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厅门口卖票的是一个年少的女孩。
这个年少的女孩,杨风重生前认识。
她叫‘阿蓉’,是这家歌舞厅老板娘的亲外甥女。(杨风重生前的1999年,在陈家桥街上当过大半年的小混混。)
此时,这个阿蓉才只有十五六岁,个子比杨风重生前认识她的时候更矮,发型一样,是短发,脸蛋也一样,长得有点肥,姿色非常普通,但性格很开朗,很活泼,是个话痨。
只见她穿着一身‘在这个年代特别时髦的’黑色超短裙,不时的跟买票的顾们说这说那、嘻嘻哈哈。
看见阿蓉的瞬间,杨风有点意外。
因为,在重生前的1999年,他在陈家桥街上当小混混的时候,这个阿蓉也在‘红灯笼歌舞厅’卖票。
而现在,她也在这里卖票了。
记得重生前,他问过阿蓉,在这里上班有多久了?当时阿蓉告诉他,才山了半年。
可没想到,现在就已经在这里卖票了。
看来,张无忌的老妈临死前对张无忌说的那句话没有错啊;越漂亮的妹子越会忽悠人。
问题是,阿蓉漂亮么?
由于现在这个阿蓉还不认识杨风,因此,杨风走过去,也没觉得有什么尴尬。
径直走到歌舞团门口的柜台旁边后,杨风彬彬有礼的问;“阿蓉,请问,门票多少钱一张?”
“???”阿蓉一愣。
然后急忙抬起头,看这个喊自己名字的伢子是谁。
当她看见是自己一个素不相识的伢子时,那张圆坨坨的脸蛋上,顿时浮现出一片小小的疑云来。
而杨风此时也意识到自己刚才口误了,居然无意中喊出了阿蓉的名字。
于是,他赶紧笑呵呵的解释;“我一个朋友跟你很熟,他也经常在你们这歌舞厅跳舞的。”
“你一个朋友跟我很熟?经常在我这里跳舞?——他叫什么名字呀?”
“…我也不清楚他叫什么名字,因为是刚认识的。”
“哦。”
阿蓉眯着细小的眼睛,看着杨风。
然后突然笑着问;“看你很面生,应该是第一次来我们这里跳舞的,你说你朋友跟我很熟,是不是想让我给你优惠一点呀?”
“不,不。”杨风急忙摆手;“我不是这个意思,不是这个意思,再说,一张门票也不是很多钱,最多也就是一块钱,能优惠到哪里去,是不是。”
“没错。”阿蓉笑眯眯的用她那短小的肥手撩了撩额前的短发,然后看着杨风。
看着看着,她忽然想了起来;“对了,你好像不是今天上午那家新开业的叫什么‘芝麻开门皮鞋店’的小老板么…”
“…对。”
“哈,原来真是你啊,我就说,怎么看起来有点面熟呢?”阿蓉高兴的道。
“…”杨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没想到,自己重生过来,居然提前认识了这个阿蓉。
看来,后世那些以重生为题材的网络小说里面写得真没错啊,重生是可以改变原来的人生,包括重生之前经历过的那些人和事,都有很大的概率可以重新改写。
“你们皮鞋店里面和门口的那些皮鞋,都是你画的吗?画得好漂亮啊。”阿蓉按着胸口,情绪有些小激动。
“昂,是的。”
“哇噻,画得那么漂亮,一定是学过美术吧。”
“这个?对,是学过。”
“难怪,画得那么好,比我们美术老师还画得好十倍。”
激动的道完后,阿蓉接着又问杨风;“对了,帅哥,你们皮鞋店,怎么取一个那么奇怪的店门?叫芝麻开门皮鞋店——说真的,这个店名,好有个性耶,我阿蓉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见过有这么有个性的皮鞋店的店名,像什么‘朝辉皮鞋店’啊、‘团结皮鞋店’啊、‘桥头皮鞋店’啊、还有那么什么‘李家皮鞋店’啊、‘老胡皮鞋店’啊、‘张大姐皮鞋店’啊,这些店名,我都见过,可从来没有见过‘芝麻开门皮鞋店’这样有意思的店名…”
说完之后,阿蓉兴奋的看着杨风,问;“帅哥,你是怎么想到给你的皮鞋店取一个这样有意思的店名的呀?”
“昂,这个?…”
可能是心虚的原因,杨风一时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为好。
要知道,这个‘芝麻开门’,在杨风重生前的那个年代,也就是在二十年后,那可是大名鼎鼎一个网站啊。
不仅在整个华夏,就是在全世界,都颇有知名度。
不知道有多少国家的boss跟这家企业的小个子握过手。
甚至,就连朝廷里的网站,都因此爆过一句很著名的段子;没有XX的时代,只有时代的XX。
而在现在,创建这个著名网站的那个叫马雨的小个子,还在江浙一带颠沛流离。
而这个‘芝麻开门网站’,还要等到1999年,也就是4年之后,才会创建。
也就是说,这个名字,现在还没有在衙门相关的机构注册。
这么牛叉的名字,杨风现在不趁早占有了,难道还要等几年后,等那个小个子来占有啊。
要知道,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还想自己亲建这个‘芝麻开门’的品牌。
然后,他想利用自己重生的这根金手指,迅速将这个品牌做大。
等将来,比马雨做得更大、更强。
他要让这个品牌为祖国做贡献。
而不是给祖国添麻烦。
自然,这么重要的机密,杨风现在是肯定不能跟这个阿蓉说。
因此,他得找另外一个好借口才行。
可找什么借口最合适呢?
杨风的眼珠子骨碌骨碌转了转,终于,他找到一个很好的借口。
他决定将《天方夜谭》里面那个故事里的男一号,来做一下挡箭牌,忽悠这个跟好奇宝宝似的阿蓉。
不过,就在杨风张了张嘴,然后准备一本正经的对阿蓉胡说八道时,忽然来了一群顾。
这群顾的气势很强大。
都是些年轻的俊男美女。
这些年轻的俊男美女们、打扮得十分时髦、光艳。
其中,走在最前面的两个男子,最为引人注目。
左边的这个男子年龄为二十多岁,他带着一副大墨镜,蓄着平头,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裤子,脖子上挂着一条很粗的金项链,个子不是很高,但身材非常结实,腰杆子也挺得很笔直。
作为一个在陈家桥街上混过的重生者,杨风一眼就认出了这个男子。
这个男子不是别人,而是陈家桥街上大名鼎鼎的‘东北虎’。
此时的东北虎,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既年轻,又能打,虽然是个外来户,可在小小的陈家桥街上,却独霸一方。
右边的这个男子,杨风就不认识了。
这个男子的个子要比东北虎高些,目测有一米七五左右,面孔俊朗,皮肤很白皙,年龄也是二十多岁的样子。
这个男子的打扮则非常的吸引眼球,直接令杨风瞠目结舌。
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直接颠覆了杨风的三观。
因为,这个大帅哥居然穿着一身闪闪发光的铜色盔甲。
没错,是一身闪闪发光的盔甲,就像古代那些英姿飒爽面如冠玉的帅哥将军们、上战场之前的那种英姿一样。
而且,这个男子除了身上穿着的这一身盔甲之外,头上也戴着一个古代将军那样的头盔。
杨风虽然是一个重生者,可见这个男子的这身打扮,不得不颇感惊愕。
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难道这家伙也像自己一样,是一个重生仔?
要不,这大帅哥就是从某个世界穿越过来的古代将军?
否则,他怎么会是一身这样的打扮?
(解释一下;各位尊敬的读者大大,这个穿着一身盔甲的男子,是本文中一个重要的人物,但绝非是什么穿越仔来的。
注;本文是一本正儿八经的重生文,绝不会搞得乱七八糟。
另外,非常感谢追读到这里的读者兄弟们,万分感谢,真的,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