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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平平无奇

神明的骸骨 香菜大树 5057 2024-07-16 18:53

  

埃里恩至今还未展开任何行动的原因。

  

不是因为忠诚心、也绝对不是因为怜香惜玉什么的、更不是如今街头巷尾疯狂流传的由于对方女孩儿有恩于自己,所以提前做好了放弃争夺的打算——不,后者可能包含有一部分罢,但绝对不是占太多的成分。

  

虽然因为彬彬有礼的风度被人尊称作是“白骑士”,可他真实的身份还是一个商人、一个企业家,堂堂的一家之主,怎么可能为了区区的一点儿女私情就去耽误整个家族的前程。他之所以没有急着出手的唯一原本就是,本来就是早晚该属于自己家族的东西,何必要现在自降身份加入野狗群中去跟着一起哄抢呢?

  

没错,就是这样的傲慢…

  

在埃里恩的眼中,目前整个黑山城之中,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配被称作是自己的对手,哪怕是过去维恩家族的爱丽丝也是一样的。

  

那个女孩儿。

  

她,在魔法方面的天赋确实过人,甚至可以说开创了一整个完整的流派,在这一点儿上埃里恩也是自愧不如的。问题是想要治理好一个家族可不是在研究学术,单单有一个稍微聪明一点儿脑袋瓜子是根本不够用的。在他眼中,她所欠缺的东西一共有三样——

  

第一点是经验、和从小就被当做家主继承人培养的埃里恩不一样,她最多只是被当做了家主继承人的替代品,或者说作为过继过来的新一任家主的妻子而被培养的!甚至有一段时间,杰罗斯还放任她外出去从事自己喜欢的考古活动…可以说是两位父亲最初对于子女的定位就不太一样,这才导致,早在踏上起跑线之前她就输给埃里恩很大一截了。

  

其二是器量、这里倒不是在说爱丽丝很小心眼的样子,不如说她的气度大的吓人,否则当初也不会对陷入了绝境的埃里恩伸出援手了。所以这里的器量主要指的不是一个人的性格,而是在格局的方面的问题。以她的眼界最多只适合做一个守成之主,或者说目前的维恩家已经太大了,已经失去了继续向上发展的潜力了。而他埃里恩有的是积极奋进的精神,有的是紧随时代潮流不断放眼世界的潜力,贝芬里尼商会的变革成功就是最好的证明。

  

当然他也绝对不会否认,在商品还是试验机阶段时,女孩儿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可最初想出这个点子的并不是别人,而是他,埃里恩·贝芬里尼!

  

一个是敢大胆创新的实践者、一个是忠实履行思想的研究者…

  

对于一个正处于飞速状态中的时代而言,这两者之间到底哪一方更加重要不言而喻。埃里恩从来都不打算去否认爱丽丝的天赋,甚至将对方视作了一个比自己更加纯粹的天才、一块最无暇的宝石、一位独一无二的知己、同时也是自己心目中最理想的伴侣类型。但当做对手,她还不配!

  

这就涉及到爱丽丝所欠缺的第三个要素了、性别!虽然不止一次提到过了,但我在这里还是要说,就像埃里恩家族中那些叔叔伯伯辈的旁系家族不会太满意一个年轻家主骑在自己头上一样。埃里恩同样也不乐意接受需要每天听一个年纪比自己小的女孩子指手画脚的现状,就连素来有绅士风度的“白骑士”都是这样认为的,就不要期待这个目前还是以男权为主的社会中其他人是怎么想的了。

  

无论是怎样的好男人都无法免这个俗,见到比自己位高权重的女性时,特别是美丽的女人,都会忍不住异想天开对方喝醉了以后主动爬到自己床上分开大腿时的香艳画面。

  

这个时代便是如此…

  

女孩子天生就不适合做英雄。

  

特别还是一个,正处于弱势状态的女孩子。

  

除非她肯牺牲自己这副皮肉,扶植一个傀儡家主上位。但会这样做的话就不是爱丽丝了——埃里恩非常确认这一点,因为对方和自己一样就是一个自尊心的集合体,无论要娶、要嫁肯定都要选择最符合家族利益的那一个,不是急匆匆地就能够轻易决定的…

  

更何况随便扶植一个傀儡上位的话,还要冒着其他的风险。委时只能算是中策中的中策,新家主如果太强势的话恐怕不会愿意那么乖乖给人架空,如果太弱势的话又很难震慑到城内的那些宵小。

  

所以在一时半会儿之内她是绝对不会嫁的。

  

可如果,

  

超出这个时间段的话…

  

不知怎地,想到这里埃里恩突然感到了一阵怅然若失。本来在他的心目中,自己的假想敌应该是杰罗斯·维恩的,以贝芬里尼商会目前的现状的只需要十年、不,或许五年就够了,他就可以挣到足以令对方心服心口的财富以及地位。那时若他未婚,她还等着她的话,自然可以找到借口把看上的女人风风光光地娶进家门来,哪怕是用抢的好了!

  

之前他从未有如今庆幸过自己是暴力集团的公子哥。

  

可是梦这种东西,总是做着做着就碎了…现在他是自己家族的家主,而她是一家之中唯一的顶梁柱,她不可能带着家产一起嫁过来,他也不可能抛下如今的家业跑过来帮她——谁让他们都是这座城市最古老的贵族呢,继承了贵族高贵、傲慢、矜持秉性的同时,也继承了那一份溶于血水之中的诅咒,将家族看的高过于一切,哪怕是亲人、爱情、甚至是他们自己的生命。

  

——啊~!如果那个人是以男孩子之身降世的该有多好啊!

  

这样埃里恩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在这里打倒他,然后伸出手,以对方在自己的商会里持有一部分股份为由邀请他做自己的副手。当然在此之前得先把那些碍事的鲨鱼给处理掉,然后两个人大打了一架,再冰释前嫌,分别发挥各自的所长,一个人主外、一个人主内,那本该是一副多么美好的景象!

  

可她偏偏是一个女孩儿。

  

一个该死的、甜美的女孩儿…

  

她不配做他的对手!

  

他不敢…

  

所以埃里恩才至此都一动不动,淡然地看着她踏入眼前的生死杀局之中。毕竟爱丽丝在贝芬里尼商会最初投资时是拥有一部分股份的,哪怕很少出席会议好了,也是商人的常任理事之一、是自己的女人!等她打累了,想要回到这一边的话,只要稍微动一动嘴皮子就可以了。

  

至少埃里恩等得起。

  

但他却怕爱丽丝从来都没有抱过这样的觉悟。

  

突然,房间里突然传来了一股好像是野兽的臭味打断了“白骑士”的沉思。他有些惊讶,好像早就有人等待在这间房间里的,并且还没有惊动研究室门前的守卫,好在很快就通过良好的心理调节能力让自己的表情恢复了原状。

  

平时的埃里恩基本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哪怕在一个人独处时也是一样的!

  

对,和某些自称是洛斯特的家伙品味很像…

  

——深夜来访、不走正门,是来自其他组织的刺客!?亦或者,是某个敌对商会雇佣想要盗走我研究成果的商业间谍?

  

埃里恩用力地皱了皱眉头。

  

在想到了自己万一突然暴毙,目前最大的受益者究竟是谁时…

  

脑海中第一时间闪过的,竟然是爱丽丝那张总是被大半的银发遮住,恬静却又仿佛随时都在微笑着的侧脸。

  

——这个玩笑是不是开的有些太过分了?

  

他不得不否认,自己刚才竟然有些被自己的想法给吓到了。

  

随即埃里恩站在原地苦笑了有那么小半秒。

  

艺高人胆大!

  

明知有外人入侵至此,他做出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后退出去通知门口的守卫,而是保持着一个匀速的步伐继续向着研究室的深处走出,甚至在中途还把自己的双手揣进了衣兜里面伪装出了一副毫无防备的模样。

  

至于这份自信的原因?很简单,之前也说过:

  

目前的黑山城里还没有人配做他的对手!不仅仅是在格局意义上的,包括在拳脚相交的范围内,除了小时候练习输给父亲过他至今还没有败在过任何人的手上。傲慢,是他的缺点,但同时也是他人格魅力中最独特的地方。

  

将其直接称之为一种领袖气质也不为过。

  

随着越通往房间的深处,两侧繁杂的仪器也开始消失不见,最后落到人眼中是一片大约有三十平左右的广袤空间,值得一提的是,靠近户外的那一面墙壁完全是采用可以透光的摩登材料制造的,只要站在前面的话就可以将整座城市俯瞰以下的风景给一览无余。

  

埃里恩记得当初自己是故意叫建筑师设计成这样子的…

  

至于当时是一时兴起、还是觉得开阔的眼光才更是适合像自己这样时刻都需要灵感的人,已经有一些记不清了。

  

不过看起来这一次的客人也好像很喜欢的样子。

  

他正以一个像是蛤蟆蹲的姿态半跪在那扇墙壁面前,旁边放着一个布制的包裹,完完全全地将整个后背给暴露了出来。他身上披着一件造型老式的黑色夹克、头上也是黑色的,上面沾满了干涸鲜血还有一点儿好像是肉块的东西,难怪会有一股像是野兽一样的臭味传来。

  

——这还真是奇了怪了?

  

埃里恩冷哼了一声后心中道。他并没有故意遮掩自己的脚步…

  

主人察觉到了有杀手进来之后还大大咧咧地往里面闯,结果刺客更绝,非但没有借机偷袭反而还把后背这个弱点暴露给了主人,这可还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你是帕米尔人?”

  

望着对方那山地民族常间黑色头发,埃里恩率先打破了沉默道。

  

“或许是…”

  

那人支起了身体,转过身来。

  

在皎洁月光的映照下来,露出了洛斯特那一张平平无奇的苦瓜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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