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帅可不管你们什么华阳社,还是什么华阴社。”
秦承祖随手一巴掌将胡悦手中那张银质的船票拍飞掉在了地上,大脚踩在银票上,一把薅住胡悦的发鬓。
胡悦还想挣扎。
只是非常可惜,秦承祖也就是身强力壮,力气大得惊人,别说只是胡悦这样的文弱书生,就算是天生在马背上的女真人,跟他角力也是自讨苦吃。
“啪啪啪…”
连续十几个耳光甩过去,胡悦被打得头昏眼花,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这下顿时老实了。
“你蛊惑我兄弟反目,自相残杀,本帅岂能饶你!”
秦承祖向秦正阳使了一个眼色,两名亲卫走进来,架起胡悦。
“好好招待,本帅要知道,谁躲在幕后。”
胡悦脸色惶恐,他知道此时一旦被带走,别说任务完不成,他所知道的任何秘密,根本就保不住,他只是说客,可真不是什么死士。
“芹…菜!”
胡悦意识到秦承祖这十几计耳光打得太狠了,他此时不仅仅头昏眼花,耳朵也听不见声音了,他急忙大叫道:“我说…我说…”
脸抽得太疼,胡悦只好向秦承祖借了一支笔,拿着笔在纸上写着:“十万两银子,东江镇总兵!”
秦承祖看着东江镇这三个字的时候,目光一凝,冷冷的说道:“再满嘴昏话,本帅就拔掉你的舌头!”
其实,这个时候,胡悦真听不到秦承祖在说什么,他只是看着秦承祖的嘴巴一张一合,却没有任何声音。
胡悦急忙拿着笔继续写道:“十万两银子,我家主人要与秦帅交个朋友…”
胡悦看着秦承祖似乎没有了耐心,接着写道:“对于灵泉寺只是,我家主人深表遗憾,可出十万两银两,三万石粮食,弥补秦帅的损失!”
要说这件事秦承祖有多生气,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情绪,其实,他反而庆幸,随着部队的扩张,人的心思也发生了变化。
参与叛乱的人,大部分都是他非常信任的东江镇旧部,很多人跟着他都有几年的时间,最长的超过十年。
十年以来,忠心耿耿,他们同生共死,一起吃过苦,挨过饿,也被后金的骑兵追得上天无门,九死一生。可偏偏胡悦等人的挑拨之下,对他暗下杀手。
这种事情,秦承祖不是没有预料过,事实上在辽东的时候,他们可是遇到过太多类似的事情。
女真人对辽东汉民又是打又是杀,他们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些辽东汉民从魔窟里救出来,然而,这些被救的人,有很多都是女真人的奸细,他们或是暗暗留下暗记,引导女真人前来追击。
或是在临阵的时候反戈一击,这样的事情太正常了。
人性,在生死面前,在富贵面前,都是浮云。
尽管二十万两银子,不好拿,肯定有些咬手,可是秦承祖仍旧决定信胡悦一回,胡悦只是小喽喽,万一呢…
二十万银子,他想要。
秦承祖扔下一句话:“二十万两银子,三万石粮食,看到这些东西,再与本帅谈!”
胡悦的听力恢复一些,听到这话,终于松了口气。
不过,他更愿意相信秦承祖的真心实意,如果他不计前嫌,胡悦反而要警惕秦承祖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呛人的硝烟,让人欲呕的鲜血味,还有人体在惊恐下,排泄的粪便的味道,这种味道,加杂在一起,甭提有多酸爽。
残缺不全的尸体,人体器官和鲜血,燃烧殆尽的大车、被长枪刺穿的战马,还有无数残刀断枪…
这如果修罗地狱般的惨景,正是汤河之战第六天收兵的情景。
后金今天的进攻力度还不如从前,而且还撤退下来了八旗精锐,用蒙古骑兵和索伦死兵打头阵。
虽然索伦死兵装备不如白甲兵,然而,他们悍不畏死,凶残成性,身大力强,持着索枪重枪或巨斧,其实比后金护军更加难缠。
结果,秦承祖麾下也棋逢对手,半斤对八两,杀得索伦死兵,一地死尸。
原本,满桂确实是看不起秦承祖这样的反贼,哪怕秦承祖曾经给关宁骑兵予以重创,在满桂看来,只是说明他在离开辽东的时候,关宁军战斗力退化得特别厉害。
可是,看到索伦死兵死了将近五百人,满桂对秦承祖还真是刮目相看。
索伦死兵是后金最强的炮灰部队,如果让索伦死兵上阵,基本上还没有他们无法强攻突破的阵地,就算是满桂麾下的精锐,也非常头疼,就算能勉强挡住,只怕可不轻。
秦承祖麾下居然用刀盾兵这样不算强的部队,挡住了索伦人的进攻,同时还发出了反冲锋,干掉了五六百名蒙古骑兵。
满桂是一个非常纯粹的军人,他识英雄,重英雄,在见识到了秦承祖麾下的山东兵有如此战斗力,他的脸上浮现真挚的笑容。
“秦总兵!”
“左都督!”
虽然满桂与秦承祖都是一镇总兵,可是满桂与毛文东一样,挂着左都督的衔,这就相当于一个中将军区司令员,与一个少将军区司令员的区别。
“今天打得不错,俺满桂认你这个兄弟!”
满桂摆摆手道:“十坛酒,我攒了好久,都没有舍得喝!”
秦承祖自然知道与满桂这样的将领接触,该豪爽的时候就好豪爽,他给你好脸,你得接着,要不然,那就是敌人。
赵率教曾经与满桂关系不错,结果一样翻脸。
秦承祖从满桂亲兵手中接过酒坛,他以为这是普通的酒,仰头就是猛灌了一大口,结果,一股辛辣从胃里,喉咙里涌上来。
“嘶…好酒,这是全记二锅头?”
秦承祖其实见过满桂麾下的士兵装备,有轻型火炮,有跟他一样的火铳,也有那种简单,毫无花巧的铠甲。
在看到这些酒的时候,他心中产生一个疑惑,难道说满桂也是全爷的人?
满桂拍了拍秦承祖的肩膀:“秦兄弟,有见识,这酒虽然好,可就是太贵,他娘的,一坛酒要十两银子,这不是喝酒,而是喝银子!”
“哈哈…”
秦承祖快要笑出了眼泪,原来满桂是被全爷坑了,这种酒全旭曾经说过不值钱,成本非常低。
二锅头兑水嘛,五十二度和四十度的二锅头在这个时代,人们喝得并不习惯,把酒精度数勾兑到二十度左右,加上食用香精,反而更受人们欢迎。
一两银子的酒卖到十两银子,全旭是把满桂当冤大头宰。
战场打扫完毕,秦承祖收获了六百多匹死马,剥皮、去掉内脏,将马肉剁成大块,然后扔进水里直接大火炖着。
虽然马肉不如羊肉好吃,可对于严重缺乏肉食的明军将士来说,这都不是问题,马肉是有些塞牙,有点发酸,人要是饿了,连猫肉、老鼠肉都吃,还怕什么马肉?
明军阵地上,士气越来越高,喝酒,耍拳,也有唱戏的,一片热闹。
直到秦承祖与满桂喝完酒,这才晕晕乎乎来到自己的大帐内。
“父帅!”
宋献策拉着秦承祖来到一名中年人面前,身材单薄,才四十来岁的年纪额头就多了好几道皱纹,那双眼睛目光有些闪烁,下巴光溜溜的,没有一根胡须,嘴角职业性的翘着,总给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人很不舒服,除此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
宋献策跟着秦承祖招安,不过,他并没有在登莱镇担任具体官职,毕竟四尺高的身高,成了宋献策当官的拦路石,他依旧是秦承祖的私人幕僚,当然,在登莱镇,他是秦承祖麾下,文官第一。
没有虽然朝廷明确的官职,无论是挂着副总兵,还是什么参将、游击将军,在宋献策面前,都要恭敬地说声:“宋先生!”
宋献策指着那名中年人道:“秦帅,这是宫里来的王承恩王公公!”
“见过王公公!”
“什么公公,咱家只是皇爷身边一个跑腿的!”
王承恩笑道:“秦总兵,现在可是声誉雀起,炙手可热呢!你部献上的六百名鞑子首级进京,经检查级级都是真虏首级,又带了一百多生俘,可是替皇爷出了一口恶气!自建奴入寇以来,咱家还是头一次见万岁爷真正露出笑容的!”
其实,秦承祖干掉的建奴和蒙古、索伦死兵加在一起,三千五都不止,可惜,能获得的斩首其实六百级,生俘虏的一百五十余人,其中蒙古人四十九,索伦死兵七十三,建奴只有二三十人。
然而,这已经是难得的大功了。
秦承祖非常激动,听着这话,作为一个武官,能入了皇帝的耳朵,那可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王承恩道:“跪下来听旨吧!”
秦承祖、秦正阳、宋献策等人全部跪下来。
王承恩抑扬顿挫的说道:“奉天承运皇帝制曰:登莱镇总兵官秦承祖,诚朴勇烈,恪尽职守,临危不惧,枕戈待旦,以致众志成城,众军无不舍命相搏,最终力挫建奴兵锋,令建奴遗尸近千,此乃秦卿抚恤有方,身先士卒之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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