身后。

  

“呸,一股魔崽子味。”

  

百里遥嫌弃的看着他们背影,绝对不是因为某种酸臭味。

  

不过,我竟然还有好男风的传闻,为何我这个当事人不知道。

  

戊九悄悄的提醒:“少主,是冯飒。”

  

几十种版本的恩怨情仇,还有这种,过分了。

  

两人默默的走在小巷中,似乎都在等对方开口,百里遥先忍不住了:“宋长辞,你们应该认识吧。”

  

“嗯,小宋是戍字营帐的老幺,我和六叔当时也在那。”

  

“他想求个答案。”

  

“不是不愿,给他答复,而是不能。”

  

两难感受,只有身处其中,才能切身体会。百里遥闭上了嘴,不再多言。

  

戊九沉默了很久,自顾自的说了起来:“小宋,真是可惜了,新兵蛋子,入沙场不过五个月,就赶上了这种大战,

  

若是在别的军阵里,也就算了,偏偏是戍字营,他能坚持到最后,我其实是佩服他的。”

  

“戍字营,是荣耀也是枷锁,我十岁入伍,三年入戍字营,在那呆了十年,有一位老卒重伤撑了半月,还是去了,

  

临死前说,活着很好,死了也不坏,我深以为然。”

  

“所以,他放下武器,我们当时的感受,很简单,释然,活下一个,死了千万,终究是有人选了活着,

  

戍字营也不算全灭了,总有人会把为人族戍守边疆,百死尤生的精神带走,传给后人。”

  

“只可惜,我们这一代戍字营成了历史的耻辱,兵卒不能保卫百姓,这算什么,

  

万元关内,有个寡妇,丈夫第一天结婚,第二天紧急上场,就被蛇尾人身的杂种给弄死了。”

  

“后来,六叔和那寡妇好上了,可是,好景不长,我们死透了,万元关也破了,俏寡妇死了,

  

我和六叔却被当时参与战役的主人,复活成了道兵,到底是死了一了百了,还是活着像在地狱,我是不明白。”

  

“不过看着六叔得知寡妇死讯,连收尸都不敢去,怕看到她的容颜,还是我去埋葬入了土,我觉得可能死对六叔而言,比较仁慈。”

  

百里遥听的入神,冷不丁的问:“那你自己怎么想的。”

  

戊九笑了,笑得很开朗:“我娘在病榻上时,说了,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至少不能让老爹的根断了,我当时小,边疆幼童想活命,

  

只有去军营了,后来时间久了,我怕是个逆子,当时,就光想着兵卒的职责,完全忘了娘的叮嘱,

  

在最后砍死一个王族的异种,自己也快死的一刻,才突然想起,娘要让我活着啊,怎么就忘了呢。”

  

“所以,主人复活了我,我感激万分,终于全了心愿,没有辜负娘的遗嘱,也不负这十多年的老甲胄。”

  

百里遥,感概着生而为人,真不容易,同样好像也懂了一点,百里涂山的想法,能复活的两人。

  

一人是心念着俏寡妇的,一个是不愿辜负母亲遗愿。

  

两者的共同点,求活的心思重且纯粹。所以,能力所及,就选择了二人。

  

“戊九,你不觉得今晚的你,有股子庚十的味。”

  

“嘿嘿,我怕小宋看出来,模仿的有几成,还行吧。”

  

戊九面色腼腆,百里遥朝他,竖起大拇指:“佩服,厉害。”

  

这句话是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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