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古装言情 猪肉西施她,干活比杀猪还丝滑!

第13章 亲人相见,只为送别

  

甘明兰手一顿:“儿子,你娘的脑子都好了!”

  

肥仔的小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大。

  

他娘小时候被猪给撞傻了的故事,两个舅舅经常讲给他听。

  

还说他娘不会一辈子傻下去,等到合适的时机就会变聪明了。

  

原来,舅舅说的不是骗小孩儿的话。

  

天大的好消息,让小家伙激动不已:

  

“娘......娘......你真好了?那你以后还会给窝买糖人吃吗?”

  

“怎么,知道你娘我现在不傻了,不好骗我给你买零嘴了吧?”

  

“嘿嘿......嘿嘿......”

  

肥仔不好意思的傻笑着。

  

以前,傻傻的娘很好。

  

会不问缘由的帮他打架。

  

别人家的小孩,大人是这也不给吃,那也不给吃。

  

他娘就不会这样,什么都愿意买给他吃。

  

他可是他们那条街零嘴最多的崽!

  

变聪明后的娘,瞧着也不错。

  

这样有脑子又有武力值的娘,让他更有安全感!

  

以后,他再不用担心,那么好的娘被人骗走了。

  

呜呜呜......

  

想他肥仔活了四岁多,今天是有生以来,最最快活的一天了。

  

小家伙激动得哭成了一个小花猫。

  

哭累后,就在甘明兰的怀抱里沉沉的睡了过去。

  

目睹了全过程的罗氏,张了张嘴,小声的问儿媳妇:

  

“文康媳妇儿,你的病真好了?”

  

甘明兰指着自己的后脑勺:

  

“那会儿被官差打到的地方,就是我当年磕到磨刀石的位置,可能还把我当年旧伤里的瘀血给撞开了。”

  

罗氏双手合十,连连作揖:

  

“大和尚的嘴真的开过光,这可真是天大的好事,文康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的。”

  

确实很高兴。

  

左文康见到这辈子妻主的第一眼,心肝都颤了颤。

  

他之前的妻主,女尊国凤朝的战王。

  

身高八尺,体重一百八十多斤。

  

常年在外面征战的她,风餐露宿更是家常便饭。

  

黝黑的皮肤和手上的厚茧,是她的功勋。

  

五官平平,声音中性。

  

虽然凤朝的女子,都不靠外表吸引夫郎。

  

他还是有正常审美的男人。

  

左文康没有想到。

  

这一世的妻主,她长得比记忆里看到的还要美丽。

  

不过,记忆中的妻主眼神一直都是呆呆的。

  

和原身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

  

总是低着头,不停的在干家务活儿。

  

现在的妻主。

  

那双猫儿眼,星眸微转间,灿若星辰!

  

同样是面无表情,但她的眼睛会说话。

  

只一眼。

  

他那一颗心就开始沦陷了。

  

之前的那些打算,马上被他抛之脑后。

  

什么敬而远之,什么有子万事足。

  

他可是正夫!

  

他要的是夫妻间:如胶似漆,琴瑟和鸣!

  

对此,左文康很有信心,毕竟他可是有十五年争宠经验的!

  

打定主意后,他再看向妻主的眼神火热得能拉丝。

  

甘明兰不知道远处那个小白脸便宜相公,眼睛在抽什么筋。

  

抱着肥仔,转了个身。

  

心里琢磨着:

  

对方那个身子骨,能不能走到边城都要打一个问号。

  

儿子有了,感觉肚子里这个是闺女。

  

到了边城,以她的能力也不愁活不了一对儿女。

  

在这个以夫为天的封建社会,做一个子女双全的寡妇,好像也挺不错的呢。

  

从府衙走到外城,步行需要半个时辰。

  

加上被百姓们闹腾了两刻钟。

  

三百五十八人走到外城的十里长亭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在此地了。

  

他们有一刻钟与家人的告别时间。

  

“闺女,闺女!肥仔!肥仔!”

  

一个中年男子,老远的就对着甘明兰挥舞着双手。

  

目测他的身高在一米八以上,身材魁梧结实。

  

满脸的络腮胡,和原身长着一双一模一样的眼睛。

  

确认过眼神,亲爹是也。

  

这具身体从内心向外散发的孺慕之情,骗不了人。

  

甘明兰就抱着肥仔向他走去。

  

肥仔挣扎着要从他娘的怀里下地。

  

外祖父,他的另一座靠山来了。

  

小家伙倒腾着小短腿,跑动间,全身的肉都在发颤。

  

甘洪真几个健步上前,一把就将宝贝外孙抱进了怀里。

  

习惯性的用他的络腮胡,去扎小胖子的肉脸。

  

“嘻嘻嘻......”

  

“哈哈哈......”

  

祖孙两见面那叫一个亲热,脸贴脸玩得高兴着呢。

  

甘明兰的脸上不由得带出了几分笑意。

  

站在一旁的年轻男子,犹疑的看着他姐的神情。

  

半晌,才唤道:“姐,你......”

  

甘明兰转头浅笑看着他:“阿福,姐这回喝不到你的喜酒了!”

  

甘明福瞪着满是血丝的眼,指着她的脑袋,激动得大叫:

  

“姐,姐,你是大好了吗?”

  

“因祸得福,被人在后脑勺敲了一记......”

  

还没等她把话说完,甘明福已经冲上来给了她一个熊抱。

  

十八岁的小伙子,不同于一般的白面书生。

  

他身材修长有力,棱角分明的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

  

除了眼睛,五官和原身有个五分像。

  

甘明兰的后背,被快被他的泪珠子给烫伤了。

  

扎着手,有些手足无措。

  

不是说古人的情绪,都是很内敛的么?

  

刚被弟弟熊抱,又被她亲爹揉脑袋。

  

甘洪真的络腮胡一抖一抖的,问话也是语无伦次:

  

“新伤在哪里?闺,闺女,还,还痛不痛啊?你肚子的孩子怎么样?”

  

哄她的语气,就和刚才哄肥仔的一模一样。

  

“好了,全好了!你外孙女好着呢,一点反应都没有。”

  

得到闺女的反复确认后。

  

父子俩在油锅里煎熬的心,才算是降了降温。

  

正当父女、姐弟闲话彼此的情况时。

  

远远的,就有一群乡绅模样的男人,抬着数块牌坊状的东西迎面而来。

  

所有在十里长亭送行的人,都被这个阵仗吸引了目光。

  

只见最前面的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先是对着周围的人拱了拱手。

  

直直的走到一个妇人的前面。

  

指着他身后的牌坊高声道:

  

“佘氏,你既然出生于我佘家,为何夫婿被斩后不随后自尽?凭你之能流放到边城,如何能保住自己的清白之身?

  

我们佘氏一族近百年来,一共有朝廷褒奖的十二座贞洁牌坊,不管是佘家妇还是佘家女,就没有一个给佘家抹黑的。

  

你是要置佘家百年的清誉不顾了吗?你还是不是我佘家女!”

  

此话一出,那妇人的身体摇摇欲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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