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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兔子撞树上了

  

阿巴看着手里面刚刚撕开的饼干,也愣住了。

  

就像孔先生说的,她说不出口,但是却听得懂。

  

这个男人一路上对谁都是凶巴巴的样子,还随时都是一副要杀人的模样。

  

但仔细想想,他除了打死过几个想欺负自己几人的坏人外,也没有对大家做出过什么过分的举动。

  

“阿巴…”

  

阿巴把自己手里的饼干递给了王富贵。

  

衡恒也立马站起来走过去,抹了一把眼泪后将剩下的饼干递给王富贵道:

  

“富贵叔,对不起,以前都是我误会你了。”

  

正在嚼树根的王富贵愣了一下,翻了个白眼,对衡恒道:“滚远点,让你吃你就吃,老子不饿。”

  

说完王富贵肚子里就是“咕噜”一声。

  

一时间,场面有点尴尬。

  

孔先生这才开口解围道:“王富贵,吃一口吧,你总不想被我们拖着尸体去走马道吧?”

  

“呸呸呸!”王富贵把手里的树根往地上一甩,“臭教书的,你能不能说点好的,盼着老子死是不是?告诉你,老子今天还就不死了。”

  

说完,王富贵就把衡恒手里吃得只剩下一小半的饼干夺过来,一口塞进了嘴里。

  

然后转身就继续出发。

  

阿巴看着王富贵的背影,突然笑了一下,将手中的饼干掰下一小块儿含在嘴里,然后又将剩下的饼干揣了起来。

  

“我王富贵想活下去,谁都别想弄死我,老天爷都不信,看见前面那一棵枯树没有,说不定一会儿就有一只兔子跑过去撞死在上面,几个大活人还能让尿憋死不成?”

  

“富贵叔,这个故事孔先生讲过,叫做守株待兔,现实中怎么可能发生那种事情。”

  

“王富贵,再忍一忍,应该就快到了。”

  

“阿巴阿巴——”

  

“嗖——”

  

“唰——”

  

“砰!!!”

  

王富贵:“…”

  

孔先生:“…”

  

衡恒:“…”

  

阿巴:“…”

  

一只兔子飞速奔跑,天上一只巨大的老鹰俯冲而下。

  

兔子跑得太急撞在了枯树上,老鹰捕猎失败,雄厚的羽翼直接撞倒了枯树。

  

老鹰贴着雪地滑翔了一段距离后又开始急速拉升远去,只留下了王富贵四人僵硬在原地。

  

树桩下面,一只兔子尚未气绝,但已经是只有进气没有出气,离死不远了。

  

这都行?

  

衡恒看得人都傻了。

  

这富贵叔简直就是神仙啊!

  

说什么来什么!

  

这会儿别说衡恒,就连王富贵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是神仙了。

  

他妈的自己的运气是不是也太好了。

  

这一路走来,不管是尸鬼冲锋还是被废土上的各种异种和实验体追杀,自己但凡带有一点普通人的属性,那现在只怕都已经没了。

  

但自己每回不是运气好,就是运气刚刚好,避过去了所有的危险。

  

难道我是主角?

  

王富贵突然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守卫军的军营里各种各样的人都有,其中就有一个家里是说书世家的人,这人从小被爹妈耳濡目染,也听了不少故事。

  

军营里面闲得慌的时候,这个人就重操旧业,给大家说书。

  

众人听到书里面的主角每每遇到危险,却又因为各种境遇逢凶化吉的时候,都会大声叫好。

  

不过除了大声叫好的同时,听书的人也都或多或少会带着一些憧憬。

  

自己要是也是书里那样的主角该多好。

  

值钱宝贝是自己的,绝世武功是自己的,漂亮美女也是自己的!

  

王富贵回过神来,上前敲死了兔子,转头对衡恒道:“哈哈哈哈哈…准备生火,架他奶奶的锅!”

  

“诶,好!”衡恒看到兔子,乐的鼻涕泡都要出来了。

  

反手就从背上取下了陈小风的锅!

  

现在衡恒越来越觉得,原来背黑锅的好处这么多!

  

怪不得班长有事没事都爱一直背着锅,班长真是有先见之明啊。

  

班长,永远的神!

  

爱抽烟的孔先生从来不缺生活的手段,用陈小风跟孔先生开玩笑的话说,让孔先生几天不抽烟,然后将他丢到一个只有烟没有火的房间里,孔先生能直接双手搓出火星子来!

  

生火,铲雪,煮沸水。

  

等到铁锅里的水烧开,王富贵就将已经提前已经剖开的兔子的心啊,肝啊等内脏通通丢了进去。

  

肠子里面都是屎,没法处理,只能暂时丢在一边。

  

最后又直接将剖开的兔子丢进了下面的火堆,兔毛立马就开始“滋滋滋”的燃烧。

  

“早知道就不把班长的家当丢了,他的包裹里面还有调味料呢。”衡恒一脸懊恼。

  

那天晚上,陈小风跑出去后再也没回来,不久后王富贵就神色慌张的来了,带上两人就是一阵不要命的跑。

  

为了便于逃跑,陈小风的大部分家当都被丢了,包括塞在里面的钱和很多七零八碎的东西。

  

“这鬼地方,有的吃都不错了,你还敢挑食,你还想要调味料?”听了衡恒的话,王富贵倒是毫不客气地鄙视了衡恒一眼。

  

衡恒不好意思嘿嘿地一笑,扣扣头。

  

“差不多了。”

  

王富贵捞出内脏放在了提前准备好的大块枯树皮上。

  

最先给孔先生,然后给衡恒,最后给阿巴。

  

“烤兔子看起来好好吃的样子诶…”衡恒看着清淡的清水煮内脏,他更倾向吃烧兔子。

  

孔先生瞪了衡恒一眼,对他道:“很多肉食动物捕猎,杀死猎物之后都是先吃内脏,知道为什么吗?”

  

衡恒摇头表示不知。

  

“因为内脏里面很少有病毒和细菌,而且内脏蛋白质丰富,营养价值十分高,吃内脏获得的能量也是肉的很多倍。”

  

王富贵首次用意外的目光看向孔先生。

  

因为他并没有想那么多,以前他只是偶然听一个猎人提起过,一个人在野外如果要进食,首选就是内脏!

  

至于是为什么,王富贵并不知道。

  

虽然现在他知道了,但却无比震惊!

  

因为说到底,孔先生不过一个教书的穷酸书生,甚至都很少走出西风道的人,竟然对这些东西这么了解!

  

孔先生似乎是感觉到了王富贵眼里求知的欲望,就扭头对王富贵道:“这就是读书学习的好处。”

  

王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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