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烟水寻常事之老刑警的记事本

第一章 温泉池里话往事,新春佳节红颜殒。

  

圣诞节刚刚就行起来,满大街放着“铃儿响叮当”的曲子,卖苹果卖玫瑰的随处可见,不光是可爱的小姑娘在卖,还有裹着大棉袄的中年妇女也在摆摊。

  

晚上九点,在万家灯火酒店门口,十五六个人酒足饭饱准备离开。

  

李乐峰有点儿喝高了,拍着高梁的肩膀说:“小子,你和利明是我徒弟,好好干!年轻有为,前途无量!”

  

高梁架着他,一个劲儿点头,“好好好!我肯定当牛做马为人民服务!”

  

王平接过他,对高梁说:“你们走吧,我和他顺路,我把他送回家。”

  

高梁想了想,这样也好,他俩家就在楼上楼下,不用别人多跑一趟。

  

大队长孙黎明正在路边拦出租车,要把局长王青琪送回家。高梁走过去,问:“用不用帮忙?”

  

孙黎明赶忙说:“不用不用,我和王局比较熟,认识他家。”

  

说完,眼前停了一辆出租车,高梁帮忙把王局长送上车,看着俩人坐着出租车走了。

  

杜志春也要回家看孩子,就和大家分手了。

  

二中队的小兄弟三三俩俩地或者回家,或者去唱歌,也都走了。

  

人渐渐散了。就剩下一中队六个人。陈利明哪能这么早回家,撺掇几个人去金色阳光温泉酒店洗澡。

  

赵鸿想了想,说:“我还是不去了,那地方又贵又不正经。”

  

陈利明一巴掌呼上去。“说啥呢!你哥是那种人吗?那就是个澡堂子,连二人转都没有!”

  

高梁替他们下了决定:“走走走,一起去,洗洗这一年的晦气!”

  

到了金色阳光,陈利明来了一个温泉包间,带着自己五个土包子兄弟舒舒服服地泡进了池子里。

  

正当高梁昏昏欲睡之时,李永秋的声音凑过来:“老高,悄悄讲讲杜哥和孙队的事情呗!”

  

高梁吓得一激灵,睁开眼睛看见李永秋八卦的表情,再看其他几个人也都是好奇脸。

  

他有些无奈,回想起刚才饭桌上的尴尬场面,也是暗自苦笑。

  

高梁一抹脸,清醒了一些,说:“我说,可以;你们知道就完事儿,不许对领导产生意见,听到没有?刑警队是个团结的队伍,不许‘起刺儿’(捣乱)!”

  

大家点了点头。

  

十七年前,高梁才十八岁,刚考上刑警学院。而这件事儿是后来的营口市公安局局长高凌云,也就是高粱的爸爸告诉他的。

  

那时候,西市区有三个新警察,23岁的警院大学生李乐峰、24岁的警院委培生孙黎明、25岁的复员军人杜志春。三个年轻人都分到了西市区刑警大队。

  

那时候,大家年纪相仿,经常在一起加班、打球,相处得非常融洽。

  

就在那个春节的假期里,孙黎明、杜志春在队里值班,接到了鱼市派出所的电话。

  

辖区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这起案件特殊在于,它发生在警察家属楼。

  

值班的只有孙黎明和杜志春两个新兵,他俩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好在杜志春的年龄大一点,比较有主意,就告诉孙黎明说:“你去找师傅,我去现场。”

  

孙黎明应该是想着抢头功,就跟杜志春说:“我去现场,你去找师傅。”

  

杜志春也没什么意见。于是两个人分头行动,杜志春骑车去师傅家找师傅,孙黎明直接赶赴到鱼市派出所指定的地点。

  

那时候也没有私人电话、传呼、大哥大。杜志春吭哧吭哧骑到了师傅家,才知道他俩的师傅都回农村老家过年了,根本没在家。

  

杜志春是个实诚人,师傅不在家,就去中队长家。结果骑到中队长家,中队长过年高兴喝醉了,醉得不省人事。

  

这大队长家还不认识,一路打听去了,也扑了个空。

  

总之杜志春把队里的老警察家里都跑了一遍,结果是一无所获。

  

这种情况下,杜志春只能也赶赴到现场,因为这时候距离于是派出所的电话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

  

到了现场,杜志春看到一片狼藉。门口是两个派出所的民警在进行警戒;屋里是派出所的副所长沙南和孙黎明控制了一个人;地上躺着一个女性,左心口直直地插了一把刀,脸上蒙着布明显是已经气绝身亡了。

  

杜志春问:“这是怎么回事?”

  

孙黎明听见他的声音,回过头兴高彩烈地说:“你怎么才过来?案子都被我破了!”

  

杜志春一听,愣了。“案子破了?”

  

“对啊,凶手就在现场,就是那个人。”

  

杜志春定睛一看,这个“凶手”是自己以前的老战友富源,比咱们自己早了几年分配,现在在站前公安分局。他媳妇是西市分局的户籍警察,俩人就住在鱼市派出所附近的警察家属楼。

  

显然,富源也看见了他,说:“大春,我不是凶手,我没有杀人,你要相信我!”

  

杜志春指着地上的尸体问:“这是你媳妇?”

  

富源点点头。

  

杜志春艰难地说:“不是我相不相信你的事,这事儿是要看证据的!”

  

“看什么证据?他就是凶手!”孙黎明听了杜志春的话,非常不乐意。

  

杜志春拍拍他肩膀,安抚了一下,说:“咱也别急着下结论,还是需要查的。”

  

这时候动荡刚刚结束,严打刚刚开始,社会气氛还是比较紧张的。

  

因为富源和杜志春打了声招呼,而杜志春又不肯随着孙黎明认定富源是凶手。

  

所以孙黎明让派出所的同志作见证,一口咬定杜志春在包庇凶手。

  

派出所同志也很为难,都是上级部门下来的同志,这就不团结了,实在太不像话。

  

杜志春也不跟他争论,只是问她:“你怎么认定他是凶手的?”

  

孙黎明扯过富源的衣领,说:“你看他的衣领上有血迹,这就是把刀插进死者心脏时喷溅出的血迹。而且刚才好几个看热闹的邻居说,他们两口子总打架。可见是过年的时候,两人感情不和争吵起来,这人一气之下把他的妻子杀掉了。”

  

富源被他扯了一个趔趄,也没有反抗,脸色非常灰败。

  

杜志春很无奈:“我们不能这么草率。”

  

孙黎明大为恼火:“你就是在包庇着他!”

  

杜志春见一时说服不了孙黎明,就缓和语气说:“这样吧,我们让鱼市派出所的同志在这儿看守现场,我们把他带回去继续审问。”

  

孙黎明也不想在这里僵持不下,于是就听从了杜志春的意见,收集了在场的物证,又嘱托派出所的人看守现场,两人带着富源回到了刑警大队。

  

孙黎明此刻干劲正足,回到了刑警大队,立刻开展审讯。

  

可是富源一口咬定自己是无辜的。据富源说,他昨晚在局里值班,今天上午回到家里。一进家门就看见自己媳妇躺在地上,富源吓了一跳,赶忙扶起她,这时才发现她的胸口插了一把刀。他吓坏了,就要抱起媳妇去医院,衣领上的血大概就是那时候蹭上的。可是他刚走到门口,就有邻居看见了。群众把他控制住,有人立刻跑到派出所报警。

  

而孙黎明对他的说法表示全都不相信!

  

杜志春对孙黎明的判断和富源的口供都感到忧心忡忡,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于是,他还是提议找老刑警过来接手这件案子。

  

孙黎明对此很不耐烦,对杜志春说:“难道你就不想立功受奖、崭露头角吗?这可是个大案子,这不是一般的案子!这是警察杀人呢!我们就要立功了!”

  

杜志春知道现在自己怎么也说服不了他,就只能等着明天中队长过来的时候,把案子交给中队长。

  

第二天来接班的中队长知道两个新警察发现了一起杀人案也十分高兴,毕竟“严打”期间,各个刑警队的任务指标都很重。而杜志春觉得中队长来坐镇了,自己的压力也卸下不少。

  

可是不久,杜志春就被调离了这个专案组。因为孙黎明向局里反映了,杜志春和罪犯有特殊关系,有可能会干扰办案。

  

西市区公安分局局党组出于公允的考虑,同意了孙黎明的建议。

  

杜志春就再也没有接触到这个案件。

  

后来听说富源被判了无期,因为证据不足,就没有判处死刑。可是,富源并不认罪,在此后的几年里,不断的在申冤申诉。

  

1991年,富源已经在监狱里呆了快八年了,可是他依然没有认罪。

  

杜志春已经从西市区分局调到了站前区,时常会去监狱里探望富源;孙黎明因为此案荣获嘉奖,平步青云成为市局某个行政部门的科长。

  

就在杜志春即将提任一中队中队长的时候,他的队员高梁在外地抓到了一个流窜杀人犯余小刚。

  

这个杀人犯早在七、八年前,就在营口周边犯下了两三起抢劫案;之后流窜到辽西地区继续实施抢劫、杀人、盗窃这些不法勾当。

  

高梁也是在故纸堆里找到了一个多年未破的抢劫案,想起来大学同学曾经说过的一起案件。无论从作案手法、作案对象,还是作案规律,都非常相近。高梁就根据这些特征抓到了这个犯下多起流窜杀人案件的余小刚。

  

这个余小刚知道命不久矣,倒也痛快,就像竹筒到豆子一样,把自己做过事、犯过的案,言无不尽。

  

而高梁对他供述的一起案子非常注意——1983年春节,他在鱼市派出所附近的警察家属楼,杀死了一名女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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