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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席绢 18910 2024-07-17 05:43

  

女作家的爱情冒险第三章原颖人双颊发红的低了头,第N次偷看那个带一票残障儿童来海边写生的男子。

  

她想,她找到她的理想对象了!一个有着一双诚挚温暖眼眸的男子。这便是她在此呆站三小时,冷得快要断气的唯一收获吧!

  

那男子没有好看的面孔,也没有高大的身材,衣着随便又廉价,典型的乡下青年。

  

黝黑的肤色看得出是在阳光下流汗工作的人;但他有一双善良的眼。

  

有一粒小皮球滚到她脚边,她蹲身捡起,而皮球的主人也推着轮椅走了过来;一个十来岁的女孩,笑着对她道:

  

“是我的球,谢谢你。”

  

“不客气。”原颖人交还了球,看那女孩推着轮椅又加入同伴的游戏中。偷偷的注意到轮椅背面印有“慈晖育幼院”几个大字,活像是个有力的线索似的,深深记在心中。

  

实在是冷得无法再忍受下去了!她搓了搓双臂,正想返身回小木屋,不料侧方传来声音:

  

“不要动!我快画好了!”

  

“呀!”她不确定眼前那孩子是不是在命令她,她好奇的走近那位不超过十岁却看来一副画家模样的小男孩。“你在叫我吗?”她看到那小男孩少了一只右手,以左手在作画。

  

“是呀!你比较漂亮。”小男孩得意的指着画。

  

原颖人几乎没笑出来。八开的画纸中一片模糊的蓝充做海水,中央一个穿白衣的女人——至少有手有脚也有头,五官全在水彩上色不当中糊开成女鬼状,怪可怖一把的!

  

但小孩嘛,能画出一个清楚可辨的东西就谢天谢地了!她甚至该为自己有幸给人画到而感激!

  

“秦老师,我画得好不好?”小男孩倏地回头叫着不远处的那男子。

  

然后原颖人心跳两百的看着她的理想丈夫人选走了过来,不自觉屏住呼吸的想更真切看清他的五官。原来他姓秦!

  

那男子走了过来,眼光不经意的扫了她一眼,露出了憨厚又温和的笑容。然后坐到小男孩另一边,仔细的看着画,对小男孩赞扬了一番。然后原颖人有幸的瞄到秦姓男子左胸口配着的社工证:秦宴儒老师。

  

多么斯文的名字!原颖人心中跳得乱七八糟,终于明白自己笔下常常写的“一见钟情”并非胡乱杜撰而来,果真有其事呢!

  

但…问题是,她该怎么去把握住她的缘份呢?忍不住努力回想她数十本小说中每一对男女主角相遇的情节。

  

英雄救美式…佳人落难式…冤家变亲家式…友情转爱情…共同患难生真情…

  

唔…都太戏剧化了!她才不会将自己设定成一个倒霉女人专等白马王子来搭救!

  

所以,她决定采最平凡普通的方式——自我介绍!在那双温暖的眼眸看向她时,她立即把握住机会搭讪到——

  

“很好的天气,适合孩子们来写生。但你只一个人照顾得来吗?会不会很辛苦?”

  

“不会,他们都很独立自主,而且中午回去时,院方派车来也会有几位社工随行。”

  

他的声音很低沉,也带着些许窘迫,看来是不太有机会与女子交谈,尤其是个美丽的女“我姓原,叫颖人,你好。”她伸出纤白的小手,中指的笔茧显示出她是个经常握笔工作的人。

  

秦宴儒的手掌就粗糙得很,充满了厚茧;他看来有些无措的握了她一下,立即放开。

  

“我叫秦宴儒,在附近的国中教书。”他的脸在碳黑中有些红。

  

而她的脸也是,她觉得自己被电了一下!由他掌心传来的温暖厚实,百分之百证明他是个好男人,而且充满了安全感。这就是触电的感觉吗?

  

“你教美术吗?”

  

“呃不,我们乡下老师少,常常身兼数科,我是教数学的,又兼美术与体育。没办法,请不到老师。”

  

这么老实的男人已近乎绝迹了!还能让她遇到真是老天厚爱!有爱心,忠厚老实,

  

职业固定有保障,不可能大富大贵,但日子过得去就行了!最重要的是,他这么一个善良的男人必定会疼老婆一生一世的!又不怕被别人勾引走,因为他不是帅哥,也没有桃花眼。这种老公要去那里找呵!这趟假期,果真来对了!

  

原颖人深深的盯着秦宴儒的身影,看他走向每一个残障小孩,看他们画图与游戏的状况。仔细而温柔的聆听口齿不清的小孩絮絮叨叨的嘟嚷声,然后给予赞赏的微笑——

  

偶尔,眸光也会扫向她这方向,她回给他一个亲切端庄的笑容。除此之外,她仍苦思不出其它更好的暗示动作。

  

一个专写爱情的女人竟如此笨拙!如何对得起自己的身分?女追男并不是什么稀奇大事,但自古以来,所有追求招式全是为男人制造产生的。女人顶多扭扭屁股,拋拋媚眼以示心意,再多就没有了!

  

她不能开著名车、捧着鲜花去苦等白马王子,也不能在月光下弹吉他诉衷情男人的把戏由女人来做就会显得荒唐不已。

  

一件黑色夹克披在她快冷僵了的双肩上——对,她也不能这么对待一个冷得半死的男子——咦!

  

匆忙由失神中恢复,跳了起来!发现果真肩上有一件外套,而她正直直的跳入一个香香暖暖的怀中!这男人擦着都会气息的古龙水,夹带着花香沁入她感官中!

  

“你——”她抬头,看到一张白晰英俊的脸,正勾魂摄魄的对着她笑。

  

“你在想我吗?都快冻成棒冰了还不回去。”罗京鸿十分享受她贴着他蹬感觉,立即评估出她完美的身材比例——36、23、35,完全真材实料,没有任何人工填充物,抱起来软软柔柔的,会将男人溺死在其中毫无怨言!

  

“走开!”她用力推开他,一双大眼不安的瞟向秦宴儒的方向,深怕他误会。

  

可是,他恐怕早已看到这一幕了!因为他正往她这边走来,眼光有些错愕与…失罗京鸿强将手中那束玫瑰塞在她手中,察觉出她细微的不安,然后他看向他的敌手,

  

却笑了!

  

“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宴儒学长。”

  

“你怎么会在这里?”

  

原来这两个男人居然是认识的?!原颖人退了两步,小心的打量二人,呼了一口气,

  

庆幸秦宴儒并不是因为她而失望。她还有希望博取他的青睐!可是这情况也代表了她是局外人;正想着如何不着痕迹的加深心上人对她的印象。

  

罗京鸿替她省了事,一手勾住她柳腰介绍道:

  

“你们见过面了吧?她叫颖人,是我的爱人…”

  

“你胡说!我才不认得你!”完啦!这男人卑鄙的宣告,无异是判了她未来幸福的死刑!正常一点的男人都不会要她了!何况正直憨厚的秦宴儒?

  

无视于第三者的存在,罗京鸿又加了另一只手圈得她牢牢的,在她颈子上轻咬了下,

  

甜腻道:

  

“亲爱的,别顽皮了,跟我赌气了那么久,看在花的份上,原谅我吧!”

  

原颖人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吓呆了!全身冷而硬,目光发直,完全没了反应。怎么会有这种不要脸的男人?

  

“学长,你知道的,女孩子总爱耍点小性子。我们的事改天再谈了!我先送她回去,

  

再不走她会被海风吹成重感冒。”罗京鸿扶着呆若木鸡的原颖人走了!完全明白的向秦宴儒宣告:她是他的女人,别的男人最好断了一切非份之想。

  

留下秦宴儒深深的注视,看着他们状似亲密的离去,心中若有所失。罗京鸿永远是美女的第一选择。十年来从无例外——他轻轻的苦笑了,堆满自嘲。

  

“秦老师,该带孩子们回去了!在想什么?”一个肤色与他一般黝黑的女孩,以着生硬的国语对他叫着,扎着两条朴素的辫子,花布洋装,讨喜的圆脸闪着含蓄的热情。

  

他挥挥手。

  

“叫孩子们集合,该回去吃午饭了!”

  

“您也快来。”女孩甜甜一笑,招呼孩子们去了!

  

这里才是他的地方,如果他会成家,也应是在此寻觅与他相同的人种,而不是那个漂亮白皙的都市小姐,那未免太委屈她了!

  

只希望罗京鸿已收起了玩乐之心,认真去对待那个小姐。她有一双清澈的眼,绝不是可以轻薄的对象。不过…那也不是他该关心的事…

  

“你——你——你——”

  

原颖人头上冒烟,双眼充血,全身热血奔腾,只恨自己骂人词汇贫乏,打人功夫又没学过,踹人要害则太难看;若他是独子,害他绝子绝孙就太对不起他家列祖列宗了!

  

所以,她在口吃中仍坚持对他发飙:

  

“离我远一点!姓罗的。你——你怎么可以——”

  

服务生端来的丁骨牛排打断了她的指控。说来可怜,她是在被拖入饭店坐定后才回过神,吓飞的三魂七块终于归位。但事实已然造成,她恐怕已被秦宴儒判出局了。

  

“来,先喝口水。”他双手奉上一杯水果酒。

  

她不领情的别开眼。觉得这家华丽的饭店俗气,佯装浪漫的乐队更俗气,尤其眼前华丽如孔雀的男人更是老天的一大败笔!俗气死了!老天!他甚至抹了香水!

  

“你这人难道从不接受暗示的吗?我不认为女人会受得了死缠烂打!”虽然小说中的男主角全因穷追不舍而得到女主角的心,但现实生活中,多了这么号牛皮人物是很扰人的!在她的故事中,他只是男配角,理应安份的在一旁插花点缀就好,妄想当男主角就太不自量力了!

  

“我从不死缠烂打!”他对那四个字嫌恶得半死!二十八年来的岁月有一半在女人的死缠烂打中度过,这种无知手段,他大情圣不屑为之。

  

“那真是铭感五内,希望你做得到你说的!”她本来打算站起来一走了之,但饥饿的肚子提醒她眼前的牛排看起来味道不错,还有引人垂涎的香蒜面包与浓汤。一客要八百元台币呢!叫了不吃多可惜…于是她低头快速的吃着牛排,打算早点吃完走人,自己付的帐当然得捞回一点半。要是存心坑他就不必在意了,偏偏她是个善良的作家,要对读者做身教言教的。

  

罗京鸿轻易看透她心中想的,有些好笑,更深深肯定这些言情小说作家全有些怪僻,

  

使其表里不一。

  

看来乖巧无害的人偏偏嘴不留情,比冰更冷。

  

而看来风情万种、世故精明的美女却有纯情小女生的内在,并且神经兮兮的。由衣着上的表态可知,她可能对自己的好身材感到羞愧,否则她不会把自己包得像粽子,从脖子到脚踝包得紧密如修女,直筒的上衣绝不强调腰身,他若没抱上一手,还不能肯定她身材的比例呢!

  

“秦宴儒是我在T大时的学长,大我两届,是数学系的高材生…”他起了个话头,

  

精确无比的勾起了原颖人的全副注意力。她嘴里两边各有一大口牛肉,鼓鼓的,一时之间吞不下,只能楞楞的盯着他看。

  

可是他却不再说话了,悠闲的啜饮香槟,欣赏着美妙的音乐。

  

“喂…”她用力吞下牛肉,着急的问了。

  

“你想不想当明星?想不想改行?今年几岁?第一次sexualintercourse是在什么时候?”他突兀的问。

  

“你真恶心!”原颖人知道他是存心的。不晓得这人活在世上对社会能有什么贡献!

  

害她连食欲都没了。

  

“你真好看!”他声音转低,带着蛊惑,以他惯常用的勾魂方式对她施展魅力。

  

“我真想尝尝你的味道…”

  

原颖人盯着眼前的白开水,心中想着:若是萧诺听到这么下流的话一定会立即抄起水泼他。不过,她是温柔的“原茵”,不可以这么激烈,但她的确很想当一次泼妇!即使这么下流的话经过他的演译之后并不太显得淫秽,但她又没被电得昏头转向,言下之意她可清楚得很!她是个小说作家不是吗?眼前他老兄的意思是:小姐,我想和你上床,

  

如果你被电昏了,不妨借楼上房间方便方便!

  

哇!这不是萧诺笔下色狼兼坏人常说的话吗?而萧诺通常安排这种人被乱棒打死!

  

原颖人四下看了看,发现没半根可用的棍棒,只好作罢。

  

她瞇眼笑道:

  

“你知道吗?你看来像只急欲发泄的种猪。若你有需要,我不介意指点你附近养猪场的方向。”

  

罗京鸿差点被牛肉噎死!眼睁睁看她掏出一仟元放着,优雅的离去;他这才发现到,

  

她居然真的骂他是发春猪!他耶!全台湾、全台北最有价值的单身汉耶!

  

拈起那一张钞票,在手中捏成一团,又好气又好笑之余,并没有追出去,看来他得改变战略了!

  

为了他男性的尊严与面子,他非追上她不可了!

  

值得开心的是,她并不属于他想象中胸大无脑的一群,所以,游戏的层次提升了!

  

隔天清晨,原颖人在门外做早操时,才发现她们的邻房住了人,而且是那个自命风流、令天下女子倾心的罗京鸿!

  

原先她以为是一个漂亮的都市女子来度假,因为她在做操时看到一辆红色跑车驶了过来,停在隔壁,然后走出一个美人,提着一箱行李,直接走向木屋外围的木墙。但她没有钥匙,所以按了门铃。

  

咦!里面早住了人吗?

  

然后,一个赤膊着上身,穿着百慕达裤的男子睡眼惺忪的打开了门。那女子扑了过去,火热的在男子脸上印满了红印。F太监绝子绝孙!嘿!当作家的好处!

  

进屋不到五分钟,外头门铃立即响起,吵醒了尚在补眠的萧诺。

  

“会是谁?”她赤足走入浴室,没有开门的打算。

  

原颖人戴上耳机,听着邓丽君的“淡淡幽情”,跟着唱她最喜爱的“独上西楼”。

  

当她唱到“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时,门铃声嘎然而止,不知是烧坏掉了还是外头的人终于放弃了。开心的翻阅萧诺的小说细看,心想罗京鸿有美女作伴,必然不会再来烦她了吧!那么她可以好好的去打听秦宴儒的事了!她才不会白痴到以为罗京鸿会告诉她资料呢!男人说女人小心眼,其实他们的心眼也不大,只不过一切缺点表现出来统称大男人主义罢了!她们写小说的人才不会那么好骗呢!多少招式引用在书上,早已倒背如流了!那有可能还会被伪造的浪漫冲昏头!别笑死人了!

  

萧诺拿下她的耳机。

  

“隔壁的家伙爬窗而入,问我们要不要与他们一同吃早餐。”

  

“在那之前,我们得先报警,告他非法闯入。”原颖人一本正经的说。

  

“原本我是那么打算,但看在他提供咖哩饭的份上,我决定撤销告诉。我已经闻到香味了。”萧诺深吸一口气。

  

原颖人也感觉到肚子在叫了,看向那个坐在窗口笑的男人。一点长进也没有!他甚至不知道进淑女房间要正衣冠!瞧他上身只披了件衬衫,扣子也没扣一颗,露着毛胸毛罗京鸿挥手。

  

“我妹妹是煮咖哩的高手,特地由高雄煮了一大锅提了过来,已经微波好了,过来吃吧。”

  

萧诺在他要跳出去时叫住他——

  

“四维先生,你是真心的吗?”

  

“你以为呢?”他滑头的回一句,人已不见了。

  

“你危险了!”萧诺肯定原颖人遇上麻烦了!对付这种男人,再精明也难有胜算;

  

尤其他又有点牛皮性格,不被追到手恐怕不能了事,偏偏长相又够讨喜!

  

现实是很讽刺的,长相俊美的人牛皮,可称之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而长相丑恶的人牛皮,就会被称作是不要脸、死皮赖脸不入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恐怕罗京鸿是占了不少优势了。

  

“你当我花痴到去迷那个花心色狼?我可没兴趣与人玩爱情游戏,我只想找个忠厚男人谈恋爱,在半年后组一个幸福家庭,一年半以后生孩子,过完平凡而愉悦的一生。

  

我不想“玩”。”只要她不动心,罗京鸿的一切动作不过是小丑行径而已,她何所惧来着?她相信,只要他知道她平淡乏味,明白她内外不符,青涩到不足以列为对手后,他就会对她失去兴趣的。那种男人最怕结婚,一年要三百六十张不同美丽面孔相伴才不会生厌。她才应付不来!而且——她——要——结——婚;给不起的男人全靠边站!

  

文艺小说作家不能玩弄神圣的爱情,否则会遭天打雷劈!每一本小说都明白告诉了世人:英俊的花花公子不会用情专一,若有例外,除非神话实现,海水全蒸发掉了,鱼在天上飞,鸟在水中游…

  

黄金单身汉?用来拈花惹草的骗人头衔而已。笑话!她可是小说作家呢!再被花花公子骗去,不笑掉人家大牙才怪!所以,她不会动心。英俊的长相?有什么了不起!有钱?肯赚的话谁会没钱?珠宝首饰,只有男人买得起吗?女人买不起?笑话!

  

萧诺看她一张美丽的脸愤忿不平,就知道她又自陷进小说世界中大大的批判了起来。

  

在她们二人的笔下,爱拈花惹草、英俊多金的花花公子全没有好下场。那个罗先生在起跑点上就处于劣势,不知会有什么好招式来起死回生?她倒是有些好奇!推了原颖人一把——

  

“走了!吃早饭去。”

  

“真要过去?”

  

“有何不可?我们可顺道向他探听花花公子的真实生活情况、泡妞花招,用来写小说多好!比我们自己幻想还实在得多。人尽其才国父说的。”

  

实际到让原颖人无从反驳!如果今天罗京鸿不将她列为目标,她肯定会有这种好奇心去问他的,但那花心大少的目标是她呀!太荣幸了!呕得她没了度假的兴致。所以她推萧诺一个人过去,她刚出了小木屋,跳上一辆出租车往市区去了。随便看场电影也比被色迷迷的眼光盯着好过。

  

也许今天是她的幸运日!

  

一到了市区,在一家卖早点的店中看到了单独吃早点的秦宴儒。他桌上摆着几本课本,灰衬衫,黑西装裤,全整理得很直挺,看来是要去上课,添了昨日没有的斯文。

  

原颖人叫了早点,然后心跳一百的走近他那一桌,轻声道:“早安,秦老师。”

  

“呀!早…”秦宴儒错愕的抬头,手中的油条掉入豆浆中。他以为是学生呢!看到美人始料未及。

  

“我可以坐下来吗?”她害羞的问。

  

“请坐。”

  

她的早点也送上来了,她低头吃着,努力苦思话题。

  

“你住附近吗?”

  

“不,我住海边的木屋。呃——昨天那些孩子们是你的学生?”

  

“我在残障学校兼课。昨天是以孤儿院义工身分领他们去看海,他们喜欢去那儿。”

  

提起孩子,他眼睛就发亮,少了不安。

  

“你是这边的人吗?”

  

“哦不!我是南投人,家里务农。南部是个好地方,台湾最干净的地方,所以一待就是这么些年。”

  

原颖人赞赏道:

  

“很少有年轻人肯下乡服务,你真特别。”

  

“那里!有能力的人才留在都市,像我胸无大志,自是流落在此了!”他的自嘲充满开朗,又笑道:“你男朋友是小我两届的学弟,当年一入学即光芒四射,文武全才,

  

是全校女孩的王子。虽然有些傲气,但他有那资格。”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原颖人趁机澄清。见他一脸不信,又道:“我不是爱玩的女孩,我也不拜金;既然如此,他的一切特质皆无法吸引我,我也玩不起任何爱情游戏,

  

我只想遇到一个会真心待我、娶我的男人。我有不错的工作,不必靠男人来养。”不知道这样暗示够不够让他明白?

  

他只是轻笑。

  

“你是个清醒的好女孩,我看得出来。”

  

“足够好到让你想带回家收藏吗?”她问得大胆,心脏急速跳动到几乎无法负荷!

  

这话也使得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秦宴儒又无措了起来,两人皆脸红心跳的对看着,

  

然后又各自垂下头。

  

“我太大胆了吗?”她不安的低问。

  

“我没想到会有女孩子对我说这种话…”他不是自卑,而是太有自知之明。在崇尚外表华丽的现实社会中,他从来就不是受青睐的对象;而他又是那么不善于和女子交谈,她的直言让他结巴了起来。

  

“我很高兴我是第一个!”她低低的笑道,安心的幻想将来结婚时,不必怕有女人会觊觎她老公。她是个言情作家,想让读者见证幸福与平凡——一如她书中所写的!秦宴儒彷若她笔下走出的男主角,她一心想要的男人,平凡而忠实,善良而温柔。

  

秦宴儒不怎么肯定的看着她,也不怎么肯定的捕捉她眼中明亮的神采,心神俱动了下!她是认真的吗?为什么?有那一位公主会放弃白马王子而选择平民的?

  

不远处的钟声传来,他低头看着表,是他上课的时间了。“对不起,我先走了!”

  

“我可以在那里找到你?”她直接问他,决定丢弃矜持那一套;红红的双颊显示她还是很害羞的。

  

“没事时,我都在这里。”他写下一个电话与住址交给她,再看了她一眼,转身走了!他还在适应有人对他有好感的事实,所以走得有些恍惚。

  

原颖人双手合十,将纸条包在掌心,抿紧嘴防止嘴唇裂成血盆大口。老天!她第一步成功了!如果没有意外,年底前她就可以成为秦太太…哇!她喜欢这个姓!生出来的第一个孩子可以取名为秦淮,下一个女儿可以取为秦湘…多么美好的远景啊…幸好她没有喜欢那个姓罗的,否则就只能取名为罗卜糕了!要命!难听死了!

  

冷不防有人将她手中的纸条抽走!

  

她急忙跳起来想抢,腰身却被牢牢的搂住!害她差点因为怕痒而滑到地板上喘气,

  

幸好及时拉开那只禄山之爪!

  

“还给我!”

  

不必细看,她就可以猜出是那个讨厌鬼!她生命中的最差男配角!罗京鸿是也。

  

“上好的咖哩饭你不吃,跑来吃这不汤不水的东西。一流的面孔你不看,来看一颗黑碳头。”罗京鸿高傲的说着,顺手将纸片收入上衣口袋中。

  

“你凭什么管我?纸片还我!”

  

他丢下一张百元钞,将她拉出豆浆店。来到他那辆停在大马路边黑色的进口跑车旁。

  

“请上车。”他彬彬有礼的打开车门,表现出他无懈可击的风度。但在她看来实在是土匪一个!

  

立在原地不动;她没有理会他的闲情!一脸的阴霾充份显示出她的心情,他以为他是谁?

  

“我们要去约会,你应该表现得非常荣幸才不会伤了我小小可爱的自尊心。”他捧着心,痛苦的说着。

  

“你无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男人?原颖人转身寻找出租车的影子,运气却背得没看到半辆!大不了明天再向秦宴儒要电话,她才不让他胁迫得逞!

  

罗京鸿抓住她手肘,正色道:

  

“讲理点,是我先遇到你的!”

  

“那有什么了不起!?你要娶我吗?戒指在那里?”她凶悍的昂首瞪他!这种事那有人讲先来后到的。

  

他退了一大步!娶她?太严重了吧?!他只不过想玩玩而已!他才二十八岁呢!

  

“不想结婚就靠边站!你简直无聊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她又推了他一把。“我早受够了你们这种没诚意的花花公子!如今又来挡我的姻缘路,要是害我嫁不出去变成神经病,我会天天缠着你,直到你死为止!”

  

原颖人这辈子远没有这么不顾美好形象过!她真的被惹毛了!想到路途不远,索性大步走向小木屋方向。开名车有什么了不起!?要是她敢上路,自己还买不起吗?笑话!

  

炫耀个什么劲!

  

罗京鸿的帅气跑车始终以龟行速度跟在她身侧,一时之间倒也想不出什么好计策来应付这个想结婚的女人!还没被吓跑代表他“狼”性坚强;可是,他也必须好好想一想,

  

要是沾了后非娶不可该怎么办?他完美的外表是属于天下美女的,专属一人岂不浪费了老天的厚待?那会遭天打雷劈的!这么一想,至少让他感到比较安慰了!想必小美人不敢看上他是心知肚明自己配不上,转而挑上那个外貌平凡到太平洋去的秦宴儒。可是,

  

近来就只有找到这么一个尚入他眼的美人,不来一段恋情岂不可惜?所以他要想一想,

  

要如何说服她明白恋爱与结婚是两回事。她可以嫁给秦宴儒,但必须先与他这个大情人谈一场绮丽的恋爱。两者是可以并存的!

  

可以料想她一旦嫁给秦宴儒,生活会平凡到令她欲哭无泪!他罗大少就是预料到她的下场,才会仁慈的给予她一段毕生可追忆的浪漫情事!唉!他是善良的!只是不知原小美人何时才会觉醒?

  

但,他确定了!在他罗京鸿还没有追上原美人时,任何男人休想早他一步接近他的目标!

  

南部是很少下雨的,所以近年来动不动就传出干旱的警报!但也因为其风光明媚,

  

四季如夏,不容易下雨才会吸引大批人来度假。

  

显然她们两位大作家的运气不佳,来度假的第四天便开始下雨,如今已有三天出不了门!不过倒是舒解了旱象。唉!看在造福多人的份上,她们还能有什么抱怨?出不了门只好埋首写故事大网了!原颖人下一本书的书名是!花心大少之死。

  

“听起来像是悬疑小说,阁下似乎尚无此功力。”萧诺拈起她那叠空白的稿纸再三摇头。“而且我怀疑田大主编会容许你这种造反法。前提是:如果你真写得出来的话。”

  

“我前世做了什么怀事?!”原颖人低低哀号着。下雨的这三天,隔壁那个无赖天天借机骚扰她,甚至翻看她的小说来对她大做人格分析,逼得她忍无可忍,决定将他立传写书,揭发他的恶行恶状告知世人!他怎么可以破坏她的未来幸福?竟然天天引诱她跟他恋爱!他是个疯子,他一定是,而且皮厚得连钢铁也相形失色!

  

“不妨幻想他的前世是受你荼毒的妻,今世来讨债的;心里有没有好过一点?”萧诺幻想着某种情节。

  

原颖人叹息——

  

“别闹了,大作家。”

  

“倒奇怪他今天没有过来,车子似乎开了出去。”萧诺探了探窗口,伸手接了几滴小雨。

  

“太好了!”她吐口气,哀怨道:“他破坏我一生的幸福!他明知道我心有所属。”

  

萧诺挑起新月眉,不以为然地道:

  

“心有所属?在只见过两次面的情况下?我认为你爱的是“爱情”本身,而恰巧出现了你心中设定的人,便自认是一见钟情了!不要自我催眠呵,女人!也不要因为被罗大少逼急了,便急急判定自己芳心的归属,当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她总是一针见血!也因是旁观者清。但现实总是令人难以忍受的,何况原颖人尚未确定!

  

“别说得像是你什么都看得透似的!那是你执意独身的原因吗?对“爱情”没有憧憬?”或者为爱而受过伤?这一点原颖人不敢问。

  

萧诺想了想,久久才道:

  

“对生活,我挺安于现状,除非可以肯定改变会对我更好,否则我宁愿独身!自由吧!那即是我要的。我写作起来日夜不分;我不爱做家事,不爱洗手做羹汤,也不想应付一大票人际关系的圆满,更不想有人来分享我的床。男人为什么要娶妻?在他们大声疾呼被女人套牢、大大吃亏的同时,必是窃喜着往后臭衣袜有人洗,三餐有人煮,得到了免费的女佣与床伴,一本万利的同时又认为自己亏大了!我何必去找一个男人让他“吃亏”?并且搞得自己湮没在油腻的厨房中当人家的贱内?女人肯当黄脸婆就已经如此遭奚落了,何况我一向执意握笔不做家事的手?不!我不会当任何人的老婆,我爱一个人独睡大床,我也不怕寂寞,我只怕有人绊住我的自由,不让我写作,不让我恣意流浪,不让我任意过完自我的一生。”

  

这就是萧诺的婚姻论:不自由,毋宁死!

  

“但——但是——女人终究负有生儿育女的神圣天职呀!”原颖人结结巴巴的反驳。

  

“小姐!在人口爆炸的现实世界,少我一个女子生小孩是无所谓的,何况目前地球上生活品质如此低落,将一个纯净的小生命带来沾染污秽又何必?未免太自私了,只因结婚的理所当然或期盼老了之后有人养你?”

  

“你太偏激了!”

  

萧诺笑道:

  

“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的论调统称“偏激”,以保障固有观念的源远流长。”她反问:

  

“你为什么非结婚不可?只因大家都结婚了?”

  

“我怕寂寞,怕老来无伴,也需要有人来呵护。最重要的,要有人来爱我,也让我去爱。”这是身为女人最美丽的梦。

  

“但倘若所遇非人呢?爱情的花朵凋谢在柴米油盐中,三四十年过后,白发苍苍,

  

一片茫然,老伴变得陌生,子女一一远去,你依然寂寞。”

  

“说得像是多恐怖似的。人生每一步都是冒险,生活快乐与否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要快乐,我就得去创造,而不是呆呆的等老天丢下来,一如我们的写作。”

  

结婚好?结婚不好?千古以来全无定论,谁能讨论出个结果?重要的是各得其所,

  

安于自己所选择的才是最重要的。但原颖人仍觉得萧诺太独断了!一心否决婚姻,她甚至连恋爱也不曾有过。

  

“假若有一天遇上了一个令你心动的男人,你会依然死守单身条款吗?那是不是太勉强了?”

  

“没有一个男人会好过自由。”况且她没有多少热情可以为谁去动心。

  

“会想追你的人可辛苦了。”原颖人深信对付这种女人,连月老也没辙了!若真有男人认定了萧诺,她会为那可怜人掬一把哀悼之泪。

  

“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怕的是还扰得别人不安宁。”她讨厌纠缠与麻烦。

  

原颖人好奇道:

  

“才不!”萧诺扬着她手中的小说。“我将爱情的所有想望与憧憬全实现在小说中,

  

写尽各形各色的爱情,均衡了我现实生活中的缺乏,又让我掌握了完全的主控权,我的小说受喜爱并不意外,因为我不分心。”

  

“唔…那是否代表我们言情小说作家可以对爱情免疫?或相反的陷得更深?!”

  

她只知道她仍无法苟同肃诺的理论,却也反驳不了。

  

萧诺看到雨中驶近的黑色跑车,笑道:

  

“那不是问题。你的问题是:你要什么男人,以及如何摆脱你不要的男人。”

  

原颖人也看到了,将头埋在椅垫中哀鸣——

  

“曾几何时主控权落在女人身上了!你想,我们喷杀虫剂有用吗?”

  

“恐怕是没用的。”

  

门铃声悦耳的响了起来;由于萧诺瞥到罗京鸿提着美味可口的披萨前来使用“美食计”,当下非常有待客之道的飞奔去开门。

  

不写稿时,萧诺与原颖人都爱死了披萨、炸鸡、油味之类的食品,显然罗京鸿观察力极强,用对了方法,才得以顺利进入佳人的香闺。虽然以前他都是以鲜花珠宝达到目的,但换换口味也挺新鲜的。

  

“请先将水滴在外头甩干。”萧诺接过食物,丢了条大毛巾给他,并不同情他半湿的狼狈样。最重要的,别弄湿屋内的地毯。

  

罗京鸿也很认命的明白不会有美人欺身上来又抱又吻的嘘寒问暖,于是只好乖乖的弄干自己再进屋。屋内那两个女人早已解决掉一大半披萨,连声招呼也没打。

  

“希望你们满意我的服务。”他苦笑的说。

  

“好心人,你会有好报的。唔,给你五百,剩下的零头当小费。”萧诺掏出钱给他。

  

占男人便宜不是独立女性会做的事,太丢脸了!帐目要一清二楚才行。

  

“我真是受宠若惊!”罗京鸿毙死了!偏又明白这两个女人是认真的,她们真的不占人便宜。打从第一次请吃咖哩饭开始,萧诺就回送他一盒鸡腿饭,往后他殷勤买来的食物一律变成银货两讫,他成了外卖小弟!这种事要是发生在台北,不知道有多少佳丽会心疼哩!

  

但无妨,他的牺牲总会取回代价的,而且是连本带利!

  

“今天都没出门吗?小原原。”他锁定她的目标。

  

原颖人始终背对着他吃披萨,当他是隐形人。她是个温文柔雅的作家,但对待这种无聊男子就得将一切礼貌风度束之高阁,免得他得寸进尺。可是——这背对动作对她而言挺危险的,所以,不久之后,那个花花大少双臂圈住她的柳腰,整个身子贴在她背后,

  

吓得她尖叫出声,连手中的披萨也飞掉了——正中背后那张俊男脸!

  

“你放开我!”

  

偏偏罗大少惨受攻击之余仍死不放人!脸下脸上全是披萨,接过萧诺救济的面纸抹完脸后,他嘻笑看着怀中快要喷岩浆的美人——

  

“雨中散步是小说中常常出现的浪漫场景,咱们去散散步如何?”

  

“不要!”男人总是爱以蛮力欺负女人!原颖人抵死不从的低叫,抬头又看到蹲在一旁看好戏的萧诺,心中火大的叫:“如果你是在想下一本故事的剧情,我希望你别写成女方在故作姿态!最重要的,此时我是在受骚扰,而不是与人卿卿我我!你居然见死不救!”

  

“你这样躲下去不是办法,人家出生时多了一条牛皮神经,想甩也甩不开。不如与他说个明白吧!”基本上萧诺习惯置身事外,虽然这个四维大少不一定是原颖人的白马王子,但凑和着看也挺配的;而颖人一再拒绝与逃避,只会让男人追得更紧,何必呢?

  

干脆合议出一个解决方法,免得这情况再胶着下去。

  

“好!你放开!我们出去把话说清楚!”原颖人难得的用坚决如铁的口气说,终于使腰间那两只禄山之爪移开。

  

“喏,小雨伞,一把或两把?”萧诺打开大门,另一手持着两把伞。

  

罗京鸿飞快的接过,笑道:

  

“在一男一女的情况下,两把伞是件多么煞风景的事。走吧!”

  

“等等!你真打算散步?”原颖人披上外套,戒备的问。她可不爱被雨打湿的感觉,

  

小说中的情境若搬到现实上来演准会得肺炎!

  

“散步到我的车上,我们去喝咖啡。”

  

“希望你身上有君子的特质。”

  

“不会让你失望的!”罗京鸿风度翩翩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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