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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八十一章、忠犬(三)

盗运成圣 金钱到家 5243 2024-11-04 15:27

  

墨西哥城中,一众jǐng察听着楼上乒乒乓乓的动静掐着秒表。

  

审讯室内,骷髅头没了刚刚的威风,脸上的笑已经变成惨笑。满嘴谩骂变成了哀嚎。“救命啊…救命啊..求求你别打了..打死我你们就抓不到其他人了..”骷髅头瘫坐在墙角,两只粗壮有力的双臂被拧成了麻花一般,碎骨从皮肤中透了出来。胸口凹陷下去,印着一个鞋印。两条上布满像利刃划伤的爪痕。整张脸已经分不清五官了。

  

妮莎将指甲上的鲜血放进鼻子嗅了嗅,那股血腥味刺激着她的神经。三分钟内将这个黑市拳王打残后,那种凌虐的油然而生。李舍的杀戮是想一部jīng准的机器一般一招致命,没有多余花俏的招式,将从《倚天屠龙记》、《天龙八部》里头的武学去其糟糠,取其jīng华,每一招都是杀人夺命的招式,而妮莎那狼人传承记忆当中的杀戮方式更加倾向于动物捕猎之时,玩弄猎物的。

  

‘嘀嗒嘀嗒’高跟鞋踩着地板,走到那个曾经的黑市拳王面前,弯腰看着瘫坐在墙角的男人,领口露出一道迷人的沟壑,但是这道风景此时却让骷髅头不敢多看一眼,妮莎淡淡的问道“说吧,你们把钱藏在那里了?其他人躲在那里?”

  

瘫坐在地上的骷髅头听到对方的话,似乎看到了活下去的机会,抢劫银行最多判二十年,可是刚刚经历的三分钟,让自己知道,这个疯女人,是真的想要自己的命。于是连忙说道;“钱..钱埋在城北的墓地里..我们打算等着风声过去..在挖出来…我的三个表弟跟两个堂哥还有布朗那家伙的几个朋友一起干的这一票…我什么都说了..放过我吧..”

  

“谢谢你的合作,刚刚我可是说了,打赢了我,你可以离开这里,但是输了就要赔上你的命呢!我怎么能够食言呢?”妮莎说着一爪朝着对方脖颈挥去。锋利的指甲将骷髅头脖颈的皮肉撕裂‘唰..’的一声,带出一道血花,大动脉被撕开后,一条血箭随之shè出印在了墙上。骷髅头嘴里想要呼喊,却只能冒出一阵血泡,‘呜呜呜…’那双废了的双手想要堵住喷流而出的鲜血,但是一切都是徒劳。粘滑的鲜血从指缝中涌出,脖颈处的大动脉被撕开后,三分钟内如果得不到救治的话,人将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脖颈的大动脉可以说是人体身上的要害之一。

  

妮莎欣赏着骷髅头那面目圆瞪扭曲挣扎的样子,溅shè出的鲜血像是水枪一样从骷髅头指缝中shè出,弯着腰欣赏着这幅美景的妮莎被喷涌的鲜血溅了一身。的脸上布满血迹,鲜红的却露出迷人的微笑,两颗犬牙缓缓从嘴内伸出来。妮莎感觉到自己体内那股躁动的力量好像在翻涌一般,这是晋级中级狼人的象征,只要晋级到中级狼人,妮莎就拥有了化身为狼的实力,那时候不管是力量、速度、还是那身皮毛的防御力,都会成倍上升。

  

骷髅头双手捂着自己的脖颈,好像在死命掐着一般,但喷涌的鲜血却让他开始双脚,瘫坐在地上的双腿开始抽搐蹬了蹬。双眼一黑,脑袋耷拉了下来。

  

妮莎用手一抹脸上的血迹,伸出舌头舔了舔,看着地上自己的杰作。笑了笑转身离开。

  

‘咔嚓..’一声审讯室的大门被打开,楼下的克朗多飞快的按住秒表。“五分四十秒!四舍五入算五分钟!!!”克朗多叫嚷道。

  

那些压妮莎五分钟能够解决骷髅头的女jǐng们纷纷跳了起来“耶…妮莎我爱你!!哈哈哈…妮莎最棒啦!!!”女jǐng们欢呼起来。

  

而那些男jǐng员们则开始咒骂起来“该死的王八蛋!还说是什么黑市拳王!靠!十分钟都顶不住!要是妮莎没有弄死他,待会老子亲自上去掐死他!!!”

  

“对啊!的,白张那么大块头啦!废物…真废物!!!”

  

而赢了钱的女jǐng们则开始喊起了口号“墨西哥城谁最强!妮莎!墨西哥城谁最棒!妮莎!”

  

克朗多也眉开眼笑。毕竟压五分钟能够解决骷髅头的,都是那几个女jǐng罢了。算起来自己今天挣了不少!“愿赌服输,愿赌服输!”克朗多将少部分钱赔给那些赢钱的女jǐng后,欢快的数着手中赢来的钞票。

  

这时楼梯里传来一阵高跟鞋踩踏地面的声音。‘嘀嗒嘀嗒..’众人知道,肯定是妮莎下来了。在这里呆了两年,妮莎早就知道这群贪婪的jǐng察用自己审讯犯人的时间开赌局的事情,所以也没有在意。

  

众人齐齐抬头看着从楼梯上下来的妮莎,的面颊上沾满鲜血,淡蓝sè的jǐng服上已经被暗红的鲜血yīn湿。那些输了钱咒骂的男jǐng察们一齐收住嘴中的脏话,而那些赢了钱的女jǐng们,看到妮莎这幅尊容也都不敢出声。

  

‘咕噜..’克朗多咽了口唾沫,将赢来的钱赶紧用那块桌布包了起来。“呃..妮莎那个家伙招供啦?”克朗多问道。

  

妮莎点了点头;“他说钱藏在城北的墓地里,参加的同伙是他的三个表弟跟两个堂哥,还有一个叫布朗的家伙带着几个朋友参加了这次抢劫运钞车的行动!”

  

克朗多脸上露出欢喜的笑容,又是一件大案在自己手中告破。笑着对妮莎说道“辛苦你啦..呃是要叫救护车,还是让医院随便来辆车把他拉走?”

  

妮莎听明白了克朗多的话,克朗多的意思是问骷髅头这个黑市拳王还有没有救。妮莎想了想说道“随便来辆车吧..我先去洗澡了!”说完转身朝着女jǐng更衣室走去。

  

看着妮莎的背影,那些男jǐng员们感慨道“又是一条好汉折在她手里!唉..真是可悲啊!什么狗屁拳王。真是垃圾…”

  

既然克朗多从酋长部落那边捞了这么多油水,为了笼络住属下,墨西哥城jǐng察局内的设施可不比一些标准的酒店差。全天候的热水供应能够让辛劳了一天的jǐng员们舒舒服服的享受一下热水,健身房、娱乐室这都是克朗多自掏腰包给jǐng局配套齐全。

  

两年的功夫,妮莎的jǐng衔已经升到了jǐng长,打开自己的储物柜,拿出毛巾便朝着浴室走去。沾满鲜血的jǐng服,丢弃在一旁。克朗多甚至为了jǐng员们找了固定的洗衣房。打开莲蓬头,冒着蒸汽的热水喷洒了出来。妮莎那棕sè的长发被热水打湿,玲珑的曲线遮裹在朦胧的蒸汽当中,温度刚刚好的水温,浇灌在妮莎的后背上,那被水蒸气蒙上朦胧的面纱的镜子当中,看到妮莎后背上纹着两个巨大的汉字‘忠犬’。这两个字可以说是妮莎为了李舍纹上去的,李舍给了自己庇护,非但没有像那些其他的强者一般,奴役自己,还为了让自己突破,给自己找了这份jǐng察的工作。还有那句‘妹妹’更是让妮莎觉得,自己除了生命,似乎没有什么能够报答李舍的了。

  

由于突破在即,所以妮莎没有参加抓捕骷髅头同伙的行动。洗完澡后换上一身干净的jǐng服,驾驶着jǐng车回到了‘灰sè地带’。由于太阳还高挂在天空中,‘灰sè地带’相比夜晚时候的车水马龙,现在显得十分冷清。

  

来往的服务生跟‘灰sè地带’当中的保安见到妮莎后,都恭恭敬敬的点头打招呼,一句‘妮莎大小姐’所有人对妮莎的尊称。有了李舍妹妹的这个身份,妮莎习惯了那些普通人对自己恭敬的态度。不过妮莎一直坚持着称呼李舍为大人。这个称呼一直没有改变。

  

坐在办公室内,享受着爱丽萨小嘴服务的李舍,忽然感觉到今天妮莎的生机光点似乎有些变化,那淡紫sè的生机光点,颜sè似乎要转变一般。“难道她要突破了?两年的时间了…虐杀了不下百人,终于突破了。不知道变成中级狼人后,实力会怎样!”李舍暗道。

  

将头埋在李舍的爱丽萨好似不知疲倦一般死命的吞吐着,灵巧的舌头带给李舍真真酥麻。

  

而门外准备推门进来的妮莎忽然止住脚步,原来打算将快要突破的这个消息告诉李舍,可是狼人那灵敏的嗅觉,却让她闻到李舍的办公室内还存在另一个人的气息,虽然看不见,可是妮莎却能够通过气味猜到爱丽萨在里面干什么。

  

“大人很喜欢这种服务么?”妮莎不由得想到。不知为何,脑海中将正埋头在李舍腿间的那个女人幻想成了自己,每当看到爱丽萨、爱娃、尼基塔三人从李舍房间中面带cháo红走出来时,妮莎心中有点淡淡的羡慕。有时候妮莎就在问自己。为什么大人能够接受普通人,而不能作为身为黑暗生物的自己呢?

  

狼人敏锐的听觉、嗅觉能让妮莎听见隔着门内那细微的喘息声,爱丽萨好像在品尝着什么美味一般。(。)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heartwillgo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多么可悲的民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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