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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布莱月刊

  兽人国,赤色之森。

  那是块优美的地方。

  有红黄树叶繁茂的林木聚集群生,还有各种不同的动物孕育生命,彷佛能给予所有逗留者安宁的慈母大地就在那里。

  而在森林中心耸立着一棵据说从战争发生前即已存在的巨木。

  兽人族把那棵巨木称作圣树,把这座森林称为圣地。

  对他们来说,这块地方别具意义。

  兽人大约在一百年前被夺走了圣地。

  格帝古兹以恶魔王身分即位后,短短几年便发生了事端。

  当时兽人族被格帝古兹逼到了绝境。战争中,濒临灭绝的种族固然不在少数,兽人亦非例外。格帝古兹即位后,曾集中战力想屠灭兽人。

  他压制其他种族并派兵猛攻,有意连根铲除其战力。

  格帝古兹打的算盘大概是四种族同盟当中,只要能灭绝一族即可取胜吧。

  兽人的八成领土与人口遭夺走,还被驱逐至偏僻的青色之森。如果没有精灵与矮人大力支援,或许兽人当时就直接灭亡了。

  兽人拿回圣地是在格帝古兹驾崩的几年前。

  靠着一队于青色之森蓄积战力的奇兵。

  成就此举的是雷托•利跋葛多。

  兽人王室利跋葛多家的男嗣。

  他拿下兽人族最强之威名,率领了一支精壮的兽人军队攻打赤色之森,进而夺回失土。

  其功劳与勇气受到称颂,他便获得王封赐的勇者称号。

  兽人族勇者雷托。

  收复赤色之森,相传是兽人族成功痛击已故格帝古兹的唯一战役。

  然而,对早就将贡克拉夏山脉纳入手中的七种族联合来说,赤色之森并无剩余的战略价值,格帝古兹就是觉得不痛不痒才会轻易放手吧──其他种族有这样的见解。

  话虽如此,要说该战役实际上无关痛痒,倒也没那回事。

  毕竟收复赤色之森让兽人完全取回了战意。

  百年来乖得像怕生家猫的兽人就此变成了保卫地盘的猛虎。

  「这里也很让人怀念。」

  「就是啊~~」

  而且,霸修同样参与了那一战。

  那时候霸修仍是屁股长青斑的毛头半兽人,就吃了艰苦的败仗。

  在浓厚的血腥味当中,不管去哪里都有敌兵,鏖战无分日夜。当时实力尚弱的霸修之所以没死,应该可说纯属幸运。

  回想起来,即使说霸修的征途始于这座森林也不为过。

  虽然他初次上阵并不是在这座森林,吃败仗却是第一次。

  「……老大,其实我光是回想就快要漏尿了耶。因为兽人会抓妖精来吃。」

  「你是说『妖精饕客戈顿』吗?」

  「没错!就是那家伙!光想到就起鸡皮疙瘩!那个臭老饕居然把我卷起来,然后涂满蜂蜜再洒上黄芥末!蜂蜜配黄芥末耶!还舔了我一口说要试试看味道,结果他竟然抱怨『唔哇,好难吃』就倒下去了!昏得不醒人事喔!不醒人事!要说的话,蜂蜜配上黄芥末怎么可能会对味嘛!你说对不对,老大!」

  捷儿已经活了很久。

  他在霸修还是新兵时就已身经百战,好几次被敌人捉住,更让他享有「求饶捷儿」的名号。

  相对地,「妖精饕客戈顿」则是兽人族的战士。

  如外号所示,他是个专门抓妖精来吃而出名的古怪老饕。

  捷儿就被这样的戈顿抓到过。

  为什么他没被吃掉呢?

  理由很简单。

  兽人在吃东西之前为了确认有没有毒,都会先用舌尖舔一舔。

  照戈顿的说法,妖精肌肤有种花蜜般的甜味。

  可是,那天的捷儿经过数日激战,因此身上气味非常难闻。

  那是妖精不该有的味道。

  戈顿舔了一口就舌头发麻,视野闪烁,意识像哈比一样飞走,当场昏厥过去。

  隔天,他在呕吐与腹泻中醒了过来。

  据说原本受戈顿美食评论影响,开始流行吃妖精的兽人族还为此大受震惊。

  那次事迹让捷儿被取了「拉肚子捷儿」这个外号。

  对捷儿来说固然是个不光彩的浑名,当时的妖精却把这当成英雄的名号。

  毕竟以那天为界,被戈顿吃掉的妖精就大幅减少了。

  「不过,和平时代的赤色之森实在不错耶。空气清新,环境既恬静又闲适,树荫更强烈刺激到我身为妖精的部分,感觉好舒服喔。」

  「是啊。」

  哥儿俩只认识曾为激战区的赤色之森。

  当时,这片红叶与血色并无分别。

  树木大多烧得焦黑,地面也没有这么干燥,总是处处血泊而让人脚滑。

  甚至会觉得就是因为经常下血雨,才取了赤色之森这个名称。

  没想到它竟然会是如此静谧又散发着神圣气息的森林……

  「唔?」

  当哥儿俩沉浸于感慨之际,脚下忽然传出了沙沙声响。

  「哎呀,老大该不会踩到垃圾了吧。」

  霸修抬起脚一看,原本沾在脚上的东西就「啪」的一声落到地面。

  一叠脏兮兮的纸张。

  「真是的,就算世上变和平了,乱丢这种东西还是不对耶!丢垃圾的人以为有多少勇士长眠于此啊!即使从兽人的观点,对那些为了收复这里而战的英灵也有失礼貌……哎呀?」

  「怎么了吗,捷儿?」

  「呃,这东西……这本杂志是……!」

  捷儿把尺寸差不多跟自己一般高的杂志举到半空,念出了上头的报导。

  『想追他就靠这六大法则!』

  『如何挑选一辈子都不会后悔的结婚对象。』

  『一百项受女生青睐的精选常识!』

  『事到如今问不出口的兽人族恋爱观/婚姻观!』

  『求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穿搭术(男性篇)』

  没错,那是一本杂志。

  「布莱月刊!」

  「……啥玩意儿?」

  「老大不晓得吗!这是智人族豪商布莱在战后发行的杂志耶!」

  「杂志?」

  「就是汇整了各国新闻,以及众人关心之事的成叠纸张呀!」

  「原来有这种玩意儿啊。」

  当然,半兽人国没有这样的读物。

  半兽人这个种族就连绘画之类的文物都没有。

  (插图008)

  「而且,这还是专门谈恋爱及结婚的特刊喔!」

  「什么意思?」

  「哎哟,老大好迟钝喔!换句话说,豪商布莱收集了各种恋爱及结婚的相关情报,都刊载在这上面!」

  「可信度高吗?」

  「这还用问!要说到布莱,他原本可是智人情报部的头号菁英耶!」

  「那个布莱吗……!」

  跟兽人或矮人族相比,智人族是孱弱的。

  话虽这么说,他们又不像精灵一样在魔法方面具备高资质。

  尽管如此,智人却居于四种族同盟的盟主之位。

  为什么?

  那是因为他们比精灵还要聪明,重视智慧与知识甚于一切的他们擅长情搜。智人的情搜能力惊人,在战场上不知道逆转了多少次劣势。

  先前的「杀猪屠夫」休士顿,还有「绝命者」布里兹•克葛尔,也都提供了极优的情报给霸修。

  没错,智人的情报是宝贵而有价值的。

  再提到豪商布莱。

  「豪商」之名是不太响亮,但他的另一个名号「纸上魔术师布莱」可就无人不晓。

  觅途获取敌军重要情资,再将伏兵位置布署于桌上的军略图。

  最后为众人带来的便是胜利。

  身为半兽人的霸修对这方面不甚了解,但也听过恶魔族将军感叹过好几次「又输给布莱了」。

  绝不会站上前线,在擅长处理情资的智人族里却能担任首脑的男子。

  那就是布莱。

  七种族联合除了恶魔王格帝古兹,无人能智取这名男子。

  然而,将纳札尔王子等人组成的敢死队派往讨伐恶魔王格帝古兹的人,也是布莱。

  这样一个男人在和平的新时代做起了生意,内容正是提供众人想要的情报,以恋爱及结婚为题的特刊销路尤佳。

  「提到布莱,就是那个靠着完美策略从我们手中摘下胜利的男人喔。」

  「换句话说,我只要照布莱在这本杂志上写的情报去做……」

  「老大就可以轻松讨到老婆了!」

  霸修拿起了杂志。

  宛如魔法师发现了记载禁术的魔法书,他的手一阵颤抖。

  「没想到竟然会有这种玩意儿……」

  杂志;恋爱/结婚特刊;事到如今问不出口的兽人族恋爱观/婚姻观。

  自己当下需要的正是这个。

  尽管霸修对于不明白的事从来没有「事到如今问不出口」的想法,但既然兽人族都认为事到如今没有人会问,大概也没有人肯教他吧。

  眼前自己手上就握有如此的情报。

  (以往我是有好几次在开战前就笃定会赢的经验……)

  霸修经历了众多战役。

  成为新兵时,他并不懂两军交战有所谓的趋势。

  但随着经验累积,霸修就逐渐看得出是哪一方占优势、哪一方居劣势了。

  当然,霸修只是看得出趋势,并不足以断言哪一方会赢……话虽如此,他还是可以明辨战局转换的瞬间。

  终战前夕,霸修在两军即将交锋的时间点,心里对于哪一方会赢就大致有底了。

  目前他有的正是那种感受。

  「总觉得感触好深喔。虽然发生过许多状况,老大讨到老婆的日子一近,我也跟着感慨起来了。」

  捷儿同样身处那样的感受当中。

  「是啊。」

  霸修「呵」地笑了出来。

  离开半兽人之国以后,他一路寻遍了智人、精灵、矮人之国。

  这里是赤色之森,仔细想想……自己走得可真远。

  「话虽如此,越是觉得会赢的时候越不能疏忽。我们要提高警觉。」

  「没错!就算用了再厉害的必胜战术,要是使用者自己大意,照样会打败仗!」

  「正是如此。」

  「话又说回来了,为什么会有杂志丢在这种地方呢?还是智人的杂志……」

  丢弃杂志不会有特别的理由,读完的人没想太多就扔了。

  可是,哥儿俩却不这么想。

  因为他们没办法想像这种宝贵的东西会被无谓地丢弃。

  其售价约同于劳动一小时的工酬,更是他们作梦也想不到的。

  「……难道,是刚才那个男人丢的?」

  「啊,老大说得对!肯定是那样没错!既然他是智人,身上就算带着智人的杂志也不奇怪!」

  霸修想起了在国境附近遇见的那个男人。

  爱与和平的使者埃洛尔,身上带着某种不可思议气质的男人。他恐怕是听见霸修与捷儿对话的内容,就故意把杂志掉在这里了吧。

  毕竟他可是「爱」与和平的使者。

  「下次再遇见,我得向他道谢才行。」

  「就是啊!」

  哥儿俩感谢起不仅在国境出言相助,甚至还提供这种东西的他。

  对方一定会困惑吧。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有丢下杂志。

  「捷儿,所以上面写了些什么?」

  「呃~~我看看喔……呃~~事到如今问不出口的兽人族恋爱观/婚姻观……求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穿搭术……噢噢,上面写的都是很棒的情报耶!有这东西的话,要讨到兽人族的老婆简直易如反掌!」

  「真的吗!」

  在进城前拿到一本堪称秘笈的杂志,使得哥儿俩大为振奋。

  那里面满载了霸修正想要的情报。

  「呃~~首先是最近的兽女流行趋势……」

  「嗯……」

  哥儿俩进一步详读内容。

  他们表情严肃,假如有毫不知情的人看见,眼里应该会出现军师们为扭转死局而在会议上研讨策略的幻觉吧。

  杂志到手的霸修前途光明。

  ■■■

  兽人国,首都利康多。

  尽管名为首都,这里却是一座相对较新的城镇。

  战后要将长年使用的要塞拆除,再整顿出可以住人的环境便费时一年。人们移居至此各自生活已过了两年。城镇里焕然一新,全都整齐有序,却依然让人觉得有几分空虚。

  城镇环境固然如此,不过兽人族都乐意居住。先有相当于王室的王阶种在这里择地筑居,后更有兽人的贵族阶级亦即高阶种跟风。

  景仰他们的中阶种,还有失去住所的低阶种也随之效法。

  留在青色之森的高阶种提供了丰厚补助给这些愿意住到利康多的人。

  为什么他们会执着于这块地方?

  那是因为这里对兽人们而言就是圣地。

  他们信奉的利康多教发祥于这块土地,圣树也耸立于这块土地。

  对兽人族来说有其特殊意义。

  正因为利康多是这样的一座城镇,对待外人也就相对宽容。

  这地方固然称作圣地,但是兽人族都团结一心,点燃了非得让城镇再次兴盛起来的热情之火。

  三公主伊瑞菈举办婚礼亦可说是复兴运动的一环。

  首都利康多在战争结束后三年就变成了如此美好的城镇,变成了够格称作兽人族圣地的所在。

  这场婚礼兼有宣扬的功效。各种族的王侯贵族都将受邀到场,在各国民众间也大举做了宣传。适逢三公主成婚之喜,无家之人可免费入住旅馆,挨饿者可获得免费的食物,找不到工作的民众也会有专员提供差事。

  众人只管庆祝就对了,没别的。

  这是场庆典。

  正因如此,保护利康多的卫兵对于城内骚动很敏感,不过他们对来客倒是宽容。

  智人、精灵与矮人自不用说,蜥蜴人、哈比、妖精也一样欢迎,到最后连魅魔族及恶魔族都能无条件获邀进城。

  半兽人除外。

  「你……」

  立于城镇入口的士兵望见在人潮中有绿肤长牙的种族沿路走来,差点就出声喊了对方。

  然而,他没能多说什么。

  这是因为那名半兽人的衣着打扮无懈可击。

  首先,对方选择了兽人国居民常穿的开襟服饰。材质为毛皮而非布料,恐怕是取自青纹狼的皮,却与半兽人的绿色肌肤莫名相衬。

  再者,对方是挑克登树的树皮当腰带,背后长剑裹着鳞兔毛皮,脚上则穿了一双用大食人草藤蔓编成的鞋子。

  还不只这样。尽管只有一丝丝,对方散发着花香味,闻不出半兽人特有的腥臭。因为他洗过澡,并在身上擦了香水。

  那俨然是兽人族的正式装扮。

  兽人族平时都穿素材为麻或绵的服装,不过在重要的典礼之际,他们就会抱持对狩猎之神的感谢,将全身衣饰统一成动物制品。

  「你、你、你……」

  士兵不禁失去了言语。

  半兽人休想通过!拼上我们原为重装犬兵团的名号!

  那是士兵们并未公然说出口,但内心怀有的共识。

  不过,以往可有穿着打扮如此完美得体的半兽人来过城里?

  可有半兽人像他这样,对兽人族的文化配合至此?

  没有。何止如此,连智人或精灵都不会特地穿兽人族的正式服装到场。

  那并非过错。

  尽管并非过错,各国政要若愿意配合兽人族的文化,对兽人族而言确实是件可喜的事。

  而这名半兽人就穿了那样的服装。

  那是一眼便可看出他从半兽人国千里迢迢来参加兽人典礼的服装。

  体谅到兽人族灵敏过头的鼻子,他甚至还擦了香水。

  「我要通过喽?」

  「啊,好的!」

  看门的士兵原本亦怀着若有半兽人来,即使付出生命也不放行的念头。

  可是,这名半兽人的打扮如此得体,又表现得如此贴心……士兵便什么都无法做,也什么都无法说,只能目送他进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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