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开棺(下)
这下林小仙完全蒙了!
历史记载上,曹操只得到了关羽的首级,那这句无头尸又是怎么回事?!
林小仙清楚地记得。
记载中有这样一句话——
“操愈加恐惧,遂设牲醴祭祀,刻沉香木为躯,以王侯之礼,葬于洛阳南门外,令大小官员送殡,操自拜祭,赠为荆王,差官守墓;即遣吴使回江东去讫…”
曹操对关羽可谓是极为看重,这份看重更甚于手下所有武将!
即使是张辽也只能退而次之。
记载中,曹操得了关羽的首级,悲痛不已,用沉香雕刻了关羽的身体,甚至奉为荆王厚葬…
到底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难道说是改变这座墓的人知道曹操对关羽的推崇,所以调换了关羽尸首两处的位置?!
这实在太过骇人听闻了!
但是…
林小仙心中一动…
若真是曹操的所为,以曹操多疑的个性来看,说不定真的会做出这种出人意料的事情!
再次捏起一撮木屑,林小仙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怪不得这座墓室会没有碑文,却能享受大将的待遇!
想通这些缘由,林小仙久久难以平复心情。
而这时,直播间的所有人,看到林小仙发愣,也意识到了不对劲。
林小仙深吸了几口气,控制着镜头对准刻字,难掩震撼的语气,说道:“看来我之前所有的推测,都要被推翻了。这座墓有碑文,就在棺椁里你们尽最大可能猜一下,墓主人是谁。”
直播间的所有人,早就等不及了。
现在看到刻字纷纷猜测起来。
我猜,是不是董卓的。
SB,董卓能在操墓里这是什么字啊。我怎么不认识。
人傻就要多读书。这是隶书,我念念卧槽!
怎么了?!
看到直播间里有人认识隶书,林小仙完全能体会他现在的心情。
随后,强压下震撼的心情,说道;“这确实是隶书。也是汉末的官方字体,而根据碑文上的刻字来看,这尊棺椁里的无头尸,就是关羽。这座墓,是关云长的墓!”
随着林小仙说完,他将镜头对准干尸。
顿时,在镜头的高清画质下,干尸的身躯清晰可见。
所有人们甚至能感觉到,一股威武扑面而来。
同时,林小仙的话,立即推翻了所有人的猜测,直播间里聯间炸开了锅!
卧槽!关羽墓。门主,你开玩笑吧门主你怎么能断定这是关羽?!
我也觉得不可能。关羽的墓,不是早就找到了!
门主,你这么骗人可不对!
直播间的所有人,纷纷表示不信。
不怪他们,实在是关羽的名字,太深入人心。
这些人谁小时候没看过三国!
桃园三结义,三英战吕布,过五关、斩六将,古城会,水淹七军,走麦城等等…
南宋以后及明清皆有封谥,他的个人身份、地位不断地提高。
民间习俗称为关公、关老爷;历代政府把他供祀在庙堂之上,岁时祭享,谥为武圣人,与孔丘称文圣相对称。
古代科举考试时,武举人皆须至武圣庙顶礼膜拜,瞻仰圣容,取法其忠义的精神。
道教在神仙的列位之中,称他为关圣帝君。
各地均立庙祭祀,后世江湖上的秘密会社等也奉他为祖师,供奉他的圣像,在遗容前歃血起盟,说些义结金兰、誓同生死的盟誓。
忠心!
义气!
但就是因为这种种的名头,就更让现在出现在众人眼前的一切变得让人不想去承认!
关羽在曹操墓里?!
众人根本无法接受!
三国名将众多,但能被天下人所熟知了的不过一二十位!
而如今仍备受推崇,甚至神化了的就只有一位了!
那就是关二爷!
人们对他的崇拜,不仅是赞叹他的超凡武力,更是他身上的忠义无双的品质。
关羽的形象真正符合被儒家思想熏陶了千年的价值观,千百年来不仅在民间的祭祀不曾断绝,各朝皇帝也对其不断的加封,地方官吏则将兴建关帝庙作为自己的一大政绩!
而看到直播间众人的反驳,林小仙也调整下心情,耐心解释道;“别急着否定,说实话,看到这行刻字的时候,我本人都不信。但仔细想来,其实都合情合理。刚才有所有人说,关羽的铠甲。说的不错,根据三国志描写,关羽的铠甲是绿袍金甲。”
“但大家别先入为主,走入三国志的误一区!”
“三国志记载的只是人云亦云,里面多数都是故事。实际上,绿袍金甲这种铠甲,根本不存在!”
“在汉末时期,玄铁鱼鳞甲才是武将的标配!几乎出名的武将都会在皮甲内,穿戴这种铠甲!”
说到这里,林小仙将镜头拉近,让所有人能清所看到身上的铠甲。
同时解释道:“从这铠甲的针眼上,能看出这绝对是玄铁鱼鳞甲。而且看材质,这是只有高等武将,才能配备的。”
“在西汉时,铁铠在很大范围取代了青铜甲,到东汉三国时,则完全占据了军队的全部装备市场。”
“玄甲又称鱼鳞甲,几千片铁甲,用麻绳或者皮绳经纷繁复杂的编缀方法编织起来,可以有效防护战士的全身。不过玄甲比较沉,一般都有二十多公斤,不利于单打独斗,更适合重装步兵或骑兵采取军团作战。”
“诸葛亮也在《作刚铠教》中说:“敕作部皆作五折刚铠”,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已采用了“百炼精钢”法来打制铠甲,而打制一件铠甲,至少需要迭锻五次!”
林小仙一番引经据典,让所有人都信了一半。
但仍然有人在坚持。“可是门主,关羽墓,不是早就发现了吗。”“
看到弹幕上还有人质疑林小仙不生气。
而是指着棺椁上的碑文,说道:“有些人可能知道,关羽墓在当阳已被发现了。但实际上。79年的时候,洛阳地区城东郊区有一个叫关庄村的地方一座古墓被冲刷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