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四年(199年)一月上旬,李重手下的兵卒王大箭伤袁绍,天下震动。
袁绍退兵至界桥,与张颌合兵一处,同时审配代传军令,命令袁熙舍弃张辽,立即回援界桥。
袁熙接到军令,立即就开始撤军,命令乌唤大王蹋顿断后。
经过连日激战,蹋顿手下依然有将近一万骑兵,承担断后的责任是绰绰有余,不到三日,袁熙就率领两万五千余人退回界桥大营。
而张颌现在手中也有一万余人,再加上袁绍的残兵五千人,现在袁绍共有兵力四万五千余人。
反观李重这方面,除了在界桥盒张颌鏖战损失了一些人马,李重还真没有什么损失,到现在为止,李重还剩下两万五千人上下,不过军需物资李重却损失了不少。
曹操要比李重悲惨一些,基本上硬仗大仗都是曹操打的,所以曹操现在也只剩下两万五千人出头,二人合兵一处,兵力共计五万余人,和袁绍相比,曹操和李重二人在兵力上稍稍占据一些上风。
士气方面就不用说了,袁绍重伤,手下的兵卒自然士气低落,每天都有逃跑的兵卒。
更重要的是,袁绍现在占据的是曹操原来的大营,坚固方面就不说了,但是和界桥东侧的袁熙相聚甚远,如何相互支援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另外审配等人真不能保证袁熙心里怎么想的,是注重父子之情,全力救援袁绍,还是私心作祟,坐视袁绍败亡,不出兵相救,自己招揽袁绍的败兵,另立炉灶。这种可能不是没有,在权势面前,泯灭亲情的人不在少数。
还有就是青州的袁谭,他的情况也和袁熙差不多少,万一袁绍重病身死,这两兄弟如何相处都是问题。
曹操和李重的商议结果是曹操攻打袁绍的大营,李重负责堵住袁熙的援兵。
这个责任划分很不公平,谁都知道,单纯的堵住界桥,抵挡袁熙的援军肯定要轻松许多,而攻打袁绍大营肯定是个吃力不好的勾当。
但曹操也没有办法,原因很简单,李重并不是十分热衷彻底击败袁绍,现在李重就已经占据了冀州的常山郡、赵国郡、魏郡、巨鹿郡四个郡,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消化这些土地,另外在幽州,太史慈已经攻打代郡很长时间了,并且有很大的希望攻克代郡,威胁整个幽州。
李重确实需要扩张,但扩张的速度过快也是不行的,所以只要袁绍腾不出手来骚扰自己就足够了,至于袁绍死不死,那和李重真没什么关系。
但是曹操不一样,曹操的群众基础要比李重好得多,真能一举歼灭袁绍,曹操真的能吞下青州、幽州这两个州。
至于安平国(安平郡),河间郡,清河军,渤海郡这四个郡,曹操也是有想法的,虽说合同上签订的是整个冀州和幽州都属于李重,但能把政客的合同当真吗?
曹操的心理底线是占据整个青州,再加上清河郡、渤海郡、河间郡这三个郡,这就跟平分冀州差不多了,如果不是李重“意外”的攻克了邺城,曹操还想把魏郡都收入囊中呢。
现在李重已经达到战略目标,所以打的十分的不尽心,要不是为了维持和曹操的盟友关系,李重都有撤兵的想法了。
但是曹操还没达到自己战略预想,所以曹操急、李重不急,在政客的世界里可没有什么“有爱”阿!“崇高”阿,“舍己为人”阿!这些词语,不背后捅刀子都算好的了,指望李重帮曹操火中取栗那是不可能的。
想吃肉,那就要做好挨打的准备。
不过打起来之后,李重就发现一个现象,曹操和袁绍那里真是打的热火朝天,惨不忍睹,双方都是拼死血战,可是自己和袁熙在界桥上的交战就有些…儿戏了。
拿出五分力气的李重居然也挡住了袁熙的援军,李重纳闷之余,细细一想就知道原委了,不仅替袁绍怒骂道:你这个不孝子孙!
还是说袁绍这里吧,李重那边实在是没什么好看的,袁绍昏迷不醒,于是所有的权利都落到审配身上,对于这点张颌和高览都没提出什么异议,毕竟审配对袁绍那真是忠心耿耿,人尽皆知。
逢纪等人确实有些嫉妒审配独揽大权,不过军中的主要将领都支持审配,这些人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审配并不知道这些人的想法,如果审配知道逢纪等人还有心思争权夺利,一定会破口大骂:我日你妹…你们可真有闲心阿!就不知道我支撑的多辛苦吗?要不,咱们换换,换你们来支撑大局,抵挡曹操。
真是光看见做官的好,没见到做官的苦啊!
审配苦,张颌和高览更苦,这哥俩简直忙的不知道东南西北了,每天都要应付曹营众将的挑战,二人还不敢避战,本来军队的士气就够低落的了,再让兵卒认为主将都畏战,那仗就没法打了,趁早投降算了。
所以张颌和高览二人简直当做四个人使了,什么许褚、夏侯惇、徐晃、曹仁那都打了个遍,累的跟死狗一样,更令张颌悲愤的是,本来自己就够忙的了,甘宁这厮还时常来捣乱,点名道姓要和自己单挑。
张颌这个郁闷阿!心里痛骂甘宁,你这厮就不知道,界桥之战是你占了便宜?不是你输了,为啥还有死缠烂打呢,你有没有点脸皮啊!再说了,你不知道高览的武艺也很不错呢!
不过这样一来,张颌和高览也在曹营中闯下偌大的名声,提起张颌、高览二人,就连夏侯惇都竖起拇指说道:若论苦战,某家不如张颌、高览。其实夏侯惇又如何知道,这两个人就是黄连蒿子撑船——苦撑呢!
袁绍一昏迷就是三天,到了第四天,袁绍才幽幽转醒,一睁开眼睛,袁绍就急不可耐的询问战况,等到审配把战况述说一遍,袁绍这才叹了口气,伸手在郎中手中接过一碗参汤,慢慢饮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