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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八十二章、妮莎的任务

盗运成圣 金钱到家 5347 2024-11-04 15:27

  

♠思♥路♣客レ将‘灰sè地带’打理得井井有条,的爱丽萨展现出了过人的手腕,而爱娃跟尼基塔这两个俄罗斯少女则乖巧懂事。这三个人可以说是留在李舍身边最久的人之一。

  

站在门外的妮莎不禁想到爱丽萨三人私底下的那个传言。‘谁能够留在李舍的房间内过夜,才能算是‘灰sè地带’的女主人’。妮莎不禁一笑,李舍所说自己是来自华夏的‘僵尸’,为了李舍,妮莎学起了世界上最难懂的语言‘汉语’,从一些华夏古老的传说当中,妮莎懵懵懂懂的了解到,‘僵尸’这一血脉在华夏的黑暗生物当中,分歧很多。一般而言,‘僵尸’这种黑暗生物在华夏的历史当中,都是那些喊着一口怨气而死的人们,被埋葬在大凶之地才会造就不老不死的僵尸,这种僵尸行走起来肢体僵硬不说,还面目丑陋。可是李舍那俊美的外表是真是假,妮莎自问还能够分辨的出来。那么只有另外一种可能,李舍生来就是僵尸,当初想到这。妮莎不由得心中震惊,因为华夏还存在另外一种关于僵尸的传说,相传第一个僵尸便是华夏神话里面黄帝的女儿。那可是神的血脉,怪不得李舍实力会那么强大。

  

李舍感觉到妮莎还站在门口没有走。便拍了拍正在爱丽萨的脑袋,正在努力吞吐的爱丽萨睁着迷人的双眸看着李舍,舌尖灵巧的打着旋儿。

  

“妮莎在外面等着呢,你上面的嘴弄不出来,试试下面的嘴咯..”李舍打趣道。

  

爱丽萨俏脸一红,眼神中闪过狡猾的目光,站起身来,着自己那丰盈的瓣缓缓将黑sè短裙卷起来。的黑sè早已水迹斑斑。一坐在李舍身上,爱丽萨嘴里发出一声高亢的,站在门外的妮莎脸sè一红,脑海中不由得幻想出那个靡的场景。摇了摇头准备转身离开,哪知道门内传来爱丽萨那的叫声“妮莎..你..先等一会..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就好..”

  

‘啪..’的一声,李舍一巴掌扇在爱丽萨丰盈的瓣上,引来爱丽萨更加疯狂的扭动。“你故意的是吧?”李舍着眼前的笑道。

  

“..我怕她等久了嘛..提醒她一声..”爱丽萨水蛇腰扭个不停连连。

  

门外刚准备转身离开的妮莎听到爱丽萨的话,居然鬼使神差般应了一句“没关系..我站这里等着就好..”

  

这下轮到李舍头大了,好像被人偷窥的感觉,让李舍一阵无奈,而听到妮莎的回答后,爱丽萨居然越加的兴奋,平常低声变成了高声鸣唱。

  

半个多小时随着爱丽萨一声惨叫,房间内停止了动静,而站在门外的妮莎也好似被抽空一般,扶着墙壁在喘息着。脑海中好似趴在李舍身上的那个女子是自己一般。

  

几分钟后,爱丽萨穿戴好推门出来,看着门外面sècháo红的妮莎,眼中流露出得意的目光,当两人擦肩而过时,爱丽萨悄声问道“你不会听着就高朝了吧?”

  

羞红着脸的妮莎好像被人道破心思的小孩一般白了爱丽萨一眼赶紧走进李舍的房间里。

  

抬眼看了下李舍,李舍早已叼着雪茄品味杯中的红酒了。

  

“大..大人..”妮莎不自然的说道。

  

李舍那张比城墙还厚实的脸皮丝毫没有异样,开口问答;“你要突破了么?”

  

“呃..对亏了大人您的恩德。”妮莎低着头说道。敏锐的鼻子嗅了嗅空气中弥漫的味道,那股腥腥的味道充满了靡,心中胡思乱想道这难道就是大人的味道么?

  

看到妮莎应完后边不在言语,李舍疑惑的问道“还有别的事么?”

  

妮莎想了想便开口说道;“晋级中级狼人后,便拥有了可以变身为巨狼的能力,不过想要再次晋级的话,普通人的鲜血已经不足以满足杀戮的渴望了。”

  

李舍这才明白妮莎的意思,原来晋级成为中级狼人后,算得上是狼人晋级的一道门槛,刚刚觉醒狼人血脉的人,只能让指甲变成锋利的狼爪,力量、速度都是常人的五倍以上。不过一旦成为中级狼人,那么实力将飞越一般成倍上升。皮糙肉厚的皮毛,一般子弹根本上还不了分毫。只有经过加持的银质弹头,才可以破开那身皮毛的防御。而普通人的生命,已经无法满足那股杀戮的,只有猎杀其他黑暗生物才能够再次晋级成为高级狼人。

  

细细算来,来到《地狱神探》的世界已经是第七个年头了,从选定一九六零年进入混乱的墨西哥城,扶持其酋长部落这个庞大的贩毒组织。现在的李舍,在整个墨西哥乃至北美,都可以说是名声响亮。在墨西哥的这七年内,除了两年前遇见妮莎这个被人从捷克斯洛伐克贩卖来的狼人之外,还真的没有遇见过其他黑暗生物。而对于‘命运之矛’的寻找,也从来没有中断过,暗地里李舍让不少收下,收集二战时期,德国占领墨西哥的种种情报,可是这些海量的情报对于寻找那支包裹着二战纳粹军旗的‘命运之矛’来说无异于海底捞针。因为,真个墨西哥都留下了德国铁骑的足迹。在这种情况面前,根本无从下手寻找。

  

原来打算等妮莎实力到高级狼人修为的时候,让妮莎寻找‘命运之矛’的下落,可是听到妮莎的话,却令李舍改变了想法。

  

沉鸣了一会,李舍开口说道;“我安排你去美国吧!在那边我有一个朋友,在赏金猎人这个行当内算是挺有名气的,你跟着他应该能够猎杀不少黑暗生物而且又没有多大危险。”

  

妮莎不可思议的看着李舍,放任一个仆从离开自己的领地,这是一个黑暗生物一般不会做出的事情,除非自己对这个仆从有着绝对的控制权,比如jīng神烙印,或者像吸血鬼那般,对于自己的后裔有着绝对的控制能力。

  

过去的往事一幕幕在妮莎脑海中回荡,孤苦的童年遇上了慈祥的nǎinǎi。看到nǎinǎi被恶棍殴打,令妮莎觉醒了狼人血脉,虽然将那群恶棍杀光,可是照顾自己多年的nǎinǎi却离自己而去,随之而来的是吸血鬼的追杀,重伤的自己居然被人口贩子捕获,买到了墨西哥城这个偏远的地方。哪知道遇上了实力强大的李舍,自己用的方式选择臣服,获得了李舍的庇护,两年前那句妹妹令妮莎一直久久不能忘怀。

  

现如今,放心让自己这个仆从离开。想到李舍对自己的恩德,妮莎眼眶中的泪水终于决堤了。像狗一般趴在地上爬到李舍身前,双手再次捧起李舍的脚,地头亲吻李舍的鞋面。“大人..虽然我短暂的生命跟您无穷的寿命相比,就好像划过天空的流行,不知道您会不会记住我..但妮莎愿意,用我的生命誓死追随您..”妮莎含着泪轻声说道。

  

穿着一身jǐng服,像小狗一样爬过来的妮莎,看在李舍眼里,却没有起其他心思。“呵呵…你在我眼里还是那只刚刚从集装箱里放出来的可怜小狗!”李舍拍着妮莎的脑袋笑道。

  

妮莎也破涕为笑,想起了当时自己在集装箱内困了三个星期的窘态,混身一股屎尿的臭味不说,脏兮兮的样子。还靠着手铐脚镣。

  

“大人说的对..妮莎永远是您手中最忠诚的猎犬!”妮莎坚定的说道。

  

“好了,这次我送你去美国还有些事要交给你办。”李舍拍着妮莎的脑袋说道。

  

两年来,李舍一直没有刻意的要让妮莎去做什么事情,这对于妮莎来说,还是李舍第一次给自己下任务。

  

妮莎神情严肃,朗声说道“誓死为大人效力..”

  

李舍看着趴在自己脚下的妮莎越发的像一条忠诚的猎犬一般,像是爱犬一般,伸手穿过妮莎那棕sè的秀发,揉了揉妮莎的耳朵。这个亲昵的动作让神情严肃的妮莎俏脸一红。

  

李舍笑道“没那么严重。你这次去美国,除了猎杀黑暗生物看能够晋级高级狼人之外,还帮我留意两个人名,第一个是约翰.康士坦丁、第二个是查斯.克雷默!”

  

妮莎敏感的耳朵被李舍着,感觉好舒服。听到李舍说的这两个人名,开口问道:“约翰.康士坦丁、查斯.克雷默?大人,是要杀了这两个人么?”

  

李舍摇了摇头,淡淡的说道:“这两个人你绝对不能够碰,还要时不时的帮助一下他们,约翰.康士坦丁,相信不久的将来,会出现在赏金猎人这个行当当中,你只要留意一下就能够发现,至于另一个查斯.克雷默,你就要特别注意一下。跟他打好关系,让他成为你的崇拜者!明白我的意思了么?”

  

妮莎点了点头,原来以为李舍提到的那两个人应该是美国出名的人物,没想到听着李舍的口气,这两个人,现在还未出生一般。难道大人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heartwillgo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多么可悲的民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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