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隔应人
这边,屋子里的王老太和王老头两人若有所思的想着刚刚宝琳说的话,觉得还是很有道理的,家里的两个儿媳妇都胳膊肘往外拐,向着娘家,还是得治,让她们知道,她们现在是哪家人。
等看着王宝琳彻底走出了院子,屋子里刚刚停下了的话题又得以继续,主要是王老太被宝琳一说,心思动了,显然,她那些话是说到王老太心坎里去了,她一直觉得家里两个媳妇,这心都不在老王家,而是在娘家。
现在时机正好,她得敲打敲打她们,免得这些个小蹄子上天,越发不把她放在眼里。
“我觉得宝琳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李桃,还有徐晴,你们两个得弄清楚,现在嘴里吃的是谁家的饭,晚上睡的是谁家的屋,孩子都这么大了,这心也该定了。”
“自从嫁过来之后,你们就是王家人了,这胳膊肘往外拐的事情还是少做为好。”王老太冷着脸,手上动作虽然没停,一直夹着小菜往嘴里送,眼睛却是冷厉的看着家里两个儿媳妇。
对于这两货,她是顶看不上,李桃就不用说了,李家之前看着还好,等相处久了,就知道是上不得台面的货色了,只会往里扒拉,也不怕撑死。
特别是她那亲家,说的绝对比唱的好听,能说会道的,那张嘴太会耍了,一不小心就掉她坑里去,为人奸滑狡诈,当初选了李桃,真是瞎了眼了她。
还有徐晴,最初她是满意的,毕竟是老三媳妇,她也是经过一番仔细挑选,才选定徐晴的。
徐晴算是村里顶好的姑娘了,样样都算出挑,名声也不错,孝顺又能干,样貌也算是出挑,家里还没什么拖累,亲家的名声也不错,是个和善好说话的,配她三儿算是很合适。
可坏就坏在她那弟弟,之前看着还好,斯斯文文的,不怎么说话,也就懒了点,可到底是徐家人,跟他们王家可没关系,他人懒,辛苦的是徐家人,关他们王家屁事,可现在,这人来霍霍她家了,那脸皮简直厚出了天际。
按理来说,她家是不会跟徐晴弟弟徐子华产生太多交集的,可事情,还真就发生了,这徐子华,简直是脸都不要了,一放假,就来家里蹭吃蹭喝的。
第一次,她对徐子华也不了解,想着是亲家小舅,读书出息,以后前程差不了,说不定以后会有什么地方需要麻烦他的,现在留个好印象也好,就狠心割了块腊肉,往粥里打了两个鸡蛋,也给家里人好好补补。
谁知道,这人一上桌,那手拿着筷子就一直往腊肉的盘子上伸,一筷子下去,三四块被切的薄薄的腊肉就被夹在了他手上,然后,被他一口就送进了嘴里,好似他自己成了主家,他们那些正经的王家人,反倒成了蹭饭的了。
她当时也被惊呆了,眼睁睁看着徐子华一筷接一筷,一口接一口,就跟饿死鬼投胎似的,谁的动作都没他快。
现在一想到那个场景,她还心痛着,那可是三两腊肉啊!
她就刚坐下,没几秒,就被徐子华那牲口吃完了,最后,连盛菜的碗他都没被放过,倒了点粥进去,把油汪汪的碗给占了,然后,借着不浪费的说辞,那碗被他舔的干干净净,一点油星子都没有,就跟洗过似的,现在想想还觉得恶心。
更可恶的事,等他吃完了她做的腊肉,伸出舌头,把嘴巴周围的残渣油星一扫,衣袖一擦,这人竟然说肉腌咸了,味道有些重,没炒好,应该再放点辣椒和酸菜进去。
当时,她差点就把被徐子华那牲口舔的干干净净的盘子拍他脸上,咸了,重口,怎么还一口气吃完,最后连碗都舔干净了。
就这,她也还能忍,可这人,得寸又进尺,说完菜的味道,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就只专专讲他家过年的时候,那肉是怎么做的,他老娘是怎么腌的,最后来一句,味道比她做的好多了,然后,说让她以后学着点做,之后的话题,又自顾自的改为了谈论他在学校的伙食,吃的怎么样,借着说话的工夫,两大碗粥又下了他的肚子,最后,竟然还舔着脸问还有没有粥,他还没吃饱。
第二次,吸取了第一次的教训,王老太没敢弄什么好东西出来,就徐子华那货色,夺给他吃一口肉她都心里不舒服,心疼的要死。
要是来的是个关系好的,或者是有大本事的,吃也就吃了,值,可这么一个小辈,在他们面前这么放肆,蹭吃蹭喝,有时候还厚着脸皮连吃带拿,能得个好脸色才怪,没直接赶人就算是给王建军和徐晴面子了。
虽然没好东西,但最后徐子华出门的时候,肚子是鼓的,显然,吃的饱饱的了,毕竟,三大碗粥呢!
就只这两次,就足以让王老太讨厌他,讨厌的个彻彻底底,更别说之后还有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了。
现在的王老太,看见徐子华就心理性的烦,平时听到他的名字,都会觉得恼火,对徐子华的厌恶已经远远超出了李家姐妹。
因为徐子华,王老太对于徐家也不喜了起来,更何况是王家和徐家纽带的徐晴,从这两月,徐晴在家被吩咐洗碗打扫烧火之类原本妯娌间轮流做的活计的频率就能知道,王老太对于徐子华是有多恼火了,徐晴,那是被迁怒的彻彻底底。
对这,徐晴自己也是觉得自己冤枉的很,可没人信呐,毕竟,每次徐子华一来,一看到徐晴,都亲热的张口闭口就是姐,来的借口都是说来看他姐姐,说徐子华这事,跟她没关系,谁信呐!
要说徐子华吃了很多东西,倒是没有,毕竟他要上学,每月只回来一次,每次两到三天,就这时间段,能来个两三次不错了,他吃的再多,也没有几乎天天去蹭饭吃的李家姐妹多。
老宅里的人,那么讨厌徐子华最主要的一点就是,那徐子华太能隔应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