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哥,别听这个李星星说的,我们都知道你压根儿不会游泳。”况仔赶紧劝阻道,他怕杨允乐又像之前在矾山,一股脑儿的跳了下去。
杨允乐犹豫了,不去的话,难道僵持在这里,永远解不开这个谜底?
“可以我一个人去吗?”他深情地望了望凌晓灿,他确实不敢带她做赌注,又不忍连累那二十九个学生。
“当初拒绝救我妹妹的,可是你们两个人,不是你一个人。”李星星把话说得很明白了,这件事情,必须得凌晓灿和杨允乐一起做。
“那如果我非得拒绝呢?”杨允乐绝对不相信自己会是一个见死不救的人,这其中肯定有什么误会,但是关于那个沙滩的记忆,他是真的一点儿都没有了。
“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也不希望发生自己承受能力之外的事情。”李星星自从刚刚看到杨允乐他们一伙人开始,就一直冷冰冰的,没有再笑过。
“如果我们到湖里确认不会游泳,能治愈你那内心的一片乌云。晓晓,你愿意和我一起吗?”杨允乐知道凌晓灿不会拒绝,但还是请求了她的意见。
“肯定。”多余的字,凌晓灿一个字没说。她眼神坚定,看着杨允乐笑了笑。
“你们不是那么想知道真相吗?说不定去到湖里,他们会告诉你一切呢。”李星星又是神秘一笑。
杨允乐没有搭话,他此刻已经做好了决定,若是真的自己不会游泳,那么拼了命自己也会把凌晓灿推上岸,何况况仔和徐紫还在,根本没有什么问题。
他紧紧地牵着凌晓灿的手,一言不发地走向了湖边,湖水慢慢地湮没了他们的脚踝,膝盖,大腿,腰…
突然,杨允乐甩开了凌晓灿的手,大吼道:“你回去,我试试就回来。”
说完,他一头扎进了水里,想努力扑腾一下,确认一下,自己到底会不会游泳,也顺便确认一下自己当时为什么会放任那个女孩不管。
“乐哥…”这是杨允乐听到的凌晓灿的最后一句话了。
他眼神在起伏的湖中突然迷离起来,恍恍惚惚好像看见岸边有一群学生在玩耍,有李晓辉,有华华,有安吉,有李星星…大伙儿的欢声笑语不绝于耳。
然后他还看到了况仔,徐紫,凌晓灿也在岸边一起嬉戏打闹,岸边还有一个男人,好像是自己…
杨允乐觉得自己的意识逐渐被吞没,身体也在不停地被撕扯,然后就像变成了一个一个的小细胞一样,能感觉到自己灰飞烟灭的那一刹那。
“咳咳咳…”在奔驰的一辆警车上,一个醉酒男人不停地咳嗽,他的表情略显痛苦。不过因为警车内灯光有些昏暗的原因,还看不清楚他的脸。
“快扶他坐起来,喝那么多酒,白酒红酒一起喝,没死就算好的了。”旁边一个穿着制服的男人指挥他身旁的两个便衣同伴。
“他已经昏睡好久了,要不要送他去医院。不然怕是要究竟中毒,你看他脸都红成什么样子了?”其中一个稍胖的便衣同伴有些担忧地说道。
“送去医院?你傻了吗?这人杀了这么多人,就算死在这里也死不足惜。哪怕再多活几天,法院还不是照样得判他死罪。”制服男人冷冷地说道。
警车内那个衣服稍有肮脏的男人咳嗽之后便开始吐起来,然后浑身瑟瑟发抖,一边抖着一边嘴巴里念着:“晓晓,晓晓,别过来,别过来…”
“直接收进死刑犯监狱,都要死了,心里还念着女人,这世道…”虽然那被拷住的男人已经可怜成那样了,但是那个制服男人依然不为所动,直接强行将他拉回了局里。
“嗯嗯。”他的同伴连连附和道。
这一切好像都被拷住的男人听得真真切切,他在努力地挣扎着醒过来,却好像被什么牵扯住了思想,始终醒不过来。
最后,任由别人拖着他,把他“咚”地一声扔进了监狱。
黑漆漆的监狱了,这个男人还在瑟瑟发抖,还在垂死挣扎,还在喃喃自语:“我不能死,我不能死,晓晓还没有答应我的求婚。”
“别闹了!再闹割掉你的舌头!”那个可怜的男人不知道被谁沉沉地踢了一下屁股,疼得他哇哇直叫。
“你…你是谁?”那浑身脏兮兮的醉酒男人总算勉勉强强睁开了眼睛,头昏沉沉地,迟迟坐不起身子来。
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套橘黄色的衣服,和一张胡子脸,胡子脸看起来很不友善。
“什么我是谁?喂,新来的,我是你的室友。你在那边叽叽歪歪半天了。这大半夜的让不让人睡觉?!”胡子脸男人有些生气,想过来再踢他一下,却被他翻过身一下子躲开了。
那喝醉酒的男人吃力地支撑着地坐了起来,眼神有些茫然朝四周看了看。
他所在的这是一个玻璃的透明房间,是不是透明的他自己不敢肯定,因为从里面并看不到外面的什么东西,房间的顶部又很小的一个通风口,左上角还有一个像监控一样的设备在不停地闪烁。
“这…这是哪里?”醉酒男人觉得心里一阵反胃,说不出来的难受。
“哪里?你怕是喝酒喝疯了,这是死囚犯监狱。”胡子脸男人有些不想搭理他了,以为他就是个醉鬼,但想着无论如何也要相处几天,只好问道,“你是谁?犯了什么事?”
我是谁?犯了什么事?监狱?我刚刚不是一起在和凌晓灿散步吗?醉酒男子使劲摇了摇头,有些不可思议。
“你,醉鬼,我在问你呢?你是谁呀?”胡子脸男人觉得他很不礼貌,半天没有反应,就像是在装作没听到一样。
醉酒男人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天哪,头发好脏,已经拧成一股一股的了,这是多久没有洗过了。他又下意识地看了一样胡子男人,怔怔说道:“我叫风野,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这里?这是怎么回事?我刚刚还在和我未婚妻散步啊!”
三五第一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